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见!伊春市行政区大调整:撤15市区,新设8县区
2019年7月13日,黑龙江省伊春市召开动员大会,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复及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对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工作进行动员部署。黑龙江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陈安丽出席会议并讲话,副省长沈莹宣读《国务院关于同意黑龙江省调整伊春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撤销了15个市辖区,新设立了汤旺县、丰林县、南岔县、大箐山县和伊美区、乌翠区、友好区、金林区8个县区。
原15个市辖区及铁力市进行区划调整如下:
将原乌伊岭区和汤旺河区合并改设为汤旺县(政府驻地在原汤旺河区);
原五营区、红星区和新青区合并改设为丰林县(政府驻地在原新青区);
原南岔区改设为南岔县。
将铁力市朗乡镇和原带岭区合并改设为大箐山县(政府驻地在原带岭区),原铁力市剩余乡镇组成新的铁力市。
原伊春区和美溪区合并、同时并入原乌马河区小部分行政辖区(约27.9%)改设为伊美区(政府驻地在原伊春区),原乌马河区其余部分(约72.1%)和翠峦区合并改设为乌翠区(政府驻地在原翠峦区)。
原友好区和上甘岭区合并组成新的友好区(政府驻地在原友好区);
原金山屯区和西林区合并改设为金林区(政府驻地在原金山屯区);
嘉荫县区划不变。
伊春市现有8县市区地图
官方资料显示:
1958年2月,伊春正式撤县设市,隶属于松花江专区。
1964年6月,伊春市被改置为伊春特区,试行“政企合一”的体制,林业工作由林业部领导,地方工作由黑龙江省领导,全市15个区基本上每区设1个林业局,这种独特的“政企合一”体制一直沿袭下来。
1967年5月,伊春特区撤销,重新改设为地级市。1970年4月1日,增设伊春地区,黑河地区所辖的嘉荫县和绥化地区所辖的铁力县被划归伊春地区管辖。
1979年12月,伊春地区撤地设市,实行地市合并,以伊春区为中心区,由21个卫星城镇组成的群体城市,嘉荫、铁力两县由伊春市直接管辖,总面积32800平方公里,辖15区、1县级市、1县,其中13个区分别与所在地林业局实行政企合一体制。
1988年9月,伊春市所辖的铁力县成为铁力市(县级),由伊春市代管。至此,伊春市共辖15个区,领导1个县,代管1个县级市。
行政区划调整前的伊春市县市区地图
行政区划调整前伊春市原各区县人口
另据黑龙江省政府官网消息,2月26日上午,伊春市乌伊岭、汤旺河、新青、红星、五营、友好、上甘岭、乌马河、翠峦、美溪、金山屯、南岔、带岭等13个“政企合一”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大会分别在当地举行。这是继2018年南部4个林业局公司制改制挂牌之后,该市重点国有林区改革又一重大举措。为此,伊春森工集团17个公益类子公司已全部建立,母子公司体系初步形成,伊春重点国有林区改革进入了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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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黑龙江日报、龙江新闻联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