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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依法打击“李天一提前出狱”谣言传播者?

警事V言 警视猫眼 2021-06-17


2013年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以强奸罪判处李天一有期徒刑10年。


这段本已淡出公众视野的旧案,近日突然被媒体热炒,部分媒体和网民在网上发帖转帖称“李天一提前6年出狱”“李天一已被安排出国”的消息,使得李天一事件重回公众视野,在网络上迅速发酵,一度上到了微博热搜榜。7月18日晚间,@北京监狱官方微博、北京监狱微信公众号相继发布情况通报:李天一目前仍在监狱服刑,并未减刑或假释。



北京监狱在情况通报中提到的发布不实信息的“部分媒体和网友”究竟是些什么人呢?随手在网上搜索了一下,简直是触目惊心,令人心惊肉跳!不少媒体纷纷以娱乐的名义大肆炒作,恶意传播这条谣言,引发诸多网民信以为真,纷纷评论,大骂中国司法黑暗。而在谣言盛传的当日,除了北京监狱第一时间发布辟谣信息外,基本上看不到司法系统的那些官方帐号、大V名人以及全国著名的网络红人们,无一人回应或评论此事。



对于类似的案件,我国《刑法》第四章第七节关于假释是这样规定的:

第八十一条【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看到没有?李天一被判的是强奸罪,刑期10年。按照《刑法》规定,李天一是根本不可能被假释的,所以说李天一提前6年出狱,根本就是无稽之谈!然而,一些帐号认证的所谓新闻工作者、律师们却根本不管不顾,大有不把李天一再次炒作得红得发紫、紫得发黑誓不收兵之势。


本文所截取的只是一小部分造谣传谣的帖文,还在海量的帐号在不同的社交平台发布了大量的相关谣言和恶意评论。谁来追究造谣传谣者之责,也是广大网友普遍关注的问题之一。现在问题来了,如此堂而皇之地造谣传谣,谁来依法打击处置这些人?这个问题该由谁来做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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