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方便了!这些发票便利使用新规定,你了解吗?
为进一步为纳税人、缴费人
增便利、减负担
国家税务总局在便利发票使用方面
推出多项新规定新举措
有效较少纳税人、缴费人
处理发票事宜的时间和成本
一起来看看吧!
这些发票业务
都可以网上办!
纳税人如何领用发票以及办理发票相关业务?
A: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通过选择“我要办税”,进入“发票领用",申请发票。如需同时办理发票票种核定、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等相关业务,可选择对应功能办理,或直接选择“发票套餐”办理。套餐中主要包括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发票领用、发票验(交)旧、发票缴销等。
纳税人提交申请,税务机关完成处理后,纳税人可获取相关回执。对于部分无法全程在线办结的事项,线下办理部分按照相关提示进行办理。
新开业纳税人是否能够“非接触式”领用发票?
A:
新开业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选择进入“新办纳税人套餐",填写完成相关税务信息报告后,根据系统提示,完成“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初始发行”和“发票申领”等业务申请。税务机关审批完成后,即可领用发票。
发票及税控设备发放可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纳税人如何申请代开发票和作废代开发票?
A:
对符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条件且开通电子税务局功能的纳税人,如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登录后通过选择“我要办税”,进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对符合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条件且开通电子税务局功能的纳税人,可登录后通过选择“我要办税”,进入“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开具完成后电子税务局推送信息通知纳税人领取发票。若采取邮寄方式,税务机关向纳税人推送配送信息。
税务机关为纳税人代开发票后,如果纳税人发生销售退回中止折让等情形,需要作废代开发票的,可登陆后通过选择“我要办税”,进入“代开发票作废”,提交作废代开发票申请及相关附报资料,待税务机关审核完成后即可作废。
纳税人不去办税,服务厅如何查询发票信息?
A:
纳税人登陆电子税务局后通过选择“我要查询”,进入“发票信息查询”,选定开具日期起止、发票种类名称等条件,对已开具的发票信息进行查询,同时可对某一条或某几条发票信息进行导出或打印。
编辑 | 蔡芷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