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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疫人员的补助和奖金免个税,如何申报 ?
财社〔2020〕2号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的通知规定:
2月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外联合发布公告,明确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
划重点
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
政策规定
参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申报操作
提示
扣缴单位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扣缴客户端填报享受,具体填报栏次为下图的“本期收入及免税收入”——“本期免税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