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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试驾车时酿惨剧两死两伤

警事V言 警视猫眼 2021-06-17



6月12日下午1时许,淮安宝某品牌汽车店试乘试驾过程中出现严重事故,试驾专员坐在副驾驶,主驾驶为购车女司机,后排坐的为女司机丈夫以及他们几岁的孩子。


当试车女司机在试驾过程中经过一个路口时,其时速达到了100公里以上,与一辆三轮货车相撞,三轮货车上两人都有伤,同时撞死了一个路人,试驾车上的女司机和副驾驶的试乘试驾专员因系上安全带没有事情,坐在后排的丈夫和孩子因为没有系安全带,在事故中被甩出车外,当场死亡。



一次欢喜的购车,变成了惨痛的事故,这是血与泪的教训。事发后,该商家特意通过微信圈提醒本公司的员工:在试驾过程中,一是要尽量避免女司机试驾,二是禁止带小孩参与试驾,三是坐在后排的乘客必须系安全带,四是试驾车时速禁止超过80公里。 


换一个角度看事发

据当地媒体报道,目前此次事故死亡人数已上升至两人。事发时,奥迪试驾车内共有6名驾乘人员,分别是两对夫妻,一名幼童以及一名4S店试驾员。驾驶员顾某某正与4S点试驾员试驾该车,试驾至沿灵秀路由南向北行驶至珠海东路交叉口处时,与一辆运送花圈的正三轮摩托车发生碰撞,导致两车侧翻,奥迪试驾车内一对父女先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另外两名伤者也是奥迪车内乘客,正三轮摩托车驾驶员伤情并无大碍。


在事发路口监控中,奥迪试驾车与正三轮摩托车相撞时,两车均侧翻,奥迪车车速明显过快,在奥迪车侧翻过程中有人从车内被甩出。目前相关情况正由权威机构进行鉴定,至少要五天才能出结果。

 


试驾试乘新车时发生事故虽然相对不多见,但其所引发的责任承担和经济赔偿问题同样令人关注。


2015年1月30日10点左右,汉阳大道陶家岭发生一起车祸,一辆载有4人的试驾轿车,冲出桥面护栏,坠入水渠中,事故造成4人死亡。



出事地点位于陶家岭路与陶家岭侧路桥路口,陶家岭侧路桥一段10米长的围栏被撞开,水渠边的斜坡上散布着车身碎片。记者看到,水渠水面与路面垂直落差约4米。


目击者介绍,早上10点左右,为避让一辆红色轿车,此车不慎撞开桥面护栏,四轮朝天倒扣在水渠中,只有车轮露出水面。“这是附近一家4S店的试驾车”。


事发后,虽然有市民试图下水救援,无奈轿车距岸边较远,水较深。半小时后,消防人员赶到现场,用绳索将车拖到水渠边,搭梯爬上车,打开副驾车门,从车内拉出三男一女。车上4人,2人当场死亡,另一男一女被送往同济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试乘试驾引发的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关注度越来越高,已经成为了近年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较为新型且数量呈现上升趋势的案件类型。有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在购车前都会经历试驾环节。那么试驾车发生事故究竟该谁来负责呢?

试驾中除了发生单方事故外,还有对第三人造成损害的双方事故情形。两者在对内责任分担上,都应当适用侵权法的规定,按过错大小确定责任;对外(及对事故受害人)则应当由试驾者与汽车销售商共同承担连带责任为宜。


在确定试驾者与汽车销售商责任大小时,首先,应审查汽车销售商在试乘试驾活动中有无过错。因为作为经营者,汽车销售商有义务保证消费者的财产与人身安全,试驾时必须尽到审查驾照、合理提示车辆特性及试驾路线、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等基本保障性义务。


其次,应当适当平衡利益与风险。因为汽车销售商对试驾车辆仍保有实际支配力与监管力,且提供试乘试驾服务本身就是其市场营销的手段,得以从中获取潜在客户、赢得商业利益,理应对试驾活动承担相应的风险;而对试驾者来说,试驾行为使其直接操控试驾车并从中获取了标的车辆有关性能的直观感受,在一定程度上也是车辆的支配者及运行利益享有者。


综上,根据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原则,试驾中发生交通事故汽车销售商与试驾者内部赔偿时,双方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之外按份承担赔偿责任;第三方被造成损害请求赔偿时,汽车销售商与试驾者应当共同承担交强险责任限额之外的赔偿责任。(内容引用自中国法院网)


我们该如何避免试驾事故中的责任纠纷呢?

1、试驾时一定要签暑试驾协议。消费者只要认可试驾协议并签字,一旦发生事故就按合同执行,因此试驾者要仔细阅读试驾协议,明确权责划分,对合同有异议应现场提出或拒绝试驾。

2、一定要问清楚汽车销售商是否为试驾车辆购买了齐全的商业保险,没有购买全险的车不要试驾。

3、试驾前应该充分了解试驾车辆性能和操作注意事项,确保自己有能力驾驭试驾车。

4、在试驾过程中,严格遵照规定的项目和路线试驾。


如果做到了上述几点,相信发生事故的几率是极低的,而且即使是发生事故,责任界定也是十分清晰的,可有效避免纠纷。


安全出行,平安相伴。这些动图均来源于网络,提醒每一个交通参与者时刻关注平安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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