一线警观 | 违法90次的这部车是怎么被查出的……
90条违法记录未处理,被查时答应送完文件即刻返回接受处理,随后却不见踪影。但最终还是逃不出交警的“手心”……
3月27日上午10点多,交警龙湖一中队的民警黄玲在查违停时,发现一辆粤B号牌的小型普通客车停放在时代中街,当时驾驶人并无在车上,民警黄玲便准备打印违法停车告知单。
黄玲拿出移动警务终端机,对着这辆小车一扫,竟发现,这辆车不只是这次有违法停车行为,还有90次违法记录未处理,一共被记了300多分,其中大多数是在高速上超速行驶的交通违法记录。
此时刚好驾驶人李某欣回来,民警便扣留了他的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
李某欣对民警说,他今天是开着公司的车来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待会还要在附近送重要文件。李某欣担心耽误工作会影响饭碗,便请求民警让他先送文件再扣车。
可李某欣却一去不回,还和民警玩起了“捉迷藏”,一会儿称自己在喜来登酒店附近很快就回,一会儿说自己在图书馆,最后又说自己在长平-华山路口。哪曾想他的一举一动都在民警的掌控之中……
民警黄玲掏出警务通手机,点开指尖情报功能,这里面李某欣自离开时代中街后的去向一目了然。黄玲发现该车正沿着长平东路自西往东方向行驶,立即通过对讲机呼叫沿途执勤民警协助查控。
最终,交警龙湖二中队民警在长平东路金涛庄路段截停了李某欣的车辆,并通知黄玲前去带回处理。
黄玲查问李某欣为何跑到金涛庄附近,李某欣对此却矢口否认,并称只是想把手头的急件送完再回来接受处理。最终,交警部门依法暂扣该车,让李某欣在处理完该车所有交通违法行为后再接受处理。
小贴士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第六十七条规定,机动车有三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送达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后拒不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确有必要的,可以扣留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接受处理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返还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或者机动车。
这辆小车违法这么多次,肯定无法逃避法律的惩处。交警部门希望广大驾驶人驾驶车辆上路行驶时,要遵章守法,文明出行,发生交通违法行为,一定要及时按规定处理,切忌心存侥幸!
(转载请注明来源:汕头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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