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鞋柜“霸占”楼道空间,属违法行为!
近期
嘉兴经开区综合行政执法分局长水中队
接到台昇御景园物业的举报,
反映该小区业主
存在用鞋柜“霸占”楼道的现象,
不仅占用了公共空间,
还影响楼道整体美观。
该楼户型为两梯两户,电梯间有约4米的公共空间,业主利用自家门口到电梯门之间的空间放置了一个长约1米、宽约0.4米、高约2米的木质鞋柜。鞋柜几乎是算准了尺寸贴着电梯门卡进去的,原本不宽敞的电梯厅显得更加拥挤了。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见到类似的情景,部分业主怕把鞋上沾的灰尘和泥土带回家,便把私人鞋柜搬到公共楼道。那么这种做法合不合法呢?
依据 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嘉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条第八款的规定,业主的行为属于“在城市住宅小区公共区域堆放物品”的不文明行为。
按《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在城市住宅小区公共区域堆放物品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伍佰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没收物品。
鉴于当时两位业主均不在家,执法队员在社区和物业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开具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张贴在业主家门上,并致电告知其自行整改。
一周后,执法队员上门复查,发现鞋柜已被拆除,楼道回复了原貌。
其实,把鞋柜等杂物堆放在楼道里,鞋子等表面沾染的灰尘就会在楼道内漂浮,方便了自己却危害了他人健康。另外,鞋柜等杂物大多为易燃材质,侵占公共空间的同时更存在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