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关电动车,重要安全提示→
结束了一天的工作
将电动车停放在楼梯间充电
有电动车的你
是否觉得这个场景似曾相识?
电动车在建筑内的
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地方
停放或充电属违法行为!
因违规在楼梯间给电动车充电
从而引发火灾的人员
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近日,在大塘东华后街一出租屋楼梯间,发生电动车着火的情况。消防站到场后及时处置,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消防部门提醒:如果电动车起火发生在人员密集的出租屋、小区内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时间又是在大家毫无防备的半夜,极有可能引发事故!
据统计
有80%的电动车火灾是在充电时发生
有90%电动车火灾致命因置于过道楼梯间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请规范电动车停放和充电
否则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今年7月1日起新修订的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
进一步聚焦电动车消防安全
并提出相应要求
特别是关于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
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的规定
个人最高或被罚千元
针对拟建、在建的住宅小区
住宅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
《实施办法》明确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实施办法》
还进一步明确了
房屋出租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楼道堆放大量杂物、灭火器破损
消防车通道被私家车占用
电动自行车或电池进楼入户了
……
向物业投诉的时候
得到“管不了”的无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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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动图
记牢电动车使用“七禁”
编辑 | 许小卷责编 | 吴美美、田心君来源 | 广东消防、广州消防广州日报、中国应急管理投稿邮箱 | haizhujun@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