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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于 2021年1月21日 被检测为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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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这种二把刀,去谈美帝的政治制度,确实有点像太监谈论皇上上床的姿势好不好。但想到敬事房首领太监海公公都有化骨绵掌,偶干点敬事房的工作还是可以的。
继续八美帝。
链接:美帝病了(上)!
原来偶以为,美帝的问题,可能是先哲们的制度设计遇到了新环境、新发展,不够用了所致。但认真读了美帝宪法,才发现,不是先哲们不睿智,而是后来者乱搞宪法修正案给搞坏了。
我们以前的文章反复谈过了:美帝的政治密码不是民主制,而是共和制——即分权制衡的政治结构。因为民主政治很容易走向独裁——大众最容易被操纵。德国的希特勒、南非等一系列国家,就是因为实行民主制,掉进了粪坑。
美帝最早设计的政治结构,精巧地体现了分权与制衡的原则。由于美帝没有国王,所以权力的分离主要在精英和大众之间进行(多数人代表的民权与少数人代表的精英权力),既要防止精英愚弄大众,又要防止大众变成暴民政治。所以用三权分立的结构,将这两项权力镶嵌在结构中,使其达到平衡。
大致是: 司法权是精英权力——专业领域,需要专业、高知、理性等条件。 行政权大部分是民权,比如选总统;少部分为精英权力,比如某些日常行政职位的设定。 立法权由于是根本权力,所以分参议院(精英)、众议院(民权大),体现民权与精英权力交替制衡。
很多人都会背“民主不仅要尊重大多数人权力,还要保护少数人权力”。问题是如何保护啊?民主原则本来就是“少数服从大多数”,少数人意见就是会被干掉。
理想状态下,如果大多数人都理性、智慧、判断力一流等,那他们意见占主流没问题。
但是在现实中,大多数人恰恰是群氓,非理性、短视,他们被利用,最后成就野心家的独裁,在历史上比比皆是——任何统治者都需要民众支持的,独裁统治者就是大多数群氓支持的。
也就是说:民主对大多数人的政治素质,要求特别高。
所以,分权制衡的要点,恰恰是保护少数(精英)的权力。
精英比大众看得更远、识别错误的能力强于大众,通过保护他们远视的权力,确保大多数人的权力不被带沟里——很多国家出问题,都是没有保护好少数精英,社会上愚众太多,他们被利用来消灭了精英后,整个社会就陷入粪坑,大家都成了受害者。
当然,多数人的呼声和民生问题又不能忽略,所以民权也必须存在,不能玩成“精英”固化统治——因为精英也是变化的,一旦固化,就会变成一帮SB冒充精英在政治舞台上出洋相……所以美帝通过精巧的政治结构,使两类权力进行了复杂的镶嵌与制衡。
其中直接体现民权的选举,在结构中估计占1/3多一点。这样,民众犯错时,其他2/3结构权力可以制衡它。
从政治模型看:相当于两群绵羊选出三只老虎。一只老虎的基因完全是精英绵羊(司法权),另外两只老虎基因,是两群绵羊基因的混合,需要不断博弈。
博弈的标尺,就是宪法。
还需要说明的是:精英和民众是个相对的概念,代表少数长视的人和多数短视的人——长短是变化的,人员也是变化,千万不要把某几个人贴上精英的标签,也不要认为精英就是完全正确的——保护精英,其实是保护不同的意见,这样才能保持纠错的能力。
但是随着美帝的各种运动,出台了一系列宪法修正案,导致两个后果:一个是联邦政府扩权。这是近年来争夺总统选举白热化,越来越不择手段的根源;另一方面,立法权中民权坐大,精英权力被缩小。
这两个方面其实都指向一个方向:民权扩大——行政权力最重要的是总统选举,主要由民权决定——导致分权制衡政治结构倾斜,美帝从共和制倾斜偏向于民主制。
今天的黑命贵运动就说明,这个倾斜已经很严重了。美帝能否纠错?
我们试着研究一下,这个倾斜是如何造成的?
很多人经常给偶说:中国只要进行全民选举,一切问题就解决了。姐只能惊讶于他们对政治的无知——完全属于想入非非。
就是美帝,移民国家,搞分权制衡的条件下,它的选举权也是逐步扩大的——他们要一建国就玩全民选举的话,估计早玩翻了。
民主投票的前提是,投票者具备自治能力:能养活自己,能对自己负责,对政治及权利有基本概念。
所以美帝最早的投票权要求是:白人,成年男性、有财产——有财产是个很重要的条件,在保护私有产权的前提下,有恒产者有恒心。
著名政治理论家理查德·普莱斯曰过:那些连自己的生活都主宰不了的人,不应在国家的管理问题上拥有发言权;政治自由必须以经济独立为前提。
这个理念在殖民地时期深入人心。
当然,财产要求多少,各州是不一样的,同一州在各个时期也不一样。比如,弗吉尼亚1762年选举法要求:选民须拥有50英亩未开垦土地,或25英亩建有12平方英尺以上住房的土地。马萨诸塞、新罕布什尔等州,要求拥有价值40先令的土地或价值40英镑的个人财产。
有的州还对信仰都做了规定,新教徒才可以投票,其他,包括天主教、犹太教都不可以。 经过大概半个世纪的发展,各州逐步去掉了财产权和宗教限制,选举权扩大到所有“白人、成年男子”——对成年的要求是纳税、21岁以上。
大家认为低于21岁的孩子缺乏独立的意志和正确的政治判断力。马萨诸塞和新罕布什尔曾要求年龄达到24岁。
总之,直到19世纪上半叶,财产权限制,才在美帝被取消。
又经过近100多年的博弈和各种运动,选举权逐步推行到黑人、妇女。
期间反复多次,有的州甚至还有文化考试之类——对黑人或者妇女进行宪法考试,答对了才有选举权。
理由来自:宪法都不懂,那你懂什么政治?
直到1965年,美帝国会通过了《选举法》,对各州出现的阻碍选举的行为进行了制止:比如,禁止宪法考试;禁止学历、教育要求,禁止品德要求,禁止纳税要求,禁止语言要求(不一定说英语)……这样,我们今天看到的普选制才算真正来到。 这里多提一下黑人选举权的情况,经过多轮反复,一会有,一会又取消,反映了美帝复杂的力量博弈。
到1866年,共和党人控制的国会通过了《民权法》以及联邦宪法第14条修正案,才完成博弈,在法律上赋予了黑人公民身份及选举权。
尽管今天,民主党因为黑人选举权而受益,几乎成为黑人代言人。
但是早期的民主党,却是一个白人至上主义政党。共和党却很激进,在积极努力推进黑人选举权。所以历史很有意思!
1860年林肯就任总统,共和党首次执政。此后70多年中,主要是共和党在主政白宫。
南北战争后,根据《重建法》联邦对南部叛乱诸州划片实行了军事管制,强迫他们:必须承认黑人权力,把所有成年男性(包括黑人)选举权写入州宪法。
1876年,“海斯·蒂尔登协定”之后,联邦军队从南部撤出。重掌南部各州的民主党人立马采取种种手段,想法设法剥夺黑人权力,比如南卡罗来纳州的新州宪要求:选民要居住满两年,缴纳一美元人头税,有能力阅读和书写州宪任何章节或能理解州宪法,或者拥有价值300美元的财产,罪犯者无选举资格……总之,那时的民主党想方设法规避法律,限制黑人选举权。
而激进的共和党又想法设法落实黑人选举权。双方互相玩了近70多年,才落实下来——当然,现在又整颠倒了:民主党激进,共和党保守。
这说明,所有的权利力,都不是一蹴而就的,都有漫长的时间。从美帝建国开始(不算殖民地时期),民权从少数人权力,走到普选,花了将近200年(1776-1965)。由于过程复杂且漫长,这里不展开了。
普选的历史进程,就是投票人资格限制被取消,投票门槛降低的过程。这为民权滥用提供了可能。此时作为系统平衡,更应该加强精英的制衡力量。可惜,美帝走反了,反而加重了民意力量,削弱了精英的制衡权力。这是政治失衡的原因。
这个原因,跟政治正确、平等理念的兴起有极大关系。比如,本来美帝大学是独立学术机构,应该以理性和冷静旁观为原则,但现在也搞成了网红风,以引领政治正确为风潮。这导致美帝纠偏的力量正在失去。
为什么会这样?这涉及一个概念:社会奖惩原则。即社会鼓励什么时,大家就容易去做;社会惩罚什么时,大家就会自动回避——独裁国家的奖惩原则,跟BOSS的好恶有关;而民权国家的奖惩原则,主要就是各种民意及思潮。比如穿喇叭裤漂亮时,很多人就会去穿喇叭裤。政治正确流行时,很多人装逼也要装成政治正确的样子。
本来这属于大众的特征,精英可以不跟风。但是美帝由于多次修宪,有意或者无意中,加强了民意的比重。加上互联网等工具的使用,民意凸显,迫使少数精英,不得不迎合民意。于是制衡之力,变成了迎合之力,恶性循环形成。
9月17日是美国宪法纪念日。美帝是法律与规则之国。在分权制衡中,为什么司法权要归于精英,就是要由精英和专业力量把守宪法,以守住美帝之根。但是,精英也可能短视,也会犯错误——或者说,原来以为是长视,但更长的时间后,发现出恶果了。
我们来解读一下美帝宪法修正案,看看哪些条款促使了“共和”被修正成“民主”,导致民权坐大,制衡力量失去: 先说下第一修正案:自由条款。
“国会不应该制定任何法律关于:创教或禁止自由传教、限制言论自由或媒体、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请求纠正冤屈的权利”。
该条款是保护宗教自由、言论自由、集会自由的——但是现在,言论自由失去了。比如:不能说“黑人犯罪率高”、“不好好学习没前途”、“光吃福利不干活的人是社会蛀虫”等显而易见的事实——导致这个改变的是白左力量的崛起,把平权观念干成了真理,不容置疑了。 第十修正案:联邦权力的限制。
“宪法未授权给联邦的权力,同时也没禁止给予各州的,应该保留给各州或人民”。
这是美帝小政府(小联邦)大社会的基础。是州权在管理国家,而不是联邦。
联邦只有18个权力:收税、无差别的福利、借钱、协调国内国外贸易、归化条例破产条例、铸币、惩罚假币、邮局和邮路、推进科学和文化、建法院、惩罚海盗、宣战与征服、为军队筹钱、建海军、为军队设规矩、召唤民兵镇压暴动和抵御侵略、民兵指挥权、设立首都、为了确保其他权力执行而设立的必要且正确的法律——注意,最后一条留下了尾巴。
需要说明的是第二项:福利制度是收买选票最好的手法。
在民主国家,几乎所有被选举上台的人,都是用福利许诺获得权力,比如委内瑞拉查韦斯、德国的希特勒等。到社会无法承受福利时,这些人就直接干成了独裁者。所以民主走向独裁成为历史常规现象。
在分权制衡的国家,一旦某个党派用福利上台,尽管可以被改选,但其他上台的党派也不敢消减福利,因为民意。这会导致福利越来越高,最后社会不堪负重——今天的欧洲就在演绎这个过程。
所以,福利的设置不该进入政府权力,而应该由社会团体实施,政府政策给于鼓励和监督;即使福利进入政府权力,也应该在州权,不该在联邦。这样联邦可以制衡州权——比如州权福利过高,导致州权破产时,联邦可以管制和纠偏。
这也是美帝的福利一直低于欧洲,老川上台就要灭掉奥巴马医保法案的原因——但是,如果无法从宪法根本上改变的话,老川最多能挡一时。 第十二修正案:选举人制度。
即我们所说的间接选举,“赢者通吃”,这是保证精英共和,避免暴民政治的架构。这个设计巧妙,给赞。
第十四修正案:平权法案。
其中,平等的法律保护最重要,它给出了平等最核心的概念。但也有败笔,比如,第一款规定了只要出生在美国就是美国公民,这导致了很多外国妈妈赴美生子。
公元212年,罗马帝国皇帝卡拉卡拉,一个名字超萌的同志,颁布了安东尼努斯宪令表示:只要住在罗马的自由人,就享有罗马公民权。于是“条条大路通罗马”,大家奔向罗马……罗马帝国由盛转衰,萌宝皇帝也因此丢掉了性命。
今天,美国新生儿白人占比已不足50%,这意味着30年后社会的主流人口,不再是白人。
注意国情:出生在中国的人也是中国人,因为中国不是一个移民国家,中国更不会给生一大堆孩子的人补贴。
保守主义有一个原则:不要为了个别功能性的需要,对系统做根本性的修改。短视的人只看到政策的好处,长视的人才能看到政策对信仰、观念、人口的改变,以及可能带来的社会大变化。 第十五修正案:黑人选举权的硬性规定。
“合众国公民的的选举权,不应该因为种族、肤色、过去奴隶状态,而被合众国或各州拒绝或限制”。
这条以后,黑人选票逐步成为党派争夺的目标。民主党于是机智勇敢地从白变黑,开始想法设法扩大黑人及移民数量,增强自己选举基础。
第十七修正案:参议院选举。
这条看上去很普通,但是变化很猛:参议员本来从立法机关选出,变成了普选,由人民选出。即从内定变成了普选——本来参议院是迎合精英的,现在得迎合民众了——众议院也是迎合民众的,参、众两院趋同,从共和制转变为民主制的砝码大增。
第十九修正案:女人选举权诞生。
对这条,偶是没意见的。需要的注意的是男女区别:女性容易感性,男人比较理性。比如,当黑人妈妈生了一大堆孩子却养不起时,女人会同情,给于帮助,男人更多会说“不,她得为自己负责”。
多句嘴,偶不是说女人、黑人不能有选票,而是认为这还是属于身份社会的思维——契约社会的思维是:只要达到某种条件(事件),不论男女、肤色,皆可平权。如果没有条件限制,简单的一人一票平权,会有很多后遗症。 第二十四修正案:门槛降低。
“合众国公民选举总统、副总统、总统选举人、副总统选举人、参议员、众议员的权利,不得因为没交税而被限制”。
这条很搞笑:没工作,不交税的人,也可以选总统了。卧槽,一个对自己都无法负责的人,能对他人负责?能干复杂的政治——选举权门槛进一步降低,共和制更深地滑向民主制。
第二十六修正案:年龄降低。
“合众国18岁以上公民的选举权,不可以因为年龄被拒绝或者限制”。
这条也是白左的泛滥的重要因素。上过班的人,才知道钱难赚,屎难吃。而18岁的孩子毛还没长齐呢,他们大多数是在学校象牙塔里想入非非的人群,很容易被高尚的口号蛊惑。没有辨识力却自以为是——所以他们一定支持平权,而且声音最大,他们在攻击不同意见时会勇猛直冲,充满了青春期的愣头青力量——在今天黑命贵运动中,我们就看到了大量这样的无脑青年。
甚至有的连自己父亲都黑,导致父亲丢掉工作什么的……年龄的降低,为野心家和美好口号的嘴炮登上舞台,铺就了路径。年轻人喜欢发声,容易激进左派,成年人又很难去跟白左青年争辩。这使人感觉,怎么到处都是白左啊——既会给民意带来偏颇,也会最终影响民意。所以长期趋势很不好。
从上述,我们看到了一个这样的现象:民意、思潮如何影响观念,观念又如何影响民意,最后双方如何修正法律和政治结构。
这里偶真心佩服美帝先哲。说明后来者根本没有理解政治构架的本意,就在那里乱修正宪法,这才是美帝失衡的根源。
人类历史都会走弯路,这是规律。我们随时随地都在历史的弯道中。
政治是协调各方利益的最高权力结构,其中心原则是和平发展。如果社会出现偏颇,能用和平手段纠偏的就是好的政治结构。美帝的政治结构,之所以玩成分权制衡式,就是为了和平纠偏。
那,如果和平纠偏不行咋办,大不了打一架嘛——咱中国历史打架有经验,隔2百多年就打一次。美帝现在240多年了,是不是该打架了?
前几天,和几个朋友辩论美帝的纠偏能力。一个朋友认为美帝的纠偏能力很强。因为他们属于纺锤形社会,中部是最大多数的中产阶级,他们在和平时期不乏对左派的同情和支持,甚至许多人会投入左派阵营。但是,在左派激进行动的刺激之下,他们中的多数人会本能自卫,从而显出保守右派的本质。
也就是说:民意会制衡民意。但偶认为,流行观念和法律根基不变的话,未来趋势不会变。
最后,提几个美帝历史上的总统。
1933年,富兰克林·罗斯福当选,搞凯恩斯主义,出台了一系列干预经济的政策——扩张了联邦权力。
1981年,演员里根成为总统,开始减税和限制联邦政府干预经济——成为纠偏小能手。从里根后,美国经济重新开始恢复强劲。
2008年,奥巴马成为第一个黑人总统,白左政策被扩大,大政府大福利模型开始现出端倪。
2016年,商人川普当选。据说,里根是川普的偶像。老川开始减税和收回部分福利制度,被保守派认为是“自救”行为。
还有个信教的朋友认为,美国的《独立宣言》,源于洛克的《政府论》。但是当年的国父们故意曲解了洛克。“人人被造平等”,洛克的本意是:承认被造,且是承认被《圣经》中的上帝所造,才是平等的前提。所以洛克并不宽容无神论者、穆斯林、异教徒、甚至犹太人和天主教徒。
她认为,美帝政治,从根上就被悄悄修正了,违背了上帝,所以导致今天白左泛滥,放出了“政治正确”的妖孽。
选举权来到世间,历史还不长,所以早期发展很慢。
1832年,英国的选举法使选民从占人口的2%增加到4%;1848年法国废除了高额的财产资格限制,实行男性的普选权(后被废除又重启);荷兰和北欧诸国,男性普选权直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才实现。1860年,美国才实现白人成年男性普选权。
但是后来,选举权又发展太快了。我们向来认为,任何事物,步子迈大了,都会扯着蛋。
再添一足:美帝众议院,除了议员,还有从波多黎各自由邦来的属地代表,哥伦比亚特区、美属萨摩亚、关岛、美属维尔京群岛的列席代表——他们都想加入美帝,但是美帝不同意。但允许他们派驻代表,享有大部分众议员的权力,只是没有投票表决权。
其他
美帝病了(下):宪法不能乱修正。
一、共和制
二、投票资格
三、比重修正
四、弯路
比如下面这对夫妻,他们就是典型的美国中产阶层的代表,他们本来是左派民主党人,以前的言行都是和黑命贵、安提法基本一致的。但是,当黑命贵人群涌向他们的住宅的时候,他们本能地拿起了武器,从而成为坚定的保守立场者和川普主义者。
五、画蛇添足
小编:最后惯例声明:
我们只是一家之言,千万不可当真理看!
尽管批评,不要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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