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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招聘教师、消防员等400+个岗位,平台好待遇优!







又有一批岗位招人啦!

G仔已经为大家整理好!

快准备好你的简历~

速来报名~





广州市南武中学



1


历史代课老师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历史代课老师(合同聘用)1名


条件要求


身心健康、师德品行端正、踏实肯干、有历史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有教学经验优先。


工作地点


广州市南武中学初中部(海珠区江南西路杏园大街81号)


薪酬待遇


面议


报名方式


有意者请于8月5日前将个人简历、学历证书、业绩证书等电子材料发至邮箱:22034537@QQ.com。合则约见。



2


物理代课老师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物理代课老师(合同聘用)2名。

条件要求


身心健康、师德品行端正、踏实肯干、有物理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有高中教学经验优先。

工作地点

广州市南武中学高中部(海珠区同福中路362号)


薪酬待遇


面议


报名方式


有意者请于8月10日前将个人简历(含学历证书、业绩证书)等电子材料发至邮箱:903885344@qq.com



3


心理健康老师


招聘一名心理健康教师,负责学校心理室和德育处的相关工作。


条件要求


1、身心健康、细心、耐心,能敏感觉察学生心理问题;


2、具有心理学类专业本科以及以上学历,须有高中心理教师资格证;


3、具有扎实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功底,能独立承担学生心理辅导、心理课程及档案建立等工作;


4、具备学校心理室统筹、学生生涯辅导经验者优先考虑。


工作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中路362号


报名方式


简历请发至:502581610@qq.com(截至到8月10号)


联系人及电话莫月霞,13570975417




广州消防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27名政府专职消防员。



1


灭火战斗员

招聘人数

279人


工作地点

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属下各大队、消防救援站

年龄

18周岁到28周岁

(1992年8月1日至2002年8月1日期间出生)


消防部队退役消防员可放宽至35周岁

(1985年8月1日至2002年8月1日期间出生)



2


消防车驾驶员


招聘人数

127人


工作地点

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属下各大队、消防救援站


年龄

18周岁到40周岁

(1980年8月1日至2002年8月1日期间出生);


必须持有B2以上驾驶证

(具有A1、A2驾照者优先)

且已过实习期,驾驶技术娴熟



2


消防文员


招聘人数

21人

工作地点

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属下各大队


年龄

18周岁到40周岁

(1980年8月1日至2002年8月1日期间出生)


条件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保守秘密;


(三)身高165厘米以上,战斗员和驾驶员限男性,体貌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8,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四)战斗员和驾驶员具有初中或同等以上学历,学历高者优先;消防文员一般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


(五)没有违法犯罪记录、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


(六)符合下列条件者,优先考虑:

1、具有省内常住户口;

2、全国各部队退役士兵(特别是消防部队退役消防员);

3、具有1年以上专职消防员工作经历(需提供单位开具的包含在职经历和工作表现的证明材料)。


薪酬待遇



(一)灭火救援战斗员人均年薪约6-12万元左右;消防车驾驶员人均年薪约7-13万元左右;消防文员人均年薪约5-7万元左右;福利待遇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消防职业高危补助、月度绩效奖金、月度风险奖励金、按国家规定的防暑降温补贴、社保公积金等。


(二)伙食、住宿及被装标准,参照执勤消防救援站消防员标准落实。


(三)战斗员、驾驶员原则上每周轮休2天。


报名方式


本次报考采取电子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

2020年7月27日09:00至8月9日16:00。


报名方式

填写《广州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附件2)和《广州支队报名登记表》(附件3),发送至3056337707@qq.com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xxx岗位报名+姓名”,并申请加入QQ群


广州消防2020招聘群1

群号932250677














广州消防2020招聘群2

群号1121244446














咨询电话

020-38766063


设举报电话

020-38766121


接听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面试时间


8月14日(周五)—8月18日(周二),上午8点45分,下午2点30准时统一入场(超时不予进场);

面试地点


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重型机械工程救援大队(广州市白云区西洲中路68号);面试当天接收现场报名(进场时间和递交的资料同下)。


面试流程


所有应聘人员均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男:1000米、单杠引体向上;女:800米)和心理测查,应聘驾驶员岗位的人员另需进行路面考核。


1、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学历证书、驾驶证、退伍证等原件或复印件,现场递交报名表(附件2,需自行提前打印)和1张小一寸免冠红底照片。


2、体能测试。具体标准详见《广州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基础体能考核标准》(附件4),应聘人员自行携带运动服、运动鞋。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3、心理测查。按照心理测查《16PF和SCL-90标准》进行,应聘人员需自行携带手机(确保手机电量充足)测试。心理测查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4、路考。应聘驾驶员岗位的人员需进行路面考核。路考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体检


经现场资格审查、体能测试和心理测试合格的,将会另行公布体检名单。


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于指定时间自行前往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二一医院(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468号)进行体检(体检项目详见附件5,体检标准按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落实)。


体检费用先由应聘人员自行垫付,分配至各单位后,再由相应单位报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无犯罪纪录审查


有违法犯罪纪录的,不予录用。


录用


拟录用人员由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根据面试、体能成绩,结合心理测查、体检、无犯罪纪录审查等情况择优录取,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3年期劳务派遣合同,其中试用期为1-6个月,合同到期后可续签。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海珠区分局


根据工作需要,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海珠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若干名。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2.身体健康,年龄40周岁以下;3.招聘对象范围: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土地管理类、城市规划类、法学类、汉语言文学类等专业;4.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二、报名方式


1.简历投递时间:即日起至8月7日;2.报名方式:填报《报名人员信息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hzghrenshi@gz.gov.cn,邮件标题请以本人“姓名+报名人员信息表”命名。(长按识别二维码可下载《报名人员信息表》)


三、录用办法


1.根据应聘者报送的材料情况,确定考试名单,组织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及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2.面试时请带齐相关证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核对。入围者经体检、考核后录用。


四、工资待遇


签订劳动合同,购买五险一金,待遇面议。联系电话:020-34381551,姚先生。




广州市执信中学琶洲实验学校


一、招聘岗位


见下表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符合《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第二十条规定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和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身体健康;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6.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各职位具体要求可识别下面二维码获取



三、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综合素质评估、心理品质测试、现场资格复审、说课/试教、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


(1)网上填报资料:2020年8月10日9:00至2020年8月12日17:00,报考者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rsj.gz.gov.cn/),按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报名。逾期不接受报名。


(2)网络初审:报名结束后,进行网络初审,通过初审者方可参加综合素质评估。报考人员可在2020年8月13日12:00后自行登录系统查询是否通过网络初审。


(3)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0年8月18日20:00后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2.报名有关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对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在工作日的8:30-12:00、14:00-16:30拨打聘用单位电话联系。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4)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凡因未按招聘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导致未通过网络初审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5)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含1:3)方可开考。对于专业技术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现场确认


请考生本人带上身份证原件和网上下载打印的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参加现场确认。聘用单位将在参加现场确认的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上盖上专用章。


时间:2020年8月20日8:30-12:00

地点:海珠区新港东路1171号



(三)综合素质评估


时间:预计在2020年8月22日-2020年8月23日(具体时间以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为准)。


地点:以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为准。


综合素质评估主要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小组集体讨论等形式,对考生进行考察。


综合素质评估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评估仅作为筛选考生的手段,结果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各职位按1:10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综合素质评估结果以及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综合素质评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聘用单位网站公布。



(四)心理品质测试


综合素质评估通过的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参加心理品质测试。


时间:具体时间以聘用单位网站公布时间为准。


心理品质测试的结果仅供聘用单位参考,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参加了心理品质测试的考生方可进入现场资格复审。



(五)现场资格复审


1.通过综合素质评估且参加了心理品质测试的人员自行携带现场资格复审所需的相关材料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2.时间:预计在2020年8月27日,9:00-12:00,14:00-17:00(具体时间以聘用单位通知为准,请考生保持手机通讯顺畅)。


地点:以聘用单位通知为准。


3.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者凭身份证、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和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表》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同时提供《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复审材料一览表》所列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复审的依据。在职在编人员还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材料,确有困难的,经招考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资格复审期间不能提供相应材料原件的视为复审不合格。


4.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5.现场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说课/试教。如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未通过(含未参加)资格复审,可按综合素质评估结果排序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六)说课/试教


时间:待定,具体时间以聘用单位通知为准。


地点:另行通知。


说课/试教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7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轮。说课/试教成绩当场公布。


根据说课/试教成绩高低,各职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进入笔试人员名单于说课/试教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七)笔试


笔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时间:待定,具体以聘用单位通知为准。

地点:另行通知。

内容: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等。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3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轮。


按照说课/试教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综合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说课/试教成绩、笔试成绩排序确定。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如具有博士学位或报考职位相对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不参加笔试,其说课/试教成绩为报考者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综合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八)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编辑 | 蔡芷涵

责编 | 吴美美、田心君来源 | 广州海珠消防 广州市南武中学 投稿邮箱 | haizhujun@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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