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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地铁三、六号线,一号线东延、二号线南延获批



导读 

国家发改委批复沈阳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 投资700亿 104公里


综合相关方面公开消息:


2016年9月,沈阳市向国家上报了《沈阳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17-2023年)》。建设规划包括3号线一期、6号线一期、7号线一期、8号线一期和1号线东延、2号线南延、4号线北延,共新建线路172.1公里,总投资估算1201.88亿元。


2018年7月30日,国家发改委召开第19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首批5个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沈阳市第三期轨道交通建设规划顺利通过会议审议。9月6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已经公布了苏州的批复文件,12月19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已经公布了上海/杭州(调整)的批复文件。


2018年12月25日,发改委印发沈阳三期城市轨道建设规划,批复4条线路,投资约700亿,近104公里。


沈阳三期建设项目一览表

2019-2024年


项目走向长度(公里)建设年限
11号线东延黎明广场站至世博园站155年
22号线南延全运路站至桃仙机场站14.35年
33号线一期宝马大道站至新泰街站38.46年
46号线一期鸭绿江街站至迎春街站366年

总计总投资约700亿103.68


线路图


微信已压缩,略看不太清,请各读者见谅,仅供参考走向


沈阳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9~2024 年)

 

一、线网规划 

 

沈阳市城市轨道交通远景年线网由18条线路组成,

  • 总长度约760公里,

  • 共设车站480座,其中换乘站89座。

 

 二、建设规划 

 

(一)建设方案 


建设1号线东延、2号线南延、3号线一期、6号线一期共4个项目,总长度103.68公里。项目建成后,沈阳市将形成约267公里的轨道交通网络。

 

  • 1号线东延工程自黎明广场站至世博园站,线路长15.0公里,设站9座,投资103.5亿元,项目建设期为5年。

  • 2号线南延工程自全运路站至桃仙机场站,线路长14.3公里,设站8座,投资101.7亿元,项目建设期为5年。

  • 3号线一期工程自宝马大道站至新泰街站,线路长38.4公里,设站28座,投资231.3亿元,项目建设期为6年。  

  • 6号线一期工程自鸭绿江街站至迎春街站,线路长36.0公里,设站32座,投资263.5亿元,项目建设期为6年。 

 

(二)主要技术标准 


1号线东延和2号线南延工程,与先期实施项目系统保持一致。新建线路3号线一期和6号线一期工程原则采用B型车6辆编组,最高运行时速80公里。在规划实施阶段,进一步研究优化车型、站间距、速度等技术指标和运营组织方案。

 

(三)资金安排


初步估算项目总投资约为700亿元,其中:资本金约占40%,计280亿元,由沈阳市政府财政承担;资本金以外的资金采压银行贷款等多元化融资模式解决。

 

(四)实施保障 


近期建设项目由沈阳市政府组织实施,制定相关政策并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保证建设和保障正常运营,结合城市开发进程,把握节奏、稳步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做好规划项目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衔接,协调好项目与环境敏感点之间的关系,处理好征地拆迁等社会稳定风险,进一步稳定外部环境,深化各类风险的防范措施。专项规划设计车站周边土地利用和交通接驳,重点研究多线换乘节点方案,控制好车辆段和停车场建设用地,做好资源共享。高度重视网络化运营人才培训和储备,积极探索多元化投融资模式,做好资源开发和经营工作,以保障沈阳市城市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沈阳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9~2024年)的批复

 

发改基础〔2018〕1888号

 

辽宁省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呈报沈阳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16-2022年)的请示》(辽发改交通〔2016〕1122号)、《关于报批调整沈阳市第三期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的请示》(辽发改交通〔2018〕848号)等文件收悉。经研究并商住房城乡建设部,现批复如下。


一、为适应沈阳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支持重点区域、新区建设,促进区域交通一体化,提升综合交通枢纽接驳水平,发挥轨道交通网络效益,综合考虑城市开发进程、客流需求、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原则同意沈阳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建设1号线东延、2号线南延、3号线一期、6号线一期工程共4个项目,规划期为2019一2024年。

二、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坚持经济、适用、安全的原则,统筹考虑沈阳市开发进程、建设条件及财力情况,量力而行、有序推进项目建设。

三、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划审批(核准)项目,项目基本建设方案不得随意变更。审批(核准)前应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评估,建立公示和信息公开制度并做好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项目批复文件抄送我委,并按要求及时报送项目建设进展等情况。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四、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严格按规划批复要求落实地方财政出资,并分年度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支出计划,具备条件后方可启动项目建设。建立持续稳定的建设资金保障机制,项目筹资模式、资金来源不得随意调整,严禁以债务性资金代替财政资金,严格落实融资资金偿还来源,严禁通过融资平台公司或以PPP等名义违规变相举债。我委将会同有关方面对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等。

五、做好与桃仙机场、沈阳火车站等重要交通枢纽的衔接,换乘设施力争一次建成,不能一次建设成的,应预留条件。重要的地铁换乘枢纽应尽可能实现不同线路间同台换乘,不能同台换乘的,通过建设或改造配套换乘设施实现便捷立体换乘。做好地铁车站周边的城市道路交通衔接,确保旅客安全、便捷出行。

六、切实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和运营安全。高标准做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强化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不得随意压缩项目实施工期,严把材料质量关,加强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管理和监督。高度重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在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设计等前期工作中,充分考虑运营安全和服务需求,强化安全保障措施和安全人员、设施配置。在运营阶段,轨道交通运营企业要加强运营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做好城市轨道交通人才队伍培养和储备。


七、请你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建设过程中监督检查,并依据相关规定做好项目后评价和竣工验收等有关工作,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处置,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我委报告。

附件:沈阳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9~2024年)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8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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