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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台名嘴不实评论  张家界警方愤然反击

2016-07-31 警事V言


昨日,知名微信公众号猫眼看天下对日前微信圈内广为流传的一封张家界民警写给某电视台媒体人的一封公开信进行了点评,引发了广大网友的热评。当晚,张家界市公安局对媒体报道"城管暴力执法中大桥派出所不立案"情况作出调查回应。





对于这次公安机关以官方身份公开对媒体不实评论进行回应的事例,确属罕见。一直以来,媒体对公安机关的指责无论如何荒诞不经,一般来说,公安机关都是隐忍再三,不愿意公开挑明回击。其中原因也很复杂,不想撕破脸皮把关系弄僵应该是主要原因。


然而,这种颠倒黑白的公然舆论误导,给公安机关的形象带来了极大的伤害,尤其是在公安部不断强化规范化执法的当下,一些媒体罔顾事实,无端指责,造成的社会负面影响也是巨大的。某媒体的名嘴在事实面前,面对网友们的愤怒指责,对自己的不当言行一直保持沉默。是无视基本事实不愿面对真相,还是心高气傲不屑作出回应


   此事件中,媒记口称的所谓维权,只是一起普通纠纷引发的争执导致的轻微伤,不问青红皂白为当事一方索取十万元赔偿力挺站台;而那些理直气壮的评论,只不过是对公安机关的无端指责。电视台不是你个人身份的表演舞台,而是代表着一定级别官方媒体的声音,违背基本事实,违反基本工作要求,还适合继续在这里工作么?



   


   在事实面前,在无数网民严正批评和强烈要求道歉的情况下,钟山依然三缄其口,毫无愧意。本V认为,媒体责任,应该是认真调查,还原客观事实,不是让你用偏见的态度去评论。调查事实,前提是客观全面,不是按预设调查,按搏眼球去推测。媒体人需要客观存疑,再去探究,而不是无端质疑,再去发泄。
   
   记者、主播和审查分工不同,但都应有专业素养,应该能看得到新闻及评论的缺陷和问题,各负其责,包括事前与事后。这不只是个例,而是很多媒体都普遍存在的职业素质问题。思维习惯出现问题,也许此次妄言过失的成份可能更大一些,但后果极为严重,而且纯属可避免却任由发展,对出现这样问题的媒体人必须追责,不可不了了之。

   这种现象不是一年两年了,推动法治进步人人有责,不是警察得理不饶人,而是到了信口雌黄随时随地的程度。每个职业都没有特权,但同样也有责任,所有有社会责任感与正义感的警察和媒体人都应该清醒地意识到这一点,再朝同一个方向前行。


1、古语有云:善护口业。作为公众人物,尤其不得无视基本事实,轻浮无度,绮语连连。该电视台节目中,由于舆论误导与客观上的抹黑事实,对当地公安机关及当事民警个人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作为一级媒体及媒体人,是否该为自己的不当言行公开作出说明和道歉?

2、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应当以诽谤罪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而该名嘴由于其职业原因,造成的影响较常人更大。当地公安机关应该如何来维护法律之尊严,广大网友拭目以待。





附:张家界市公安局对媒体报道"城管暴力执法中大桥派出所不立案"情况作出调查回应


2016年7月25日晚22时55分,湖南经视频道《钟山说事》节目在头条新闻调查中以“霸蛮、霸气、还是霸道?城管粗暴执法,路人劝解遭城管围殴”为题播报了永定区城管暴力执法事件中大桥派出所不立案的节目,引起社会各界和广大网民高度关注。

对此,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胡志文高度重视,本着"有错纠错、无错维权"原则,立即指示由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向飞熊牵头,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法制支队、警察公共关系处参加,成立联合调查组,对公安机关执法情况开展调查,并将调查情况向社会公布,以回应社会关切。
       
经过深入调查,调查组认为,永定公安分局大桥派出所民警依法作为,处置得当,无执法过错,媒体报道"不立案"情况不属实
       
根据市公安局调查通报: 派出所接处警符合规定。大桥派出所值班室接到110转警后,第一时间出警,在现场开展初步调查登记并将双方当事人带至派出所进行调查取证,制作询问笔录。在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后,及时组织调解,但因一方要求赔偿价格太高,双方无法达一致,未调解成功。
       
派出所不予立案依据充分。调查证实,城管工作人员系在执行职务过程中与侯某某发生冲突,属行政执法行为,其结果造成轻微伤害,符合"国法秘函(2005)256号"国务院法制办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对《关于对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能否给予治安处罚的请示》的复函(附件1),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第七条、第十四条规定(附件2)之规定情形,不属于公安机关立案管辖范围。派出所履行告知程序合法。调查核实,派出所调解未果后,及时告知侯某某有关法律规定,并告知因不属于公安机关立案管辖范围,可找城管局纪委或者区纪委反映问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八条(附件3)之规定。

市公安局领导表示,执法是公安机关的基本活动,法律规定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是公安执法的基本要求。张家界公安机关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进行监督,一定按照"忠诚、为民、实干、担当、廉洁"的标准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抓住薄弱环节,治理突出问题,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公安执法能力、执法水平,让广大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老手新号,请多关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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