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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驾驶人受伤还被判了全责!这是因为……
今年年初,外砂文祠路口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倒地受伤的澄海莲下镇人黄某生须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原来……
2019年1月19日19时10分许,黄某生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沿324国道从汕头往澄海方向行驶。
当车辆行驶至324国道519公里外砂文祠路口时,路口信号灯恰为红灯,但黄某生却置之不理,若无其事继续向前行驶。
此时,王某迪骑一辆自行车正准备经斑马线横过马路,自行车刚一出斑马线,就与黄某生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黄某生、王某迪受伤及二车不同程度受损。
经交警部门勘查认定,黄某生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悬挂号牌轻便二轮摩托车违反交通信号灯的指示行驶,是造成本事故的全部过错,应负全部责任。
车辆在进入路口的时候必须注意交通信号灯,如果是红灯,必须停在停止线内,不能闯红灯。机动车通过人行横道,如果遇到行人,必须停车让行,避让行人,让行人优先,人行横道是一条生命线。——交警龙湖大队五中队副中队长 余良生
宁等三分,不抢一秒。十字路口闯红灯,下一秒就是血的教训。这宗交通事故中摩托车驾驶人无视交通法规,没有按照指示灯行驶,属于严重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都能引以为戒,吸取教训,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避免悲剧重演。
(转载请注明来源:汕头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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