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独自庆生,他给自己送了这样的一份“礼物”

交警一线 汕头交警 2019-12-20

5月22日晚,云南人李某建独自一人在汕头市区一宾馆内小酌,庆祝自己24岁生日。他或许没想到,隔夜酒给他带来了一份迟到的“礼物”。


云南人李某建在潮阳区一工地打工。5月22日晚,为了庆祝自己24岁生日,李某建驾驶一辆未悬挂号牌的二轮摩托车来到金平区寻找朋友。



当晚10时许,由于没找到朋友,李某建只得独自一人在金凤桥附近一宾馆内喝酒庆祝。


当时我喝了大约一瓶白酒,喝到23日凌晨1时多就休息了。”——李某建


一番小酌后,李某建便直接在宾馆内休息。


隔天(5月23日)早上10时许,李某建驾驶摩托车准备返回位于潮阳区的工地上班。当他驾车行驶到礐石大桥收费站时,被正在执勤的交警濠江大队民警拦停检查。



民警发现李某建满身酒气,便立即对其进行酒精吹气检测,结果为88mg/100ml,已达醉驾标准。



经血检,李某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6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此外,李某建未取得驾驶证,属无证驾驶未悬挂号牌二轮摩托车上路。


目前,交警部门已依法对李某建无证驾驶及驾驶无号牌车辆的行为并处罚款1200元,行政拘留15天,待其行拘期满后再实施刑事拘留,追究其醉驾的刑事责任。


收到这一特殊“生日礼物”,李某建懊悔不已。


为了贪图方便,又以为喝得不多,存在侥幸心理,我才无证酒后驾驶摩托车上路。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保证今后绝不再犯。”——李某建

(转载请注明来源:汕头交警)

-END-


推荐阅读

够险!核载25人的“黑校车”载了42人!还有更离谱的……

让孩子快乐过“六一”的攻略在此……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