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白龙尾岛(夜莺岛、浮水洲)的历史真相
纵横 | 扒一扒出卖白龙尾岛(夜莺岛、浮水洲)的历史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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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某××出卖自古以来属于中国的北部湾白龙尾岛(又称浮水洲、夜莺岛)导致丧失2万平方公里海疆的传言流传已久。而且,经常伴随着中国领土争端的不断出现而被当做TG卖国的罪状拉出来游街示众。
当然,这种说法并非空穴来风,其最主要的出处是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研究员李德潮先生所撰《白龙尾岛正名》(发表于《海洋世界》1996年第9期,以下简称《白》文)。
作为中国人,当然要为自己国家说话,当然要为捍卫国家领土完整而鼓与呼,当然要谴责那些为了一己私利而出卖国家利益的汉奸、卖国贼。然而,近年来,某些整日里鼓吹“人权高于主权”的公知精英们为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摇身一变成为忠实的“民族主义者”,利用网民的爱国热情,拿着李德潮先生的这篇文字借题发挥,大做文章。以此含沙射影,肆意抹黑,实在令在下忍无可忍。
为此,尽管很有可能被网民们扣上“汉奸”、“卖国贼”、“越南猴子的走狗”之类帽子,在下仍不揣浅陋,愿围绕《白》文就白龙尾岛问题的来龙去脉做一探究,澄清一下所谓割让白龙尾岛的历史真相,也以此求教于方家,也欢迎各位网友就错谬之处多多批评指正。
1、《白》文称:“夜莺岛则是明、清以来,乃至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官方图书对该岛的称谓”,“我国50年代以前发行的地图上标名为夜莺岛”,“广西、广东、海南的渔民和沿海居民,只知道沿岸有白龙尾半岛、白龙尾村镇,海湾中有浮水洲岛、夜莺岛,而不知有什么白龙尾岛。”。
下面是我手边部分中国50年代以前发行地图中北部湾截图。
从上图可以看出,早在晚清时期,连面积只有1.89平方公里的斜阳岛(又称蛇洋洲,亦名小蓬莱)都被标注出来了,可是面积约3平方公里的夜莺岛(浮水洲)在1950年代以前的中国地图上不仅名字没有出现,甚至就连岛屿也未被画出来!
这实在令人难以置信:“自古以来”就属于中国的夜莺岛(浮水洲)竟然未在1950年代以前中国所出版地图、志书上出现过!
当然,“夜莺岛”也并非子虚乌有的杜撰。然而,它却最早是由欧洲航海者对该岛的命名!根据法国1944年的资料记载:所谓的“夜莺岛”是欧洲航海人士入夜时一个逃避风浪的地方,在英文中被叫为night in gale(大风之夜)。由于发音与夜莺(nightingale)的发音相同,因此才有了“夜莺岛”的名字。
下图就是1771年(清乾隆三十六年)法国著名制图师Rigobert Bonne绘制的《东印度航海图》局部
从图中可以看出,在该图上清晰地绘制出了“夜莺岛”(nightingael)。
其实,稍微了解中国文化史的都应该知道,“夜莺”(nightingale,直译为“夜晚唱歌”)是晚清时期随着对外交流的增加才出现外来词,明清时期的渔民怎么可能用“夜莺”这个如此洋气的名字给北部湾中的岛屿命名?
2、《白》文声称:“白龙尾岛名称是前法帝国主义印支殖民当局,于20世纪30年代侵略该岛时的所谓命名……他们将广西白龙尾半岛的地名冒名顶替到浮水洲头上,企图混淆视听。”
下图是法国著名海军军官、探险家、地理学家Jules-Léon Dutreuil de Rhins(中文译名有J-L.独特雷伊.德.兰斯、杜特伊.德、儒勒、吕推等,本贴简称兰斯)于1880年绘制的《Indo-Chine Orientale》(《东印度支那地图》)局部:
从上图可以看出,法国人最迟于1880年就已经将该岛命名为“Bact-long-ni”(“白龙尾”音译)了,并同时在该图上海标注出了C.Paklung(白龙尾半岛),而不是李德潮先生所说的是法国殖民当局“20世纪30年代侵略该岛时的所谓命名……企图混淆视听”。
英国1917年出版的《Complete Atlas of China》(《完全中国地图集》)也可以作为佐证:
3、《白》文称:“千百年来,中国渔民在以该岛为中心的北部湾渔场劳动、生息,……30年代法帝侵略该岛前,越南的渔业活动,也不曾到过该岛和周围水域”
从《白》文可以看出,能够证明中国渔民在该岛劳动、生息的是白龙尾岛上一口光绪三年(1877年)文昌百姓所铸的铁钟。因此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早在1870年代,就有中国渔民在该岛活动。
但是,1880年由兰斯绘制出版的《东印度支那地图》标注出了“Bact-long-ni”岛,英国1917年出版的《Complete Atlas of China》(《完全中国地图集》)标注出了“Bacht Long Vi”岛。很明显,“Bact-long-ni”和“Bacht Long Vi”在法语和英语中并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应当是当地渔民对该岛称呼“白龙尾”的音译。
最早将该岛标注为“白龙尾岛”的是法国人兰斯,而兰斯作为法国著名的地理学家和探险家,在1876-1877年期间,曾以外籍船长身份在越南国王的海军中指挥舰船。(参见维基百科Jules-Léon Dutreuil de Rhins )
( http://en.wikipedia.org/wiki/Jules-Léon_Dutreuil_de_Rhins )
《白》文明确指出中国的渔民“不知有什么白龙尾岛”,那么是谁给该岛命名为“白龙尾”的应当是不言自喻的吧。
下面这幅1795年的地图似乎也可作为佐证。在该图中,白龙尾岛标为黄色,和越南的颜色一样,而和中国的红色不同。虽然不能作为越南享有主权的证据。但是最起码可以证明,早在18世纪末就已经有这个岛屿属于越南的说法了。
我想,这应当足以证明,起码在1880年前就有越南渔民给白龙尾岛命名了吧?
因此,我们是否能够得出这样的结论:白龙尾岛历史上曾经是个中越双方两不管地区,中越两国渔民共同在该岛海域活动。
4、《白》文称:“白龙尾岛,自古由中国人开发,中国人定居、中国管辖,有关条约及外交文件也查不到任何根据规定是越南领土”。同时又称:“108度03分经线源自1887年《中法续议界务专条》法文本第三款,是从‘巴黎子午线以东105度43分’来的。同款中文本则是依据地物点确定的一段很短的南北线。不论中文本、法文本,都很明白,这段南北线是中法勘定粤(当时此地属于广东省钦州)越边界条约中划分北仑河口附近沿岸岛屿的归属线。”
众所周知,晚清时期与列强签订的外交条约中,唯一既没有割地又没有赔款的只有1887年的《中法和约》(及其附带的《中法商务专条》、《中法界务专条》)。倘若从丧失对越南的宗主权角度而言,《中法和约》算得上丧权辱国。然而,从中越边界划定角度而言,中方却丝毫没有吃亏,甚至属于为数不多的有利于中方的边界条约:广西、广东部分向越南方向都推进不少。比如,原属于越南的飞地“京族三岛”,就是在此次划界中划归中国的。
而中越之间关于白龙尾岛(浮水洲岛)的归属问题,也是在《中法界务专条》予以明确的。
具体如下:“至于海中各岛,照两国勘界大臣所画红线向南接画,此线正过茶古社东边山头,即以该线为界(茶古社汉文名万注,在芒街以南,竹山西南),该线以东,海中各岛归中国,该线以西,海中九头山及各小岛归越南。若有中国人民犯法逃往九头等山,按照光绪十二年三月二十二日和约第十七款,由法国地方官访查、严拿、交出。”
上面这幅连经纬线、比例尺都没有,寥寥几笔划出的草图,就是中法两国大臣划分边界的正式附图(为了方便辨识,我将茶古社用粉红色标出,北仑河以蓝色标出)。
图中经过茶古社东端向南接画的南北线就是“茶古线”(“此线正过茶古社东边山头”)。
线左中文为:“从两国勘界大臣所勘定界起往南直红线正过茶古社山头东边以该线为界”
线右法文译文为:“105度43分子午线穿过茶古岛东端, 构成一条从勘界委员会商定的起点出发的分界线”
条约提到“该线以西,海中九头山及各小岛归越南”,可是这张图上并没有画出九头山岛。那么“九头山岛”在哪里呢?看下图:
我们再对照一下文本和图注使用的诸如“巴黎子午线东经105°43′”(即格林尼治子午线东经108°03′13″)、“向南接画”、“往南直红线”等字样,很明显,该附图属于“示意图”。即图上所绘“茶古线”是向南延伸的,而九头山岛在该延伸线西侧,因此未被划出也在情理之中(这里插一句,国内有大神级学者竟然据此图算出这段分界线大约向南延伸到了北纬21°23′为止,实在是令人佩服)。
那么,按照《中法界务专条》文本及其附图,位于北纬20度01分,格林尼治子午线东经107度42分的白龙尾岛应该划归哪方应当没有太大争议吧?
5、《白》文称:“30年代初期,法帝侵略我国南沙、西沙群岛,同时也把魔爪伸向浮水洲岛。当时曾受到中国舆论及政府的强烈反对。”
《白》文此处有点含糊其辞,很容易令人理解为中国政府在30年代初期对法帝“把魔爪伸向浮水洲岛”提出了强烈反对意见。
然而,事实恰恰相反,中华民国政府在30年代以正式行文方式确认了法国对浮水洲岛的主权!
越南沦为法殖民地后,中法之间通过《中法和约》及其附属条约明确了双方的边界。此后,中越双方一直相安无事。然而,到了20世纪30年代,法国对我南海诸岛公然提出领土要求。面对法帝的扩张,民间舆论大哗,各地工会、农会、船员、渔民及琼崖旅京同乡会等群众团体纷纷致电,请中国政府力争并抗议法国侵略行径,而民国政府也多次照会法国政府提出正式抗议。
但是,面对法国明目张胆的在白龙尾岛派兵,委任里长,在近20年(1937-1954)的实际统治时间里,无论是民国政府,还是民间人士,却都对此无动于衷,这说明了什么呢?
1937年4月《中华民国政府就西沙群岛主权问题驳斥法国主张的案文》提出了明确主张:“经本部于同年七月间训令驻法使馆依据下列各点,力予驳复。(一)依照一八八七年中法续议界务专条第三款:“……至于海中各岛,照两国勘界大臣所划红线向南接画。……该线以东海中各岛归中国……,西沙远在该线之东,应归何国,一览便知。”(摘自《南海问题文献汇编》第21页)
从上文明显可看出,中华民国政府不仅承认了《中法续议界务专条》的合法性,而且进一步确认了“茶古线”的合法性。
按照民国政府的正式对外主张,连西沙群岛都算作“茶古线”以东的“海中各岛”了,“浮水洲岛”要比西沙群岛更靠近北仑河口,当然也就认可了法国对“浮水洲岛”的主权。
当然,这事也不能一概埋怨民国政府。民国政府的出发点是以“茶古线”划界为法理支持,让法国承认中国对西沙群岛的主权。虽说把白龙尾岛划给了法属越南,可是从民国政府当年出版发行的地图来看,没准民国政府当年真还不知道这个小岛的存在。退一万步讲,即便知道白龙尾岛的存在,两者相权衡,还是取其重要的拿吧。
6、《白》文称:“1937年至1954年,法帝国主义借中国抗战和内战的时机,侵占该岛,委任中国人做里长,统治中国人。法帝侵略越南,也侵略中国。侵略不能构成主权,法帝侵略中国领土更不能构成独立越南的主权。”
那么法帝1937年在该岛驻兵,并委任里长,能否算是侵略中国呢?窃以为,至少民国政府并未认为这是侵略中国!
前面已经说过,民国政府1937年4月《中华民国政府就西沙群岛主权问题驳斥法国主张的案文》已经确认了《中法界务专条》的效力、明确了“茶古线”向南接画的主权主张,也就是说,已经明示白龙尾岛在主张线之外。
二战后,盟军统帅部于1945年8月17日发布第一号命令:“台湾及北纬16度以北法属印度支那境内的日本高级指挥官以及所有陆海空军和辅助部队,应向蒋介石委员长投降”。1945年10月31日,日军解除武装完毕,越北受降胜利结束。中国占领军“握越南北纬16度以北地区之最高权力”。
早在1943年开罗会议时,美国总统罗斯福曾对蒋介石表示,战后绝不能把印度支那归还法国,而应置于国际托管之下。盟军决定印度支那北纬16度以北由中国军队接收,以南由英国军队接收,不允许法国染指。
然而,蒋委员长却对此不以为然。在其亲自安排下,1946年2月,民国外交部长王世杰与法国驻华大使梅理霭签订《重庆协议》,驻北越的中国军队按照军令部的通知开始向法军移交防务,并退出越南国境。
白龙尾岛在越南北部地区,在中国占领军受降范围之内。《白》文称“1950年海南解放,国民党儋县党、政、军、特40余人逃上该岛,并以该岛为基地骚扰大陆和海南”,说明民国政府是知晓北部湾有此小岛的。倘若民国政府确认白龙尾岛主权在我,自然要在受降之际接收该岛,签订中法协议之际明确该岛的主权,从越南领土撤军时驻守该岛。
可是,从中国占领军入驻到撤离,民国政府不仅没有派兵进驻白龙尾岛,甚至连个起码的主权声明都没有,主动将白龙尾岛让给了法国人!
可以说,民国政府以外交条约和实际行动明示了白龙尾岛的主权归属!
1954年,日内瓦会议达成协议,会议规定以17度线军事分界线,越军在线北集结,法军在线南集结,法军在协议规定期限内从越南领土上撤走。正如《白》文所称“1954年……法帝勾结国民党驻岛残部,于1954年8月劫持岛民71户、269人到南越。”
要说日内瓦协议与国民党政府一毛钱关系都没有,可是溃逃到白龙尾岛的国民党军政人员却也要跟着法军跑到南越,而不是投奔台湾。很明显,在该岛的国民党军政人员甚至还不如当年逃至“金三角”的李弥部混得好,不过是在法国人羽翼之下的散兵游勇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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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很多网友会纠结这一点,浮水洲岛上可是最早由中国人开发使用,而且到了1950年代还有中国人在此生息呢,凭什么说主权归法国(越南)?
在国际法上,人类在某个岛屿上的的活动仅仅能产生“初始权利”,要产生真正的领土需要长期的不受干涉的行使主权。要证明一个国家对某个岛屿有没有主权,靠“自古以来”是远远不够的。
否则,美国人首先登陆月球,插上国旗,开展科学考察,留下活动痕迹,难不成月球就成了自古以来就是美利坚帝国的领土了吗?
其实,窃以为是这些网友搞混了“华人”和“中国人”的概念。
在东南亚各国,最早由中国人开发并至今仍为优势族群的到处都是:婆罗洲(今加里曼丹西部,1770年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客家人罗芳伯在东南亚西婆罗洲成立了“兰芳公司”,1777年罗芳伯将“公司”改为“共和国”)、安波那岛(今纳土纳岛,明亡后,广东沿海的几百南明残兵和几百家不愿意接受满清统治的渔民逃到了纳士纳群岛,广东省潮州人张杰绪在此建立王国)、马六甲(明永乐三年,酋长西利八儿速喇遣使上表,愿为属郡。永乐七年,明成祖命三保太监郑和封西利八儿速喇为满喇加王)、新加坡(华人占新加坡人口的74.1%,他们大多数的祖先来自中国南方,主要是海南、福建和广东省)……。
再比如,果敢地区居住的应该算是华人,可是早在晚清时期划出界外,成为他国版图之内的少数民族了!
目前,上述地区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版图之外,难不成,这些地方也是TG出卖的国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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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会有网友说,民国三十六年《南海诸岛位置图》上白龙尾岛所在位置是在中国版图之内的啊。
对此,我想说的是,这张图连白龙尾岛都没被画出来,能证明什么?
这主要是很多网友搞不清楚这样一个基本情况,不管是民国政府,还是TG政府都是认可茶古线的效力的,但与此同时,中国政府反复强调的是:茶古线只是岛屿归属线,不涉及北部湾洋面划界。也就是说,北部湾划界与海中各岛划界是通过两条不同的归属线划分的!
外交部条约法律司海洋处处长萧建国在外交部办公室接受了新京报专访时明确提出:“这里面最核心的分歧是越方在早期谈判中要求以格林威治东经108°03′13″线为界。他们认为在“1887年6月26日中法界约已经解决了全部陆地边界和北部湾的边界问题,北部湾的边界线即界约第二条载明的格林威治东经108°03′13″线。但是中方在谈判中表明:1887年中法界约只涉及到陆地边界问题,108°03′13″线只是岛屿归属线,因此在北部湾从未有过两国的边界线,对于湾内的边界线双方应该协商划定。”(2004年08月03日《新京报》)
很明显,中方在谈判中继续认可了“茶古线”的效力,但明确提出:“108°03′13″线只是岛屿归属线”(其潜台词就是中方承认岛屿要按照茶古线划分,而洋面则要重新分割),这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正式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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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白龙尾岛在晚清之前属于中越双方两不管地带,中越双方渔民在此共同劳作生息。1887年6月26日《中法界务专条》签订之后,根据“海中各岛”归属的划分,白龙尾岛主权归属法属越南。但中法双方在很长时间内都未意识到白龙尾岛的主权归属问题,尽管其后在该岛生息的华人日渐增多,但民国政府明显没有主权诉求,而法国人也未就此采取措施,除了双方在此地区偶尔性的缉私和巡逻之外,双方政府都没有显示出实际有效管理该岛屿的表现。1937年后,法国开始正式在该岛派兵驻扎,并委任里长,自此开始了对该岛的实际有效管理。其间,民国政府多次以外交协议和实际行动明示了法国对该岛享有主权。1954年8月,法军按照日内瓦协议关于从越南领土撤兵的规定撤出该岛。
如果仅仅考虑1955年之前的历史,白龙尾岛更加应该属于谁?如果从历史和法理上分析应当是不言自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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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会有网友说,既然白龙尾岛是越南领土,为什么法国人撤离后,越南方面为什么不派兵驻守,反而让PLA登岛了呢?
别忘了,北越方面主要是在山区打游击的,法国是1954年撤兵的,而越南1955年5月7日才建立海军,发展到了1962年底,整个越南海军也不过装备各型舰艇40余艘,在当时的情况下,恐怕也只能是有心无力吧。
那么,还会有网友说,1955年7月,我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该岛,并在该岛设置办事处,主权已经发生转移,这时候应当就是中国领土了!
传统国际法上的领土取得方式有:先占、时效、添附、割让、征服(征服行为在现代国际法上已经被彻底否定,如伊拉克征服科威特)等。现代国际法承认的领土变更方式有:全民公决、民族自决、交换领土、收复失地等。
请问“1955年7月我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该岛,并在该岛设置办事处”属于哪一种取得方式呢?这种方式能够视为“主权已经发生转移”吗?
综上所述,白龙尾岛在晚清之前是中越双方渔民共同劳作生息之地,晚清时期签约划出,民国政府予以确认,在TG占领之前,中国政府从未管理过该岛,TG不过是按照最起码的国际关系准则将本属他国的海岛交还给了对方,这就是TG丧权辱国?
当然,假设——我说的是“假设”——中国曾经在1955-1957年间对此岛享有主权,那也是TG首次在此岛上建立了管理机构、行使了主权,是TG进行的开疆拓土!我不知道,凭什么把所有污水都泼到了TG身上?。
当然,即便如此,还是会有网民说,任你说到天边,到嘴的肥肉硬是让给了他人,这就是丧权辱国!
对此言论,我实在是无语了,“得而复失”就是卖国?就是割地?这是什么神逻辑?
那么,是否1997年香港回归也是英政府出卖领土,丧权辱国?要知道,白龙尾岛TG不过是管理了2年,香港可是近百年都在大英直接管辖之下啊!
网络上有人言之凿凿声称由于白龙尾岛的割让,令中国丧失2万平方公里海疆。那么,事实真相到底如何呢?
下面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公布的北部湾划界图:
从上图可以看出,双方划界谈判最后的结果基本上是按照中方的主张,而不是越南的108度线主张划分的。同时,白龙尾岛的归属对北部湾海域划界并未产生太大影响(外交部条约法律司海洋处处长萧建国称双方所得海域的面积大体相当。实现了双方均满意的公平划界结果;越南外长阮颐年称最终中越各得北部湾面积的46.77%和53.23%),北部湾的最终划界线与当年民国36年内政部方域司公布的北部湾分界线基本相同。
我不知道,所谓“中国丧失2万平方公里海疆”是从何谈起的?
来自为知笔记(Wiz) 转载于木木木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