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提供这些证明,就不给你开专票!
前几天说让大家去找银行开手续费专票,为什么需要你再看看下面这篇文章。
当然文章留言很精彩,无非就是很难要,不好要。
有个朋友就告诉二哥,后面就算答应给,银行也要向客户要一大堆资料才开,我们来感受一下。
开发票需提供:
1、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证明是一般纳税人的书面资料「加盖公章」
3、客户需提供需要开票的手续费明细清单「加盖公章」
4、客户还需填写我行开票申请表「加盖公章」
5、客户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开户许可证「加盖公章」
……
每个银行要的资料还不一样,反正就是多!
会计一天事情就够多了,税务局都在放管服,让纳税人少跑马路了,做为提供了应税服务就具有提供发票义务的银行,凭什么要一大堆资料,增加不必要的办事成本。
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明确规定增值税纳税人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向销售方提供购买方名称(不得为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等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于是乎,这个朋友以此打电话问银行,却被对方告知这是其内部管理需求,也是为了不给小规模纳税人开了专票。
这是什么逻辑,纳税人只要提供了开票信息,只要让你开专票,你没有理由拒绝。
不过,要求虽然不合理,但是又没有办法。
毕竟目的是把发票要到,胳膊拧不过大腿,其他的扯多了也改变不了什么,按人家的要求准备吧。
看看资料,其他资料都好说,关键是一般纳税人证明,怎么弄?
以前一般纳税人的这些证明相信大家都见过。
但是现在这些都没了,能翻到的都是古董了。那怎么提供这个证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号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第八条规定,经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可以作为证明纳税人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凭据。
好,如果你有这个东西,可以给对方复印一个,证明你是一般纳税人。
进入全国企业一般纳税人查询网站http://www.yibannashuiren.com/,然后把结果保存下来盖章给对方证明。
以四川省为例,进入网站。
输入需要查询的企业名称或者税号即可查询。
有了这个,你可以截屏保存并打印出来后盖章,做为你是一般纳税人的证明。
好了,以上的方法你留好,以后业务部门需要你提供用于招投标也用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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