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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型货车与电动车碰撞后,电动车驾驶人当场被碾压致死 | 事故深度调查

交通事故警示录 汕头交警 2022-10-12

6月28日14时00分,陈沙公路陇田镇内埔路口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在右转弯时与一辆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车驾驶人郑某当场死亡。


事发后,交警潮南大队成立“20190628”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深度调查工作。调查组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验鉴定、综合分析等,查明事故发生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损失情况,并对事故进行责任认定。


经查,当事人卢某的违法行为是事故发生的全部过错,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郑某免承担事故责任。


肇事司机卢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现已移送起诉追究其刑事责任。


另外,调查组在调查过程中,还发现了相关单位在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

1

汕头市粤烽混凝土有限公司运输车辆所配备的专职监控人员不符合法定人数。

2

调查组在厂区随机抽查,发现个别车辆存在轻微超载现象,未能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

对驾驶人的安全教育不够重视,每月仅有一次学习会议,对违规驾驶人的处罚简单粗暴,仅靠罚款和企业内部通报,没有建立奖惩机制。

4该企业今年在潮南区已发生多起轻微交通事故,存在对驾驶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为进一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10月15日下午,潮南区安委办牵头联合交警潮南大队、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对汕头市粤烽混凝土有限公司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警示。



会上,交警部门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建议,并出具事故深度调查报告。区住建局要求该企业完善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交通运输局要求其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对人、车、路管理,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时发现驾驶人违规行为。同时,安委办针对此次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粤烽混凝土有限公司相关责任人表态,下来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安全培训,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告安委办。


(转载请注明来源:汕头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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