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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法治、强管理,区生态环境局赴沪港机场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开展“环保法治与管理”宣贯
7月9日,长宁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与污染源管理科和执法与宣传教育科负责同志赴沪港机场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港公司”)开展“环保法治与管理”宣贯,沪港公司全体领导以及环保相关业务负责人出席本次宣贯。同时,为着力构建航站楼内环保共建的良好氛围,作为区域化管理单位,沪港公司特别邀请了环保业务相关的委外单位以及驻楼餐饮单位负责人,本次宣贯共计90余人参加。
会上,区生态环境局对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司法局共同制定《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进行了分析和讲解,帮助沪港公司能够更好、更快地了解后疫情时代上海市环境执法监管的方向与政策;同时长宁区生态环境局针对航站楼餐饮单位集中的特点,结合在线监控等智慧技术措施,提出了集约化管理模式的管理指导设想,为沪港公司提供了区域化环保管理的指导方针与建议。
区生态环境局将继续主动走近企业,倾听企业心声,规范企业生态环境工作秩序,提高生态环境工作质量。投入更多的资源、协同各类合作伙伴,通过政企联动,技术和管理双管齐下,研究更符合绿色、智慧特点的管理模式,进一步提升区域化环保管理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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