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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冷夜深,交警蜀黍严查酒驾、滥用远光灯等各类交通违法一刻不放松……
为切实开展交通秩序整治第三轮“百日行动”,全力稳定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1月8日晚,市公安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交通秩序整治统一行动,在各重点路段、路口设卡查缉,盘查过往车辆和人员,加强交通路口、主次干道交通秩序和停车秩序整治工作,及时发现、制止、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车辆,严查涉酒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形成严打高压态势。
当晚,交警金平大队一中队组织民警在长平汕樟路口开展查处酒驾专项整治行动,查获一起酒驾案件,经酒精呼气检测,当事人林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达138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据林某交代,晚上他被朋友请客,本身不会喝酒,但在朋友的邀请下喝了两罐啤酒后便侥幸驾驶摩托车上路,以为短短的一段路不会遇到交警,不料途经长平汕樟路口时被设卡查处酒驾的民警查获。
经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林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48mg/100ml,已构成醉酒驾驶,被交警部门依法处理。林某后悔不已,表示将引以为戒,今后绝不酒后驾车。
生命无价,酒后勿驾
交警部门在此提醒
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应引以为戒
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严厉打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
汕头交警一直在行动
一辆粤D号牌的银色小汽车沿着黄山路自北向南行驶经过长平黄山路口时被民警拦下,该路口车流量较大且视野开阔、光线充足,但司机仍然使用远光灯。当事人表示平时驾车时都是随意使用,并不太了解远光灯该如何正确使用。随后民警对该驾驶人进行严厉批评,并教育其远光灯应在路遇照明不良、路况不佳等情况下使用,否则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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