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被罚,两个月不到,他又犯下更严重的错……
今年3月份,驾驶人黄某芝因无证驾驶摩托车被交警机动巡逻大队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5天。然而,黄某芝并没有吸取教训,再次无证驾车上路,半路上竟还……
5月11日晚,交警金平大队五中队在市区西港光华路口设卡,严查涉酒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20时50分许,一名男子驾驶一辆未悬挂号牌的摩托车搭载一女子行驶至执勤点时,民警将其拦下进行检查。
当民警靠近该男子时,发现其身上散发着浓重的酒气,民警遂用酒精测试仪进行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87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
民警随即将男子带往医院抽取血样并移交交警金平大队六中队做进一步调查。
据了解,该男子叫黄某芝,目前在市区一物流公司担任保安。当晚19时30分许,他在位于鮀浦金陇村的住所吃晚饭,期间喝了2瓶330毫升装啤酒。到了20时许,黄某芝打算前往公司上班,当他行驶至鮀浦派出所附近时,发现路边有一名女子在等车,便上前询问,得知该女子想要前往乌桥。心想可以顺便赚点外快,黄某芝爽快地答应了。
原来,黄某芝从2017年开始就在市区从事摩托车非法营运,虽然2019年在物流公司找了一份保安的工作,但偶尔还是会赚点外快。
黄某芝没想到的是,当晚才刚到达西港光华路口就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经进一步核查,民警发现黄某芝从未申办过机动车驾驶证,今年3月份时还因无证驾驶被查获。然而黄某芝并没有吸取教训,这次更是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严重触犯法律。
经汕头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黄某芝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82毫克/100毫升,达到醉驾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
交警部门依法对其无证驾驶的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5天,待行政处罚执行完毕后,再实施刑事拘留,追究醉驾行为的刑事责任。
(转载请注明来源:汕头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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