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罪犯越狱逃跑,谣媒速来洗地!
今日,又一条在狱服刑人员脱逃事件在网上形成舆论热点。
2018年10月4日,凌源第三监狱发生两名罪犯逃脱事件,脱逃罪犯王磊,男,汉族,身份证号码211081198504079416,家住辽宁省灯塔市沈旦堡镇前古城子村,该犯因绑架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现为无期徒刑;脱逃罪犯张贵林,男,汉族,1979年9月18日出生,文盲,身份证号码341221197909184619,家住安徽省临泉县单桥镇满庄村,该犯因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发现此二人者请马上联系警方。
此通报中有一处关于出生日期的表述有误
关于在押犯越狱脱逃事件并不少见。相信看过美片《越狱》的朋友都知道,不少在押犯无时不刻都在想尽一切办法能远走高飞,重获自由。但谁都知道,这些罪犯的脱逃意味着什么。
绅士装备9:放心吧,逃不了多久。现在无处不监控,除非去大兴安岭深处当野人,前提还要看东北虎愿不愿意。
buyiling:大喊取消死刑的人在哪儿?出来走两步啊
美锅特浪不靠谱:呼吁取消死刑的都是给自己留后路呢
风的节奏吹:脱逃惯犯,抓回来还是不能枪毙的。
让我们再把目光回到2016年,一起来看看与此相类似的一件往事。
前年2月份,张林苍在昆明因贩毒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服刑期间张林苍越狱成功,随后警方迅速出动,经过参战单位昼夜不停的艰苦查缉,罪犯张林苍于2017年5月10日被警方抓获。在追捕中,张林苍企图逃跑,武警战士果断开枪将其击伤、当场捕获。
对于这样一个亡命之徒,在落网后居然有媒体公然为其洗地鸣冤,并误导了一批网民跟风起哄,颠倒是非黑白,这也让警事V言不得不由衷地佩服这样的舆论导向所产生的巨大影响力。
在贩毒前,张林苍通过借高利贷的形式,开了一家KTV,总投资30余万元。然而,由于经营不善,2015年9月,KTV赔本卖掉。KTV卖掉后,2015年10月,负债累累的张林苍抛弃了家中妻女,离家出走。从此失去联系。时间往前退一年,那时候的张林苍可是个不顾高堂、不养妻女、离家出走的渣男,此刻却有人在媒体的诱导下觉得他是一个好父亲,却闭口不提贩毒的他坑害过多少家庭。
再回到刚刚发生在辽宁的这起服刑犯脱逃事件。
很难说将会有一波洗地的热潮,无非把这两个罪犯作一些公式型的描白:从小孝顺懂事、乖巧听话,爱读书对人有礼貌,邻居都夸他是个好娃,村长说看到他们的父母拿出了精神疾病的病历,他们绑架抢劫也是生活所迫,含冤入狱云云。相信今晚已经有不少媒体连夜派出所记者前往两个逃犯的老家去深度挖掘采访他们的光辉历程了吧,等等,先别急,警事V言为这些谣媒们准备好了这个张贵林的一些素材,看完再订票。
张贵林,又名“张飞”,男,1979年9月18日出生于安徽省临泉县,汉族,无文化,农民,户籍地安徽省临泉县。
2001年7月11日,张贵林因抢劫罪被安徽阜阳中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2007年9月18日刑满释放。2009年1月19日因抢劫罪被浙江温州中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1年6月23日,张贵林因脱逃罪被锦州中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与前犯抢劫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2年7月2日,张贵林再次因脱逃罪被锦州中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与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无期徒刑等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4年1月26日,在辽宁省凌源第五监狱服刑期间,张贵林因拒绝归还同监罪犯王某某(被害人,男,时年30岁)存放的衣服发生争吵,在监区生产车间内,张贵林用拳头打击王某某头面部数下,致王某某鼻骨骨折。
2014年5月13日,朝阳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张贵林有期徒刑二年,与其前罪没有执行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罪犯张贵林于2014年6月12日调入凌源第三监狱服刑,2018年10月4日3时越狱。
限制、取消死刑真的是世界潮流?
这样一个活脱脱的对社会百无一用的人渣,可谓劣迹斑斑,罪恶累累,而中国的法律却无法将这种人渣判处死刑,不得不说这是一大败笔。而那些长期以来极力呼吁取消死刑的所谓法律专家学者教授们,你们的期待会实现么?
目前,网络流传出疑似两罪犯在一小商店购买食物的监控视频。由此推断,罪犯的行踪已经暴露了行踪。
也许就在下一个小时,两个逃犯已落入法网。
相信昼夜无眠的战友们!
祝他们抓捕顺利,平安!!
谣媒们,你们准备好洗地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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