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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交警大队“偷车”,理由竟是这样的……

交警小编 汕头交警 2022-10-12


近日,汕头一男子来到潮南交警大队办案区门口,把自己被扣的电动摩托车偷偷开走。被民警发现后,男子辩称:“这是我的车。”让人啼笑皆非……


2019年8月13日,潮南交警大队的大门口,民警截获了一私自从办案区开走被扣电动摩托车的男子,而这个男子居然振振有词地说,“这是我的车。”



被民警截获的男子叫许某秋。12日晚22时许,许某秋和几个朋友在陈店一家KTV喝酒。


几人喝到次日凌晨后,由许某秋的朋友陈某驾驶二轮摩托车载他和袁某回家。


谁料三人在经过司马浦路段时,被交警潮南大队民警查获。经酒精吹气测试仪测试,陈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执勤民警将陈某带至交警潮南大队做进一步调查,并将其驾驶的二轮电动摩托车暂扣在办案区门口。


而这辆电动摩托车是许某秋的。


第二天上午,许某秋来到潮南交警大队,想了解陈某情况,看到了自己被扣的电动摩托车,他怕车被交警部门没收了,便心生邪念,用自己放在座椅下的备用钥匙将车开走,但开到交警大队门口时被民警截获。


民警教育他,这辆车是涉案车辆,作为案件证据,已被民警依法扣留,需要在案件侦查结束后再通知当事人提供合法手续来取。



由于许某秋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警方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罚款500元。


(转载请注明来源:汕头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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