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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雇主:这位雇主的教训必须吸取

汕头交警 2022-10-12


2019年7月1日4时30分许,潮阳区草南路贵屿镇上彭路口路段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无号牌手扶拖拉机与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驾驶人陈某杰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后,交警潮阳大队成立“20190701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组”,开展事故深度调查工作。民警经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检验鉴定、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经过、原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情况,并依法进行责任认定。


经查,贺某良在未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一辆没有在车厢后部、侧面粘贴红白车身反光标识的无号牌手扶拖拉机在上述地点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通行,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应负应负本事故的主要责任;摩托车驾驶人陈某杰醉酒且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摩托车上路,对路面动态估计不足,遇情况采取措施不当,没有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是导致事故的次要原因,应负本事故的次要责任。


贺某良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构成交通肇事罪。


事发当日,贺某良因未取得手扶拖拉机驾驶证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3日,并于2019年7月14日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转为刑事拘留。


民警在调查中还发现,该手扶拖拉机的车辆所有人为潮阳区贵屿镇龙港社区收集、运载卫生垃圾承包人谢某雄,其明知贺某良未取得手扶拖拉机驾驶证的情况下还指使贺某良驾驶拖拉机上路行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其行为在本次事故中同样构成交通肇事罪,目前谢某雄已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而潮阳区贵屿镇龙港社区居委会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社区的安全生产车辆及人员监管不到位,交警潮阳大队根据《广东省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引》的规定,依法对潮阳区贵屿镇龙港社区居委会负责人进行约谈。



会上,交警部门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建议,并出具事故调查报告,要求落实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这宗交通事故教训深刻,充分暴露出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广大企业、责任单位应吸取事故教训,切实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完善安全措施,规范并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转载请注明来源:汕头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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