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微商“笑气”被判非法经营罪!|刑法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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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刑二年并处罚金5万元
(来源:办案指引)
人民法院报2018年4月10日讯 (记者 余建华 通讯员 吴玉燕)4月4日,浙江省云和县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处被告人殷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5万元。扣押在案的涉案物品予以没收,违法所得继续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笑气”是一氧化二氮的俗称。2017年5月至10月,殷某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以转售谋利为目的,通过微信向上家购买危险化学品一氧化二氮共计1.3万余盒(10支/盒)。
购入“笑气”后,殷某将其存放于租住房内,并通过另一个微信号在朋友圈发送广告进行宣传推销,利用该微信号和淘宝店铺联系买家、收取货款,通过快递寄送至全国各地的买家。
当年10月28日,警方在殷某的租住房进行搜查时,当场查获“笑气”828盒、散装“笑气”7支以及气球、奶油枪、空纸盒等涉案物品。至案发,殷某已出售“笑气”1.2万余盒,销售额30余万元,扣除物流费、快递费等支出后,赚取差价共计3万余元。
“笑气”,是一种无色有甜味气体,最早作为麻醉剂使用,后来又成为食品工业添加剂,多用于蛋糕制作,位列危险化学品名录。因为吸入“笑气”能让人产生幻觉和欣快感,所以吸食“笑气”风靡于国内酒吧、KTV等各类娱乐场所,甚至被吸毒人员当作毒品的替代品,吸食“笑气”已经成为青少年中的一种流行消费。
“笑气”对人体产生的损伤是不可逆的,长期吸食会造成认知功能损害、记忆力损害、脑功能损害,甚至造成死亡。
有数据显示,美国每年有100多人因滥用“笑气”而死亡。英国在2006年至2012年间,至少有17人因为吸“笑气”死亡。而近几年,杭州、宁波等地医院也接诊到因吸食“笑气”而发疯和因吸食成瘾导致瘫痪的病例。但是,据调查显示,社会大众对于“笑气”为何物,“笑气”有何危害却知之甚少。
尽管“笑气”的“毒性”堪比毒品,但治理却呈现盲区。我国并没有把“笑气”列入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的管制目录,只是将其作为普通的化学品列入了《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安监等部门负责对“笑气”的生产、运输、储存等环节实施安全监管。对于买卖“笑气”的行为,由于无法可依,各地只能使用行政手段或者地方性条例责令商家下架,对个人的买卖行为也是束手无策,更别说将“笑气”作为毒品进行打击了,治理工作效果甚微。
根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以及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笑气”被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其经营就需得到安监部门的经营许可,否则就涉嫌非法经营。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殷某违反国家规定,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经营一氧化二氮,数额共计30余万元,违法所得3万余元,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归案后被告人殷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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