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推出多项增值税新政策,制定多项便民办税的新措施。这就给您盘点盘点。
二哥税税念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按季度申报缴纳增值税。公司1月开票51500,不含税收入为51500/1.03=50000,没有其他未开票收入。
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 51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500
2月开票20600,不含税收入20600/1.03=20000,没有其他未开票收入。
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 206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600
3月开票10300,不含税收入10300/1.03=10000,没有其他未开票收入。
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 103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300
4月申报增值税,1-3月累计销售额50000+20000+10000=80000,按季度申报小于30万,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400
贷:营业外收入 2400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13%,纳税人销售货物、修理修配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
看似比较散乱,但是从记忆角度,我们可以找一些规律,13%的税率基本都是和货物相关的,比如货物的销售、货物的加工、修理修配、货物的租赁、货物的进口。
所以,我们可以这样来记忆,但凡货物相关的一些行为,除特殊货物或者特殊货物的特殊行为外,都使用13%的税率。
特殊情况主要有下面:
1、涉及货物的这种特殊行为,那就是出口,税率0%。2、这类23类特殊货物销售或进口行为,税率9%。
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9%,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服务、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23类货物,税率为9%
9%的税率,基本就是正列举了,只要记住这些就行。
9%的税率主要和货物没有太大关系,大部分都是涉及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中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动产的。
当然,不是所有的服务都是9%税率。
1、有形动产的租赁服务,它适用13%2、除了9%正列举的服务和有形动产的租赁服务的其他服务,适用6%。3、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0%。
9%也不是完全不涉及货物,我们23类的货物销售或进口行为,就适用9%的税率。
那么剩下的6%、0%,其实就很好记忆了,其实基本前面都说了。
6%主要就是适用于销售服务的,除了9%正列举的服务,还有动产的租赁服务,其他服务适用6%。比如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租赁服务以外的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0%,主要就是纳税人出口货物,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
有人也说怎么没说3%、5%,其实这并非税率,这是简易计税的征收率,在增值税上并非一个概念。
采取勾选确认政策从逐步放开到全面实施前后经历了三年时间,具体如下图:
新平台下,我们如何进行发票抵扣勾选,二哥以四川省为例,给大家说说流程,还没上线的省份的朋友可以先了解一下。
第一步、打开四川省税务局网站,在网站右侧可以看到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按钮,点击进入。
当然,你也可以直接输入网址进入
https://fpdk.sichuan.chinatax.gov.cn/
第二步、盘一定要处于插入状态,首次操作按提示在页面上下载驱动和客户端,进入页面后输入密码,默认密码12345678
第三步、进入界面,点击抵扣勾选-发票抵扣勾选
第四步、通过各种条件对可勾选发票的进行筛选。
输入开票日期范围,可以把已经开具成你公司税号的所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查询出来。
新平台下增加了查询条件功能,如图所示,你可以按发票种类筛选,也可以按发票管理状态、发票状态筛选。
比如通过选择不同发票状态,就可以筛选出不同状态的发票。
已作废状态:
已失控状态:
已红冲状态:
当然,你搜索出来的状态为已作废、已失控、已红冲的发票是没法勾选上的,前面方框是冻结了的,这些本身是不需要勾选认证的。
第五步、我们现在要正式勾选抵扣,那么我们直接选择开票日期,其他选项都不动,为默认状态。
通过选择开票日期来查询发票,这里查询区间就是你可以勾选到的发票区间。
起始日:可以选择到勾选所属月1日之前360天的那天,比如勾选所属月是2019年9月,那可以选到距离9月1日之前360天也就是2018年9月6日。如上图所示。
终止日:可以选择勾选所属月的最后一天,比如勾选所属月是2019年9月就可以选择到2019年9月30日。
这就出现一个事情,如果一张2018年9月10日的发票,按照自然月来算,在2019年9月5日就已经超过360天认证期,如果你10月1日去大厅或者扫描认证,就会提示你超过认证期间。但是在勾选这里,还可以勾选确认的。
选择需要勾选的发票,点击提交。
确认即可。
勾选提交后,我们可以随时进行统计查询,看看我们勾选了多少发票。
第六步、点击抵扣勾选-勾选统计进入
第七步、点击申请统计
统计结果如下:
注意:统计数据不代表就是抵扣数据,我们统计完成后还需要进行最后一步,确认签名。只有对统计表进行签名确认,方可进行当期的抵扣申报工作。
第八步、确认签名,点击统计界面确认签名按钮,如图。
还需要输入一次密码,这里密码和登录界面密码一致。
第九步、确认成功后,我们就可以进行纳税申报表填写了。也只有确认后才可以查询和下载明细表。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便明确了,旅客运输服务可以抵扣进项税。
能抵扣进项税的发票种类也具体明确了,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火车票、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
如果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不用说了,应该填写到第1、2栏次去。其他发票都应该填写到8b其他栏次中去,当然同时还要统计总额后同时填写第10栏。
目前可以抵扣的各类旅客运输服务到底如何计算和申报?
勾选确认后,应该填写到第1、2栏次去申报抵扣。同时还要统计填写到第10栏。
这张滴滴的出租车电子发票,我们可以直接按照票面税额53.59进行抵扣。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670+30)/1.09*0.09=57.80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二哥税税念公司符合加计抵减政策,也做了声明。2019年4月,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00928.30,均为广告服务收入,税率6%,销项税6055.70。
当期取得进项合计5413.87,其中专用发票抵扣税额5276.14,普通发票抵扣137.73,均为取得的旅客运输服务发票。前期没有留抵税额。
按照规定,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
所以二哥税税念公司,计算了一个加计抵减的发生额
=当期进项税*10%
=5413.87*10%=541.39
二哥税税念公司2019年4月应交增值税是多少呢?
应交增值税=销项-进项=6055.70-5413.87=641.83
同时,当期可以加计抵减的金额为541.39,所以最后实际应该缴纳的增值税为641.83-541.39=100.44
具体我们来填写增值税申报表
开具的都是专用发票,填写到6%栏次中,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列。(省略了表格后面的合计截图)
专票填写到附表2第1、2栏次,旅客运输服务的普通发票填写熬8b栏次,同时填写到第10栏次中去,最后合计为第12栏次,这个数据会过录到主表中去。
这里的发生额就是直接用附表2当期抵扣的进项税乘以10%填写,至于本期实际抵减额,要根据主表一般计税进销项算出来的结果来判断。
怎么判断,简单的说就是抵减前有税才能继续抵,如果抵减前都已经是留抵了,那就不能抵了,留以后产生税再抵。
比如二哥税税念公司4月一般计税本月算出来抵减之前应纳税额是6055.70-5413.87=641.83,那这种情况就可以抵减541.39,最后主表的19栏次,直接就是抵减后的应纳税额
=641.83-541.39=100.44。
如下图:
所以,二哥税税念2019年4月所属期的增值税就申报完成了。
账务处理怎么做?
借:银行存款 106984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928.3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055.70
借:成本或者费用科目 90601.89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413.87
贷:银行存款 96015.76
由于当期产生了增值税,期末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转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641.83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641.83
转出后,应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余额就是0了,而其中的各项专栏,销项税、进项税额都和增值税申报表对应的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一致,能对上的。那我们再来看如何抵减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541.39
贷:其他收益 541.39
最后,支付税款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0.44
贷:银行存款 100.44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也就平了,那么实际上增值税申报表的应纳税额也和账务的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是一致的。
注: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案例一:A公司2019年3月底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为10万元, 4-9月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分别是40万,20万,30万,25万,20万和112万元。4-9月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666万元,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740万元。上述期间满足其它申请留抵退税条件。
则:A公司可在10月份纳税申报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留抵退税申请。进项构成比例=666/740=90%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112-10)X 90% X 60%=55.08万元
原16%所在栏次(1、2栏次)名称一一对应调整成13%的内容。
原第3栏“13%税率”栏次直接删除。
原10%所在栏次名称一一对应调整成9%的内容。由于第3栏删除,表格栏次上移,9%所在的栏次由4a、4b调整为3、4。
具体如下图展示:
调整之前的申报表附表一
调整后的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一
附表一调整的目的就是应对税率下调增值税的申报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5号规定,纳税人申报适用16%、10%等原增值税税率应税项目时,按照申报表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分别填写相关栏次。
怎么理解?二哥以案例方式给大家说一下
4月1日后,纳税人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终止或者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按原税率开具红字发票以及申报表的填写示范。
2019年4月10日,二哥税税念公司收到一张供应商2019年3月20日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00,税率16%,税额16。财务审核发现发票名称开具有误,二哥税税念有限责任公司开成了二哥税税念公司。
发票直接退回供应商。
供应商4月收到退回发票后,直接在开票系统申请红字通知单并开具红字发票,金额-100,税额-16,同时开具一张正确的发票,金额100,税率16%,税额16。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供应商申报的时候也很简单,注意,为了方便展示过程,下面申报列明具体填写数据的过程。
其实就是把一正一负合并填写到对应栏次的13%栏次即可。
4月1日之前按未开票收入申报后,4月份补开16%、10%发票的增值税申报填写实例。
二哥税税念公司2019年3月发生了一笔应税收入,金额100,税率16%,税额16,由于无法取得对方开票信息,暂未开票,会计在4月申报3月增值税时候进行了未开票收入的填写申报。
注意:新申报表从5月开始实施,4月申报3月的还是旧申报表。
2019年4月20日,客户提供了开票信息,因为纳税义务时间发生在3月。这个时候应该给客户开具1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不是开13%。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规定,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
那么4月补开16%的发票后5月如何申报呢?
申报表填写如下:
这里其实也体现了一个对应关系,那就是15号公告说的,16%的对于填写到13%栏次。未开票收入的申报填写方法二哥之前也详细介绍过,这里也不多说,有疑问的可以详细看看这篇文章。
实操 | 本月销售未开票,下月补开,分别怎么申报?
附表二中农产品加计扣除栏次8a维持不变。
第8a栏“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填写纳税人将购进的农产品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时加计扣除的农产品进项税额。该栏不填写“份数”“金额”。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比如,纳税人购买的农产品,购买时取得增值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
购进当期,按法定扣除率9%申报时候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6栏“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栏。“税额”栏=农产品销售发票或者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9%
领用当期,1%加计扣除的部分需要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8a栏“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税额”栏,如下图。
这个填法其实在2017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的时候,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9号确定下来的,一直就沿用到今天。
最早农产品扣除率13%,是没有这个加计扣除概念的,后面17年税率简并,13%并入11%,为了支持农产品扣除,在11%扣除率上加计扣除2%。
18年5月,税率下调,17%下调到16%,11%下调到10%,农产品扣除率也相应下调,以12%来扣除,填表还是分开填,2%部分单独填写到8a。
19年4月开始,税率再次下调,也就是这次,填表就按上面办法。
附表二中的第10栏项目名称调整为“(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
第12栏“当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合计”计算公式调整为“12=1+4+11”。
调整之前的申报表附表二
调整之后的申报表附表二
这里的变化主要应对两个新政策。
4月1日起,不动产分期抵扣政策不再执行,而采用一次性抵扣方式。
那么从4月1日开始取得不动产抵扣凭证,专票就填到相应的专票栏次,其他抵扣凭证就填到其他扣税凭证上去。原第10栏不再填写当期允许抵扣的部分。
保留第9栏次,这个第9栏次也仅仅为统计功能,其本身不计算到12栏中去,也不会过录到主表,仅仅是统计数据。
比如,二哥税税念公司2019年4月20日购入办公楼一栋,其中金额100,税额 9,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当然勾选确认。
这里取得的是专票,那么通过勾选确认后填写在第1栏、2、35栏次,同时第9栏“(三)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这栏的作用就是反映按规定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上注明的金额和税额。是一个统计数据,也需要填写上。但是这栏次不参与计算。
第12栏=1+4+11,这栏数据过录到主表去。
之前的文章由于写作的时候,申报表还没出来,所有没有详细介绍申报表填写方法,这两天二哥仔细学习了一下,现在把这块的申报表填写方法写一下。
比如,二哥税税念公司员工二哥2019年4月20日出差,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一张,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仅做展示,以文字表述为准」
这张铁路车票,可以抵扣的税额
=263/1.09*0.09=21.72
申报表如何填写?直接按照票面计算出可抵扣进项税后填写到8b栏次,同时填写到第10栏,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中去。
为什么还要填写到8b?不直接光填10栏就行了吗?
其实和不动产抵扣填写9栏一样。这里的第10栏也是一个本期统计数据,不参与到抵扣计算中去,所以我们在抵扣不动产和购进的旅客服务都需要根据取得的相应扣除凭证填写到其他相应栏次去。
这里取得是铁路票,填写到8b其他去就行了。第8b栏“其他”:反映按规定本期可以申报抵扣的其他扣税凭证情况。如果取得是专票,那就填写到第1、2、35栏次去即可。
将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中的第1栏、第2栏项目名称分别调整为“13%税率的项目”和“9%税率的项目”。
调整之前的申报表附表三
调整之后的申报表附表三
这块没什么说的,就是对应的调整。
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表式内容中,增加“二、加计抵减情况”相关栏次。
这个主要是应对新政策。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这个表怎么填写呢?这个表实际就是满足条件的纳税人统计记录用于加计抵减的表。
那些纳税人满足条件呢?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所以,你用不用填写这个表,你首先要去看看36号文,看看你有没有提供这四项服务,而且要看看在规定期间内,你提供的四项服务销售额有没有达到规定的比例,满足了,才有资格填写这个表,不然你就没资格填写这个表。
如果你判断自己满足,那么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格式如下:
二哥税税念公司是一家代理报关,提供36号文规定的现代服务中的经纪代理业务,假设提供的报关代理服务服务销售额比例满足条件。
2019年4月公司取得可抵扣进项税额100万,当期销项税120万,前期无留抵。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100*10%=10万
那么当期应交税额=120-100-10=10万。
第2列“本期发生额”:填写按照规定本期计提的加计抵减额,这里就是10万。
其实附表4的这个表格有点类似税控设备抵减的填法,它就是把我从一开始到最后加计抵减的进项税的过程用表格方式记录下来。
这个表填写后,如何进入主表最终实现少交税,这个里面还有第二步,那就是用第4列数据和每期申报的时候和主表进行比对,看能够抵减多少,能抵减的就填写到本表第5列去。
比如本期我销项减去进行120-100=20,和我可抵减数10比,我10完全可以全部抵减,那么第5列就全部填进去。
回到主表,主表没有专设一栏体现这个10,直接就含在第19栏里面,具体看图片解释。
又比如,4月公司取得可抵扣进项税额100万,当期销项税80万,前期无留抵。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100*10%=10万
那么当期应交税额=80-100=-20,留抵20。
所以10万的加计抵减计提数就不能实际抵,因为本身都留抵了,你还加计抵个啥。
只有计提了留下期。
再看主表
相当于计提的10没用,下期填写表格时候它自动跳到期初余额去了。
取消了附表五,《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
这个表取消原因就是因为这次不动产分期抵扣政策的取消,那这个表如果还有期末余额怎么办?
很简单,因为从4月1日开始纳税人取得不动产就不会填写这个表了,那么截止到3月所属期增值税申报表附表5第6栏的期末余额,纳税人可以在4月所属期一次性转入到附表2的8b栏次进行抵扣。
比如,截至2019年3月税款所属期,二哥税税念公司《附列资料(五)》第6栏“期末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的期末余额还有27961.16,可以自15号公告施行后结转填入《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
所以这个余额27961.16,我们就把它填写到8b,实现在当期的抵扣了。
取消原《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少填一个是一个,这是好事。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计算公式:
适用于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案例二:A公司2019年3月底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为100万元, 8月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是400万元。4-8月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680万元,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800万元。上述期间满足其它申请留抵退税条件。
则:A公司可在9月份纳税申报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留抵退税申请。进项构成比例=680/800=85%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400-100)X 85% =255万元
39号文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都是按月申报,次月征收期结束前申报上月增值税。所以这个全新的政策从4月1日开始享受,2019年5月申报期,也就是我们第一次可以享受加计抵减红利的期间。
半年过去了,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中的生活服务业要搞特殊开小灶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最新规定,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其实很好理解,10月1日开始享受,增值税按月申报,我们在2019年11月申报期,满足条件的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就可以提交声明享受这15%的加计了。
最终是否能享受15%加计抵减的优惠政策,你需要关注几个关键点!
此政策只针对一般纳税人,很明显,加计抵减是在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基础上加计,小规模纳税人简易计税,不存在抵扣的问题。
如果是一般纳税人,那么你还需要看看你是否有生活服务这项服务的行为,也就是说你有没有生活服务的销售额,如果你根本就不提供过生活服务,比如你就是一个批发零售企业,销售收入就是销售产品,那你肯定和这个加计抵减15%政策一毛钱关系都没有。生活服务是什么范围?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下称注释)执行,所以你去看看36号文附件1即可。这里二哥给你用思维导图直观看看大概,具体细节范围参考36号文。
比如,二哥税税念公司的业务有销售货物、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同时还有餐饮住宿业务。
物业管理服务在36号文附件1的就是属于现代服务下的商务辅助服务的内容,就不能算生活服务的销售额。
餐饮住宿服务前面我说了,是属于生活服务业范畴,所以二哥税税念公司存在提供生活服务的内容,这个条件是满足的。
3、在一定期间,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是否超过50%?
二哥税税念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也提供了餐饮住宿服务,那么是否能享受加计抵减15%呢?这个还不一定,还需要看一定期间内这项服务的销售总额在整个公司销售额的销售比重。
什么意思呢?也就是你要把一定期间的餐饮住宿的销售额和你公司所有销售额除一下,看看这个比重有没有超过50%。
这个期间怎么规定的?2019年9月30日前设立的纳税人,用2018年10月至2019年9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来看。2019年10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以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来看。
二哥税税念公司,2018年10月至2019年9月期间的全部销售额中,货物占比15%,住宿占比55%,物业管理服务占比30%。由于住宿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为55%,因此,可在2019年10月到2019年12月适用加计抵减15%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3号规定,符合规定的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如果让纳税人都去税务局提交资料备案,那么势必会因为户数多、审核时间长而造成政策延迟落地,同时,加计抵减政策本质上属于税收优惠,也应由纳税人自主判断、自主申报、自主享受,那么通过声明,一方面为帮助纳税人准确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另一方面加快了红利政策的迅速惠及。
2019年10月征期就是第一次提交申报的日期。具体怎么声明?
参照之前加计抵减10%声明案例,这里以四川省为例,登录电子税务局
在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中去填写信息
由于住宿服务销售额占比最高,因此,纳税人在《声明》中勾选子项时候,应该勾选住宿业。
5、加计抵减政策要落地,最终还是要通过申报表方式来计算享受。所以如何填写申报表就是我们实操者最为关心的问题。
为了配合加计抵减的顺利实施,早在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第14号公告发布时候就对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进行了修订。在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表式内容中,增加“二、加计抵减情况”相关栏次,用于填写加计抵减的计提、调减和实际抵减等。
二哥税税念公司经过判断已经符合加计抵减政策,10月开始享受,做了声明。2019年10月,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00928.30,均为住宿服务,税率6%,销项税6055.70。
当期取得进项合计5413.87,其中专用发票抵扣税额5276.14,普通发票抵扣137.73,均为取得的旅客运输服务发票。前期没有留抵税额。
按照规定,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5%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
二哥税税念公司2019年10月应交增值税是多少呢?
应交增值税=销项-进项=6055.70-5413.87=641.83同时,当期可以加计抵减的金额为812.08,抵减数812.08大于641.83,当期最多实际能抵减641.83,剩下的留下期抵减。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以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抵减应纳税额至零。未抵减完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开具的都是专用发票,填写到6%栏次中,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列。(省略了表格后面的合计截图)
专票填写到附表2第1、2栏次,旅客运输服务的普通发票填写熬8b栏次,同时填写到第10栏次中去,最后合计为第12栏次,这个数据会过录到主表中去。
这里的发生额就是直接用附表2当期抵扣的进项税乘以15%填写,至于本期实际抵减额,要根据主表一般计税进销项算出来的结果来判断。
怎么判断,简单的说就是抵减前有税才能继续抵,如果抵减前都已经是留抵了,那就不能抵了,留以后产生税再抵。
比如二哥税税念公司10月一般计税本月算出来抵减之前应纳税额是6055.70-5413.87=641.83,那这种情况就最多抵减641.83,最后主表的19栏次,直接就是抵减后的应纳税额
所以,二哥税税念2019年10月所属期的增值税就申报完成了。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055.7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413.87
由于当期产生了增值税,期末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转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641.83
转出后,应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余额就是0了,而其中的各项专栏,销项税、进项税额都和增值税申报表对应的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一致,能对上的。那我们再来看如何抵减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也就平了,那么实际上增值税申报表的应纳税额也和账务的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是一致的。注意:如果执行非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比如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没有其他收益科目,计入营业外收入即可。
2019年3月,二哥税税念公司销售给客户A公司一批货物,当月开具了1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019年9月,二哥税税念公司结账后核对往来,发现3月份这笔货款还未收到,而收款期早已经超过了合同约定的账期。未付款原因是发票一直压在对方采购手里没有提交财务付款,反馈后,采购向财务交了发票,提了付款申请。
就在等待付款的过程中,二哥税税念公司突然收到退回的发票,原来对方财务在审核发票时候说专票打印超出了密码区,要求重新开票,而这个时间已经是10月份。
税税念公司财务小A当然不想退票重开,和对方财务沟通,理由是现在都是勾选确认,密码区超过点并无多大问题。最后沟通无效,发票还是要退。
跨月退回发票,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由销售方自己在开票系统申请开具红字信息表,然后开具红字发票。
小A按照步骤申请并开具了1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发票。
开具红字发票后,小A准备利用开票系统的复制功能,复制开具3月份那张蓝字,结果系统提示没法开具。
上个月自己还处理过老税率退票重开的情况,当时也没遇到这种情况呢?到底怎么回事呢?
一脸懵逼的小A想起了二哥税税念,他马上进公众号菜单栏进行搜索,希望能从这里找到问题的答案。
你还别说,真让她找到了,原来从9月20日开始,开旧税率发票的规则改了,现在必须要去税局申请授权。
小A在纳税服务群问了管理员需要携带的资料,盖公章的承诺书和税控盘。
事不宜迟,小A立马去了税局。税务局接受处理后,税控盘终于有了相应的授权信息。
10月份二哥税税念公司开了一张红字的16%的专票和一张同样金额和税额的蓝字发票。小A在次月申报的时候合并正负数据后把结果填写在13%的栏次即可。
假设二哥税税念公司10月除了上述发票之外没有再开具其他发票,那么11月申报时候,申报表应该如下图填写。
此案例中,开具金额、税额合计都是0,申报的销售额和税额也是0,比对不会异常。
以上是小A在10月遇到的真实的需要开具旧税率发票的情况,我们发现开具流程和之前有了变化。其实这是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对于纳税人开具原税率(17%、16%、11%、10%)发票的新举措。
新措施下,纳税人开具原税率发票,必须先提交承诺书,办理24小时的开票权限。
自16年全面营改增以来,我们的增值税税率发生了几次重大变化,如下图:
税率下调后,旧税率的发票在特定情况下还是能继续开具的,这特定情况说白了就是两种情况。
一种就是发生了发票开具错误、销售折让、销售退回等情况,还有一种就是你之前已经进行了未开票收入申报,后期的补票行为。
除了这两种情况,其他情况下你开具旧税率发票其实都存在问题。
比如合同是按旧税率签订的,纳税义务发生是在税率下调后,客户必须让开具旧税率发票的情况。这种情况你开了就是不合规的发票。
还有比如,纳税义务是税率调整之前发生的,但是纳税人税率下调之前没开票,也没进行未开票收入申报,税率下调之后需要按旧税率开票,这种情况你开了,其实还涉及到调整申报表的后续事宜。因为毕竟你的纳税义务是税率调整之前的,应该去税务局调整申报表,按纳税义务所属期把申报表调整了,涉及补税还得补税。
总的来说,税率下调后,纳税人还是有开具旧税率发票的需求。
在2019年9月20日之前,我们开旧税率发票,操作层面很好办的,不管是税控盘还是金税盘,31号文之前,开票税率栏都没有强行取消旧税率,而是做了保留,纳税人都可以手动选择开具。如图所示
虽然很方便,但是其实这样就会失控,纳税人可能会很随意,想怎么开就怎么开,比如我们前面说的不允许开具旧税率的情况纳税人为了收款或其他原因还是在开,甚至可能都过了一年多了,纳税人还因为各种原因在开17%的发票。
而开的旧税率发票到底符不符合要求?这个可能他自己都不清楚,反正只要能开,出于各种需求导向,还是直接开了,至于对不对,那就看后面税务机关管的细不细了,如果后期税务核查的仔细,那可能就被纠察处理改正,如果税务局查的不那么细,也就蒙混过关了。
实际上呢,错误的始终是错误的,税率下调后,税总函〔2019〕81号也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跟踪监控纳税人发票开具情况,对于大量开具旧税率发票等情况,要进行分析研判,进行规范处理。但是每个月电子底账上大量的旧税率发票出现让核查也变得头疼。
所以31号文直接从源头上开始关闭旧税率选项也算是一个新的措施。新举措出台后,从承诺书上明确了能开具旧税率发票的情况,纳税人有其他不符合规定的需求自然就开不了。
承诺书能做到事前检查自己是否是符合开具的条件,不至于完全不符合条件还在随意开具,增加后续监管难度。
1、开具旧税率红字发票不需要承诺,如果你只是需要红冲旧税率发票,那么你还是申请信息表后直接开具即可。
2、纳税义务发生在税率下调之后,哪怕是合同按照旧税率签订的价,那么也不能开旧税率发票了,这种情况购销双方可以通过降低增值税方式协商处理旧合同事宜。
比如购销双方2019年4月之前签订合同总额116,含16%增值税,合同纳税义务2019年10月才发生,那么可以通过调税不调价方式,补签合同,将总合同总价改为113来执行并开具13%的发票。
3、纳税义务发生在税率下调之前,没有申报也没有开票,现在补旧税率发票就没那么容易了,如果你在承诺书勾选这个选项,那么税务局会要求你先按纳税义务期间修改所属期的增值税申报表,涉及补税的还要补税,一切处理完毕后,才会给你开放补开权限。
随着时间的推移,旧税率的发票逐渐会淡出我们的视野,而接下来的就是迎接新一轮的税率调整,新的又会变成旧的。
那么在此之前,小规模纳税人能自行开具专票的行业范围为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号文规定的8个行业。
值得注意的是,33号公告不仅放开了行业,对于之前试点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必须经过税务局代开这一个业务也不再限制。
自此,我们可以明确:
1、自2020年2月1日起,所有行业的小规模纳税人都可以自愿申请自行开具专票。
2、一旦申请自开,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
1
从2016年8月在全国91个城市的住宿业开始试点开始,小规模纳税人自开专票行业全面放开,经过了3年多的时间。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计税,按之前的政策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是不得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但是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推开营改增试点以来,随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剧增,代开专票的需求增大,为了解决这一现实问题,最早就是在专票需求极大的住宿行业进行试点,随着先行试点的经验积累,征管手段的完善,全面放开行业限制有了条件,所以我们才看到33号公告小规模纳税人自开专票全面放开的规定。
2
不管是自开专票还是代开专票,其征收率是不会变化的,征收率是根据业务来判定,而不是看是自开还是代开,你代开是3%,那么自开也是3%。
很多人都知道,小规模增值税是按照3%的征收率计税,但是很多人并不清楚,小规模并不是只有3%的征收率,还有部分行业和业务的征收率是5%的。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5%征收率计税的项目:
1、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2、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3、个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下同)销售其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
4、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5、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自建的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6、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7、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8、以经营租赁方式将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
9、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10、提供安全保护服务,比照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的政策执行。
代开专票左上角有“代开”字样,自行开具的没有。
3
小规模纳税人自开专票需要先申请,一旦申请自开,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
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发票都需要先申请,进行票种核定,然后税控盘通过发行,最后领取发票自行开具就可以,目前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相应申请,当然如果当地没法网上处理,直接去大厅办理即可。
第一步:窗口申请
携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至办税服务大厅【涉税受理】窗口申请。
第二步:票种核定
第一步申请完成后,登录【国家税务总局xx市税务局】http://www.tax.sh.gov.cn--【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票种核定】--【发票票种核定】,申请增加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三步:查看审批结果
路径:【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查看申请流程是否办结同意。
第四步:发行领票
如果申请流程已经同意并办结,请实名认证通过的办税人员携带税控盘或报税盘,先至办税服务大厅窗口发行,然后去发票发售窗口申领发票即可。
完成以上步骤,大家就可以在家自开专票了。
4
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税控盘和其后期维护费都是可以抵减应纳税额的。
抵减就是我们纳税人购买税控专用设备及其服务费,按规定取得合法凭证就可以全额抵减增值税,如果当期没有这么多增值税,还可以结转到下期继续抵减。意在鼓励纳税人使用税控系统。
从17年8月开始,税控设备及服务费本身又降价了。
图是一张服务费的发票样式
小规模纳税人的申报表主表部分截图:
税控设备费用及技术维护费可全额抵减,具体对小规模纳税人来讲就是填写在申报表的16行进行抵减。
情况1
当本期发生额小于或等于第15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实际发生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6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抵减当期税额;
比如,纳税人缴纳2019年的维护费280,当期应纳税额15栏次为1000,填表如下:
这种情况下,直接一次性抵减完毕了。
具体分录:
缴纳手续费时:
借:管理费用 280
贷:银行存款 280
抵减当期同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80
贷:管理费用 280
情况2
当本期发生额大于第15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第15栏“本期应纳税额”的金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6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比如,纳税人缴纳了2019年的维护费280,当期应纳税额为200,填表如下:
只能够在当期抵减200,剩余的80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缴纳手续费时:
借:管理费用 280
贷:银行存款 280
抵减当期同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00
贷:管理费用 200
如果下期仍然没有产生应纳税额,则16行不填写数字,减免表期末数据自动到期初,留着以后继续抵。
直到哪一个纳税期间有了应纳税额,比如下期应纳税额又是1000,则把最后的80抵减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80
贷:管理费用 80
这样就算抵减完毕了。
当然你说你一直免税,那这个本身就是抵减应纳税额,你没有税当然没法抵减了。但是小规模开了专票自然要交税,那么这个设备购置费和维护费就可以抵减应交税款了。
5
不管是自开的还是代开的专票,专票部分都是没法减免增值税的。
小规模纳税人代开或者自行开具的专用发票需算在免税销售额之内,但是其本身需要单独缴纳增值税。
这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专票的销售额在计算小微企业是否符合免征增值税时候要纳入来算,但是其又要单独交增值税。
比如,二哥税税念公司2019年一季度代开了1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自行开具了19万元增值税普通发票,那么算季度销售额时候就是1+19=20万元,不到30万元,满足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规定。
也就是算标准你得加进来一起算,交税专票还得单独交。
但是代开的1万元这部分是需要缴纳增值税的,其余的19万元免税。
申报表就需要这么填。
注意:这里举例的数字都是不含税金额。
代开的1万的部分要填写在第1、2栏次里面作为应税基数。
免税的19万部分填写在9、10栏次,由于代开时候已经预缴了增值税300,所以本期实际应补税额是0。
如果二哥税税念公司申请自开专票,那么其实是一样的,唯一的不同就是可以不用在开发票时候预缴税款,等到申报时候一起缴纳。
二哥税税念公司2019年三季度自开了1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自行开具了19万元增值税普通发票,那么算季度销售额时候就是1+19=20万元,不到30万元,满足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规定。
也就是算标准你得加进来一起算,交税专票还得单独交。
增值税申报表填写的时候,自开的专票按规定也是填写到代开栏次,和代开是一样的。
因为自开没有预缴,所以申报表填写这里就和代开的不一样。
6
自开避免了随征附加后期申报难的尴尬。
代开专票,税务机关除了把增值税征收了,一般还会把城建、教育费附加等一起征收了,但是财税[2016]12号规定,自2016年2月1日起,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小规模纳税人就算开了专票,只要没超过销售额标准,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都是可以免的。
代开专票如果收了,后面申报还真不好处理,如果自开就简单多了,如果满足条件,我们在申报时候直接选择减免就行了。
教育费附加减免代码:0061042802
地方教育费附加减免代码:0099129999
当然,城建税也有减半的政策,也可以在申报时候一并享受。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按照目前各省的具体政策,均按照50%的定格执行。所以,全国的小规模纳税人对的六税两费都享受减免50%政策。
其中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本身是以实际缴纳增值税为计税依据算出的。
按上案例,二哥税税念公司2019年3季度销售货物20万,按季度申报增值税,增值税是免征的,那么相应的城建及附加也免。
这种情况下,我们不用记账,申报时候直接零申报即可。
所谓零申报,就是保存并上传空白申报表。
而如果二哥税税念是按月申报,当期缴纳了增值税,2019年8月销售额20万,那么应交增值税就是20万*3%=6000。
那么需要如实申报享受减征50%的优惠政策。
做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 720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420
贷: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180
贷: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120
同时减征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210
借: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90
借: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60
贷:营业外收入 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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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自开专票放开供纳税人自行选择,一旦选择则税务局不再为其打开,业务量少的单位当然可以不用购置税控盘,可以依旧去税务局代开,但是自开作为你一种可以选择的方式,必然会方便更多纳税人,特别是下游索取专票频繁的行业,比如住宿业等。
税控盘可抵减税额也减轻了纳税人负担,也会促进小规模纳税人申请最终去申请自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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