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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意杀害交警被判死缓:法律到底在保护谁?

警视猫眼 2022-11-27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猫眼看天下 Author catdiscuss

2017年11月16日,南京交警民警史伟年被犯罪嫌疑人驾车脱逃时拖行数十米、胸腹部被嫌疑车辆碾压,经送医抢救无效,不幸牺牲。10月12日,一审判决结果出来了:死缓。


据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此前备受公众关注的“南京交警被拖行致死案”,10月12日在该院公开宣判,被告人高愿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王成犯窝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法院认为,被告人高愿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高愿明知其驾车高速逃离可能导致他人死亡的结果,为逃避执法检查而不顾人民警察阻拦强行驾车逃跑,放任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并致被害人死亡,罪行极其严重;高愿于2017年11月3日因犯寻衅滋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规定离开居住地,并再次犯罪,其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依法应当判处死刑。鉴于被告人高愿对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持放任态度,属于间接故意,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此案经过漫长的诉讼程序,今日终于尘埃落定。杀人凶手免死的结果,并不让人吃惊。

2018年7月31日上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高某驾车拖行交警并碾压致死案。审判长和出庭支持公诉的分别为南京中院的院长和南京检察院检察长,此次庭审围绕故意开展碾压至交警史伟年不幸牺牲的凶犯是否该判死刑引发了广大网友的高度关注,同时也引发了一些涉法官方新媒体与自媒体之间的口水仗。此事中,贫猫在《舆情观察:8月的互联网,亮点频频,乱象丛生!》一文中认为,这场口水仗中,作为一个官方新媒体主动设置警察与律师对立的话题,有失稳重,有失身份


然而,现实总是残酷的,难道,这就是我们期待的结果么?被害民警家属放弃所有的经济赔偿,他们等来的就是这个判决?



可记得上海的交警茆盛泉遇害案判决结果么?同样是免死!



撞人逃逸致交警不幸牺牲的嫌犯落网:会判死刑么?


2018年7月31日南京中院开庭时,出庭支持公诉的范检察长的发言:

被害人史伟年严格执法、忠诚履职,面对危险奋不顾身,献出了自己的宝贵生命,史伟年的行为诠释了人民警察勇于担当,不惜用生命维护法律,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崇高情怀。正是因为有无数像史伟年这样默默值守于执法一线的英雄人物的无私奉献,才有我们今天这样稳定祥和的社会环境。

这段话不仅让现场旁听群众无不为之动容,也深深打动了无数网友们的心。然而,又能如何?



鸿_钧_:这个货不应该死刑立即执行吗?没有任何从轻情节。

沐鱼乐乐:居然是死缓?

板刷在篱笆的马甲:该一命抵一命!

如皋老猫:如果被杀害的是法官或律师,也是这么判么?如果是交警故意杀了司机,與论又将会怎样?

BJ-卤煮人生1:一线警察别老指望领导给你做主,最后能够挺你们的都是那些需要你们公正执法和保护的老百姓。

师伟微博:死缓的初衷是担心错杀而无法挽回,此案显然不是这种情况。

崔紫剑:#微博时评团# 如果我们总是在强调嫌疑人或者说罪犯的人权,我们什么时候可以强调一下受害者的人权?上海的公知粉拖死了一个交警,死缓;南京拖死交警,死缓;对,我知道死缓也是死刑,但是这种故意杀人的,缓什么呢?连警察的性命都做不到血债血偿,又怎么建立人民群众满意的法治?依法治国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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