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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杯桑葚酒,还开车打盹,结果惨剧发生了......
交通事故警示录
2019年11月10日凌晨0时30分许,澄海青年陈某驾驶着号牌为粤DSX***的小汽车来到朋友吴某位于金鸿公路西侧溪南田野中的休闲点参加聚会。期间,陈某喝了三杯桑葚酒。
到了3时许,陈某驾车搭载朋友吴某、陈某睦离开,准备前往溪南镇海岱村。
由于酒精作用,再加上近期缺乏睡眠,处于疲劳状态,陈某开着开着车,竟打起了盹儿。
当行驶到溪南派出所附近路段时,神智不清的陈某就一头撞上了前方由王某驾驶临时停放在路边的大货车。
当时我疲劳正睡着,没看前方情况,等碰撞后,我醒来才知道追尾了。”——陈某
事故导致小汽车乘坐人陈某睦受伤,吴某当场死亡,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经检测,陈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经交警部门认定,当事人陈某夜间驾驶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上路,因醉酒疲劳驾驶,未能发现前面车辆情况,没有采取避让措施,是导致本事故的主要原因,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应承担本事故的主要责任;当事人王某夜间驾驶重型自卸货车上路,违反规定停车,是造成本事故的次要原因,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的有关规定,应承担本事故的次要责任。
目前,陈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羁押在澄海区看守所。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行车时一定要注意保持安全距离。”
——交警澄海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 陈喜春
(转载请注明来源:汕头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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