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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哲案最简单的道理,你看懂了吗?

2017-11-29 马萧萧 今日台湾

备受境内外舆论关注的彭宇华、李明哲案,今天一审公开开庭宣判,二人均被认定犯有颠覆国家政权罪。其中,台湾居民李明哲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李明哲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自从今年3月李明哲因涉嫌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接受调查以来,这个话题就始终处于风口浪尖,甚至一度被有心人士拿来炒作成“政治迫害”。但其实,无论李明哲拥有台湾居民身份也好,拥有NGO(非政府组织)身份也罢,这个案件从始至终都只是讲述了一个最简单易懂的道理,那就是——“守法”的重要性!


每个国家与地区,都有自己的法律,初到一个地区的人,可以不理解当地的法律,但不能因为你的“不理解”,就以为能得到当地法律的网开一面。在依法治国的中国大陆,我们拥有强大的“法律尊严”,绝不容许任何人、任何组织无视它、亵渎它。国台办发言人安峰山曾明确表示:大陆是法治社会,任何人在大陆都要遵守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秩序,触犯法律都要受到法律追究;任何利用此案进行政治操作、影响或诋毁大陆依法办案、攻击大陆政治和法律制度的企图都是徒劳的。


在无可置疑的证据下,李明哲当庭承认自己因无视大陆法律而犯下的罪行,并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则是依据庭审情况与相关法律进行判决,一切都未超出法律的范畴,被告人及家属的诉讼权益都得到了充分的维护和保障。李明哲以自己的亲身经历,给公众上了一堂生动的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公开课。


依法治国,依法办事,就能做到一面保护“好人”、一面惩罚“坏人”。就如国台办发言人马晓光说的:大陆依法治国,我们不会对台湾同胞随意地采取人身限制措施,所以这点请台湾同胞放心,来大陆,他们的基本权益是有充分保障的。但另一方面,如有人不尊重大陆的法律,我们也会毫不客气地教会他怎么尊重、怎么遵守。这难道不是一个法治社会本该有的基本常识吗?某些人、某些势力的政治操作,终究也无法超出法律的框架,终归也只能被证实自己的别有用心,而无法自圆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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