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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红灯被撞,竟称……

交警小编 汕头交警 2022-10-13







红灯停,绿灯行”这是连小朋友都烂熟于心的交通通行规则。可在一宗发生在潮阳区东山大道吴宏丰医院路段的交通事故中,当事摩托车驾驶人刘某英却称……





2019年11月1日12时30分许,刘某英驾驶一辆电动二轮摩托车行经潮阳区东山大道吴宏丰医院路段时,与马某滨驾驶的粤D8T**0号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刘某英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交警潮阳大队事故处理股民警通过勘查现场、调看视频发现,事发时,刘某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电动二轮摩托车上路行驶,通过交叉路口时,未能按照交通信号灯的指挥通过,是造成本次事故发生的主要过错原因;马某滨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对路面情况观察不周,遇情况未能确保安全通行,是造成本次事故发生的次要过错原因。



当办案民警询问刘某英是否知道其进入路口前信号灯是什么颜色时,刘某英竟称不知道,可见其交通安全意识极其淡薄,完全无视交通信号灯的指示。


目前,交警潮阳大队事故处理股已对这宗事故做出责任认定:刘某英应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马某滨应承担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交警部门提醒


无驾驶证人员缺乏交通安全法律知识,不遵守交通规则,超速、超员、闯红灯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现象司空见惯,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因此,驾驶机动车上路前,必须考取符合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掌握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遵守交通规则。通过路口时,应按交通信号灯的指示通行,宁等三分,不争一秒!


(转载请注明来源:汕头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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