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 “ 发票清单 ” 太假
二哥
你好,我经常收到专票的清单都是A4纸打印的,我看你之前说的清单的载体不一定非要是从税务机关领用的纸张,可以用A4打印。
但是我就有个疑问,如果这样,那我怎么判断销售方的清单是真的呢?他用A4纸完全可以比照系统格式自己做一个啊?万一是假的呢?
叶子
叶子
你好,增值税专用发票汇总开票必须从税控系统打印清单,这个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我在开票系统做好清单,用A4打印出来,你就不收,说怕收到假清单,这个就不科学了。
当然,你还别说,二哥就知道有一些朋友因为没用上面这种纸张打印清单,被购买方拒绝过。
真相是什么呢?其实现在清单的打印纸税务机关没有要求,A4纸打印也可以。
不可否认以前好像是有税务局专门出售这种清单纸张,但是那是很早之前的事情了,现在税务局也不出售这种纸张了,这种是针式打印,效率又低,又耗时。
纸张只是载体,实质只要你从新系统开具,载体是A4还是特殊纸张都无所谓的,那个方便就用那个。
对于你说的做假的问题,我想说的是,如果想做假,就算买了你说的特定清单纸一样可以自己做个Excel表打印出来,这个真的很容易。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判断对方开的清单是不是真的呢?有没有按照规定开具呢?其实很简单,特别是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线之后,这个问题就更变得简单了。
增值税发票开具新系统采取全要素采集,发票的所有信息,不管是中文还是数字都全部采集进发票库,包括详细清单,所以只要销售方是采取清单开票,不是系统外自制清单,那么登录这个系统查询发票信息,你轻松的就可以查询到发票清单是不是真的。
具体如何操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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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发票查验平台
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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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这张清单开票的发票,可以看到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处是详见销货清单,而且下面有个按钮是查看货物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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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开查看货物明细清单,你就可以看到清单明细。
所以,如果对方开具专票并未从系统开具清单,你在平台查询的时候肯定就没有这个按钮查看清单电子明细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二条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也就是现在的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服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所以,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清单,明确规定必须从系统开具,你自己用你Excel或者公司销货系统打的清单都不得行。
如果这种做,开票方是不按规定开票要被处罚,受票方是接收的不合规发票,面临不得抵扣等税务风险!
延伸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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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发票,比如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清单是否必须从税控系统开具?
其他发票「微信公众号搜索关注:二哥税税念」,很多人都不知道这里说的其他发票是那些?先普及一下发票分类,目前我们在税收文件中比较常见的一种分类就是按是否从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开具来分,具体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16号文发布后,货劳司还有个解读,里面是这样写的,如果购买的商品种类较多,销售方可以汇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购买方可凭汇总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及购物清单或小票作为税收凭证。
结合上面的分类。
这个解读的意思就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汇总开具,但是并没要求清单必须从系统开,如果销售方有自己的销售系统,自己设计个格式,打的购物清单、包括你购物的小票都是可以的。
所以,就目前来看,就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严格一些,包括增值税普通发票在内的其他发票都相对宽松。
如果纳入增值税新系统的不从系统开具清单,笼统开票情况下电子底账采集不到你的明细,所以这里也是底账系统的一个bug,所以有些税务局还是要求,但凡从新系统开的发票,都要求系统开具清单,这样税务局对纳税人的销售信息会掌握的更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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