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税局再次强调电商平台漏税自查,哪些商家慌了神?

点→关注 二哥税税念 2024-04-11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上地税务所发布的一条关于“电商平台漏税自查”的通知掀起一波热议。
众所周知,我国偷税漏税问题不仅仅在电商方面,只是由于近年来电商发展快速,因此电商范围的偷税漏税情况尤为突出。在电商法施行以前,电商行业可以说基本上都没交税,对于很多自然人电商,以前是不做工商税务登记的,不交税也就被认为是理所当然。而对于企业电商,只要是客户不要求开发票的,就不交税,而要求开发票的客户占比也是比较小的,所以也是无法按照实际缴税的。

伴随着2019年1月1日《电商法》的正式施行,将税收问题纳入《电商法》范畴,明确了税收范围包括跨界税收、经营者普通交易税收,缴纳主体包括电商平台内经营者,这意味着通过电商渠道进行交易的各种方式都需要缴纳税收,这既是对我国现行税收制度的一个强调,也是我国将税收制度逐渐收紧的信号。


一、电商平台如何缴税?
《电子商务法》第十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电商法》第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依照前条规定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在首次纳税义务发生后,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并如实申报纳税。
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税务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和与纳税有关的信息,并应当提示依照本法第十条规定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二、电商平台上哪些商家经营者需要缴税?
电商平台上的经营者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和平台内经营者。其中,电商平台经营者只是提供平台,商家在平台上直接对接消费者,消费者把钱付到电商平台账户后电商平台再转给商家,这部分金额电商平台是不需要交税的。如果说a电商平台有收取佣金或使用费等,则应当做平台的收入,开具发票给商家,这部分是要交税的。而对于平台内经营者来说,商家收取货款后,实现了销售,不管有没有开票给消费者,都应该按实申报纳税。
注册不同的企业类型,对交税来说还是有很大的差异的。总的来说,分为两大类,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
非法人企业的纳税是根据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来进行征收的,只需要对经营所得,交个人所得税即可。不同的额度,对应不同的税率。法人企业纳税相对要求是比较严格的,是采用查账征收的方式来征税的,所以是必须有财务账本核算和发票的,尤其是对于发票的要求是比较高的。
所有的法规都是为了让市场规则更加完善,而市场规则完善也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市场的平稳运行。在电商法的作用下,电商平台的偷税漏税情形或将获得一定程度上的缓解,从商家层面上,生意变得合法合规,会做得更顺当,于消费者而言,如遭遇假货问题等,有据可依,从而保障自己的权益。 
版权说明本文来源母婴行业观察。转载自明税。
END


注:二哥,一个专注于税务实操的会计人,公众号发布内容或二哥原创,或自己审核后转载分享,所有内容仅供参考,绝非大家实际办税依据。分享很重要,交流更有价值,欢迎大家有疑问多留言,文章发布后当日的留言二哥会尽量都回复(往期留言随机回复)。
END
终生学习
坚持分享
长按二维码定下二哥
学习不迷路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