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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非法集资诈骗!举报有奖!




当前,我省非法集资犯罪的形势依然严峻,极大地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影响社会稳定。为争取防范和打击工作的主动性,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对341号文进行了全面修订,形成了《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的实施细则》(粤金监〔2020〕32号)(以下简称“32号文”)。已于2020年5月1日正式实施。

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编辑 | 蔡芷涵

责编 | 吴美美、田心君来源 |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南方新闻网、区公安分局、区科工商信局投稿邮箱 | haizhujun@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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