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暑降温费并入工资计税,不是计入工资核算
周末早上没及时发文,因为二哥回老家避暑了。
今年四川的高温来的比较晚,来的晚必然是狠角,昨天四川气象连发74条高温橙色预警,整个四川盆地热的像一个大蒸笼。
如此闷热的天,有山有水的地方自然成了避暑纳凉的好地方。所以,一到周末,盆地周边的什么山,什么峡,什么沟,什么谷就人满为患了。
二哥就是山里娃,生在大山里,长在大山里。虽然现在在成都安家立业了,但是父母,亲戚都还住在这大山里面。小时候的大山是穷、落后的代名词。但是现在可不一样了,凭借着其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这里已然成了城市人向往的好地方。
夏日避暑,冬日赏雪。以前宁静清冷的大山深处现在也是车水马龙,热闹不已。
除了这山水给人带来的清凉,每年的防暑降温费自然也能给工作的人们带来心里的清凉。
如果这么酷热的天,没有点防暑降温费,那可就真是薪尽自然凉了。
防暑降温费税会如何处理呢?
1、财务核算上
核算上,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明确规定,防暑降温费属于职工福利,会计处理理所当然应计入“福利费”或“非货币性福利”。
一、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一)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2、企业所得税方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职工防暑降温费属于企业职工福利费。
所以,福利费在企业工资总额的14%的范围内扣除。
3、个人所得税方面
防暑降温费,无论是实物还是现金,都是属于一种补贴收入,且不属于免税的补贴,故应与当月工资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一说到并入工资计税,很多朋友,特别是一些会计新手就会理解成,会计核算计入工资,其实不然,这里只是只得在算个人所得税时候,把这块金额并入工资,一起计算个人所得税,而在账务处理上,如果属于福利费核算范围,依旧要计入福利费,而不是工资。
2019年8月,公司给二哥发放了500元防暑降温费,此项费用属于人人有份的职工福利,此外二哥当月取得工资收入10000元。
那么会计核算
借:管理费用-工资 1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10000
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 5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500
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候,需要把10000的工资和500的防暑降温费合并一起计算,也就是用10500来算个人所得税。
而并不是说把500的防暑降温费计入管理费用-工资科目核算。
注:二哥税税念非官方平台,所有内容仅供参考学习,非实际办税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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