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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后男青年醉驾被查,一查竟还是不折不扣的“再犯”......

汕头交警 汕头交警 202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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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拳1号在行动

12月4日晚,交警金平大队三中队组织民警、辅警在梅溪桥设卡开展“铁拳1号”查处酒驾专项行动。当晚9时50分许,一男青年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沿梅溪桥自东向西行驶至梅溪桥北侧下坡道时,被执勤民警拦停检查。



驾驶人张某某满脸通红,眼神有些躲闪,当酒精快速排查棒抵近他时,立即亮起红灯。民警随即要求其接受现场呼气测试,结果显示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08毫克/100毫升,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民警随后在查询张某某的信息时,发现他已有一次酒驾行为记录在案。2020年9月23日,张某某因酒后驾驶、驾驶无号牌机动车、准驾不符被交警金平大队二中队查获,合并处以罚款3200元。



经查,95后男青年张某某是贵州人,目前的职业是司机。据他交代,当晚7时30分左右,他在龙湖区汕樟路一家夜粥摊吃晚饭,期间喝了2罐330毫升的啤酒。喝完啤酒后他骑上摩托车准备返回金平区某地,行驶至金平区梅溪桥附近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


“我当天喝得不算太多,路程也不远,以为按照这样的状态应该没啥事,一时糊涂就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没想到还是被交警查到了,我现在对我的荒唐行为感到非常后悔。”张某某对“自砸饭碗”的行为懊悔不已。










经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张某某送检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151毫克/100毫升。交警部门依法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张某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酒驾醉驾行为的危害性巨大
法律决不宽宥
目前,市公安交警部门正全力开展
“铁拳1号”查处酒驾专项行动
请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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