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加快解决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难
一是明确职能定位。2019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业农村部承担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规划许可等工作,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安排宅基地用地规划和布局,满足合理的宅基地需求,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和规划许可等相关手续。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农办〔2019〕11号)《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实施意见》(皖农合〔2020〕38号)文件明确: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农村宅基地审查报批一站式服务制度和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并联审查审核机制,公布办理流程和要件,明确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在材料审核、现场勘查等各环节的工作职责和办理期限,实现农村宅基地申请报批同一个窗口进、同一个窗口出,提升为民服务质量。审批工作中,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宅基地合理布局要求和面积标准、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是否经过村组审核公示等,并综合各有关部门意见提出审批建议。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审查用地建房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要求,是否取得用地计划。涉及占用农用地的,是否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涉及林业、水利、电力、公路等部门的,要及时征求意见。
三是坚持规划先行。为实现对村庄空间利用的统一规划,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经启动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工作,此项工作预计于明年年底前完成。该规划中农村住房的空间规划是重要内容之一。
四是开展确权颁证。为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管理,2019年10月我市启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截至目前,市辖区157个行政村于去年11底完成招标工作,已完成倾斜航空摄影136个村,底图采集34个村,权籍调查5个村,图根控制测量54个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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