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眭依凡 李芳莹|高等教育普及化时期博士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思考

眭依凡、李芳莹 中国高教研究 2024-02-05

DOI:10.16298/j.cnki.1004-3667.2022.01.05

摘 要  

高质量博士生培养是高等教育普及化时期的重要发展任务。“十四五”规划开局与高等教育普及化起始的交汇,促使我国高等教育进入必须选择高质量发展的新时期,也赋予博士生培养质量提升以重要战略意义。基于对“高等教育普及化”的理性认识,现阶段我国博士生培养存在如培养目标模糊、标准偏低、缺乏对知识创新和问题解决能力的要求;招生方式缺乏灵活性;培养过程中知识结构固守传统、课程设置不合理、培养制度刻板;高水平导师不足及对博士生培养精力投入不够等问题。借鉴世界顶尖大学博士生培养经验,我国博士生培养模式改革应着力树立高质量培养目标、优化招生制度、构建科学合理的培养过程、强化优质导师队伍建设。

关键词  

高等教育普及化;高质量发展;博士生教育;培养模式改革

  学位制度是国家有关学位的申请、授予与管理事项的法律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以下简称《学位条例》)自1981年施行以来,对促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规范高等教育机构的运行秩序、确保和提高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的质量水平以及满足国家通过高层次人才培养和知识创新以提升国家竞争力发挥了重要保障和引领作用,对我国高等教育规模发展和质量提升作出了重大贡献。然而《学位条例》颁布实施至今已逾40年,其颁布之时我国高等教育尚处在精英教育阶段,现如今我国已进入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无论是高等教育所处之外部环境及其对高等教育的要求还是高等教育规模及其发展水平都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化。古人道:时移治不易者则乱,《学位条例》亦有与时俱进的必要。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工作做出重要指示及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的召开,是我国研究生教育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我们应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反思当前研究生教育面临的新局面和新问题,适时做出针对性的战略改变和调整。由于高质量的博士生培养既是“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必然选择,也是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建设的目标所在,因此本研究旨在讨论高等教育普及化时期基于博士生培养质量提升需要的博士生培养模式改革之必要性和紧迫性。

一、博士生培养模式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改革开放后我国高等教育取得了长足发展,尤令世界瞩目的是在短时间内实现了从精英化向大众化再到普及化阶段的过渡。这一过渡无论对哪个国家而言,都意味着一个高等教育新时期的到来。在高等教育规模发展的问题解决后,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成为我国高等教育发展新时期的首要目标。大学的核心使命是人才培养,特别是以博士生为代表的拔尖创新型人才培养质量及其创新能力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国的经济发展模式和其在国际竞争中的兴衰成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高校立身之本在于立德树人。只有培养出一流人才的高校,才能够成为世界一流大学。办好我国高校,办出世界一流大学,必须牢牢抓住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这个核心点,并以此来带动高校其他工作。”因此,大学尤其是“双一流”建设高校必须对普及化时期博士生培养模式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有所认识,在博士生培养质量提升及拔尖创新型人才培养上有所作为。

  (一)关于“高等教育普及化”的理性认识

  据马丁·特罗提出的以高等教育毛入学率5%、15%和50%划分高等教育发展阶段的标准,有关数据资料显示:美国用了30年成为世界第一个从精英高等教育阶段进入大众化阶段的国家,日本、韩国、巴西则分别用了13年、15年、25年才实现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从5%到15%的飞跃。比较而言,我国1995年的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为5.7%,到2003年仅用了8年的时间突破15%,2019年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突破50%进入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对此,一方面我们要为国家高等教育的迅速发展欣喜,另一方面又需要足够清醒,因为普及化仅是对高等教育规模发展的一种数量表达,并非一定是高等教育质量的反映尤其是人才培养质量的反映,更非一定是拔尖创新型人才培养质量的反映。这是步入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首先需要的理性认识。

  实际上马丁·特罗本人对其有关高等教育发展阶段的划分亦持谨慎态度。首先,他明确指出5%、15%和50%的高等教育发展阶段划分标准,是基于其个体经验以及美国高等教育发展事实而对世界高等教育发展形势进行的一种逻辑想象和推断,符号和象征意义大于统计意义,且5%、15%和50%并不代表一个个精准的点,而是一些相对灵活的区间。其次,他特别强调在高等教育发展阶段的不同区间内以及区间与区间之间的过渡过程中,高等教育内部活动所发生的质的变化更值得关注。随着高等教育之于个体、国家及人类社会的重要性日益凸显,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所释放的“预警信号”尤其需要重视。政府和实施高等教育的大学都应当对这些即将到来的质变有所准备。其三,“精英—大众—普及”的高等教育发展阶段划分只是一种“理念型”,现实中存在多元发展的实践逻辑。正如特罗所强调的,尽管“精英—大众—普及”三个阶段是顺序发展的,后期阶段的到来并不会完全取代早期阶段,三个阶段可以共同存在,但以何种发展模式来应对这种共存的状态,各国(地区)面临不同的问题与挑战,应探索更具本土适用性的实践道路。因此我们并不能把高等教育的精英化、大众化和普及化阶段作为衡量国家高等教育发展水平的唯一尺度,而是要关注在进入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及实现高等教育规模发展的目标后随之而来的问题及其对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提出的挑战。

  (二)新时期我国博士生培养的战略意义及挑战

  2021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十四五’规划”),标志着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十四五”规划开局与高等教育普及化起始的交汇,促使我国高等教育进入必须选择高质量发展的新时期,也赋予博士生培养质量提升以重要战略意义。所谓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并不止于“以中国为主导的新兴国家的全面崛起”及“西方社会自工业革命以来的全面衰退已成定势”,还在于以高新知识和高新技术为引领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不仅深刻改变着人类的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同时极大改变着国与国竞争的方式及由竞争实力决定的国际地位。换言之,即国与国间的激烈竞争归根结底是高新知识和高新技术的竞争。由于大学是高新知识及高新技术的主要创造者、传播者甚至是垄断者,因此可以说大学在很大程度上拥有决定国家前途命运的知识权力。举凡现代化强国无不是高等教育强国,随着大学社会作用的日益增强,其介入社会的直接性及其责任亦日益增强,必须敏感社会发展的需要并与时俱进。坦诚言,在高新知识和高新技术的国际竞争中,我们在不少重点领域及关键技术上还存在由于拔尖创新型人才不足导致的被西方势力集团卡脖子问题,由此决定了博士生培养质量提升的战略意义。笔者始终认为“大学应时刻自觉处在社会改革和国家发展进步前沿,必须认识到自己在现代化强国建设中的重要性,坚守知识创新及人才培养的核心价值观,尤其是对国家负责的价值观,正确处理好精英教育与普及教育的关系,优化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创新人才”。博士生培养处于高等教育的最高层级,代表着拔尖创新型人才培养的最高水平,对国家科技水平与创新能力的提升发挥不可替代的促进作用。博士生培养的高质量是衡量一个国家高等教育发达程度及知识与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标志,也是一个国家竞争实力的重要组成,此即新时期我国博士生培养质量提升的战略意义所在。

  与此同时,新时期我国博士生培养质量提升也面临严峻挑战。高等教育的规模扩张和数量增长背后,相较于特罗关于高等教育普及化时期的发展重点是教育民主化、终身学习以及把中等后教育融入社会日常生活中去的观点,我国面临的更为紧迫的预警信号是以博士生为代表的拔尖创新型人才培养质量不高和科研创新能力的不足,以及由此导致的经济社会发展的要素驱动有余而高质量人才的创新驱动乏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与知识生产模式发生不能逆转巨变的现时代对大学人才培养的高质量提出了新要求,特别是对博士生的高质量培养尤其是事关国家安全和发展全局的自主可控的,如通信技术、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生命健康、航天科技等基础性、前沿性核心领域的博士生创新能力培养提出了新挑战。因此,博士生不仅要掌握更加精深的专业知识,而且是否具有创新能力、合作素养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等也必须成为衡量博士生培养质量的根本依据。这是新时期我国博士生培养质量提升面对的严峻挑战。

二、我国博士生培养存在的主要问题

  人才培养和知识创新是大学的核心使命和基本价值,若放弃这一核心使命和基本价值,大学就不再是本真意义上的大学。因此,大学之谤或大学之誉都与其本质属性及核心使命是否得到守持和践行有关。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学位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在博士生培养方面取得的成就尤其是规模的发展速度是世界瞩目的。恢复高考后,教育部于1981年11月发布《关于做好198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决定从1981年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1982年又发布《关于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暂行规定》,博士生培养单位开始招收第一批博士生;到2020年,教育部全国教育事业统计结果显示,我国普通本专科共招生967.45万人,招收研究生110.66万人,在学研究生313.96万人。相关研究预测,2025年高等教育在校生将达3930万人,其中在校研究生数(不含非全日制)将达到349万人。然而坦诚言,尽管博士研究生招生及毕业人数在不断增加,能够担负起国家创新驱动经济发展使命的高层次拔尖创新型人才数量却依旧不足,在博士生人才培养质量尤其是创新能力方面,我们与高等教育强国相比还不具有比较优势。究其原因,可从博士生培养的四个要素,即培养目标确定、培养对象选择、培养过程设计及导师遴选方面加以概括。

  首先是我们的博士生培养目标设计存在如下问题:①培养目标模糊。尽管笔者始终坚持人才培养质量取决于人才培养体系诸要素而非单一要素,但人才培养目标是首要,人才培养始于人才培养目标。博士生培养亦然。作为博士生培养活动得以发生的依据,博士生培养目标设计的质量相当程度上影响着博士生的培养质量。提升博士生培养质量首先应根据社会发展对不同专业博士生提出的能力和素质要求,明确博士生培养目标。知识生产模式和工业生产模式的转变要求人才培养应更加强调基础化、综合化、个性化、实践化和创新性。尽管《学位条例》对博士生培养目标作了如“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等要求,但未能对不同类型博士培养目标进行细分,对博士培养的前瞻性布局规划不够充分。②培养目标偏低,缺乏高要求而满足于最低要求。单就博士论文的质量而言,张楚廷先生对此提出过如图1所示的批评。为鼓励大学重视博士生学位论文质量,我国教育主管部门曾开展全国优秀博士论文年度评选工作。这个原本旨在激励极少数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产出的制度设计,其意外结果是助长了大学对绝大多数博士学位论文质量标准的降低。因为其表达的逻辑如下:当极少数的所谓优秀博士学位论文金榜题名后,余下数量庞大的博士学位论文充其量是合格者,且很可能混入一些勉强合格甚至不合格者。可以说这是一种最低标准的培养目标设计。而美国大学的博士学位论文遵循的是高标准评审原则:未达到质量要求的博士学位论文不能通过评审,而凡通过评审者均为有学术质量的学位论文。尽管这一对比不无绝对,但不得不承认我国大学在博士生培养中“严进宽出”的现象仍广泛存在。缺乏对知识创新和问题解决能力的要求。博士生教育是人才培养的最高层次,博士生培养的使命不是对既有知识传承,而是在此基础上的知识创新以及运用创新知识解决现实问题。遗憾的是,很多大学衡量博士生培养质量的标准多是博士生期刊论文发表数量、课题参与数量以及博士学位论文能否通过“重复率检测”和“外审”,至于其是否具有学术创见和知识贡献则不再关注,既无学术创新的文化引领,也无学术创新的制度设计。如不致力解决博士生教育之培养目标模糊、低标准、缺乏对知识创新和问题解决能力的高要求等问题,提升博士生培养质量则不成其可能。

  其次是博士招生方式缺乏选拔具有创新潜质者的灵活性。高等教育的层次越高其人才培养的个性化特征越突出,这是由高层次人才培养的规律所决定的。博士生教育作为人才培养的最高层次,其人才培养的创新能力培养目标远高于其他人才培养的目标要求。一名博士生未来能否有所创造性作为,既取决于其专业基础也取决于其对专攻的学科领域或专业方向是否具有持久的热爱、问题敏锐性及攻克难题的意志力等心理特质。由于博士生极具个性特征的创造性资质对其未来能否做出创造性成果关系甚大,因此博士生的选拔方式就不能等同于过于偏重书本知识的入学考试,必须体现不拘一格选人才的特殊性和灵活性。近些年来,我国博士研究生招生已经由传统笔试、统考等“一刀切”的招生方式逐渐转变为由大学主导的“申请-考核制”方式,高水平大学还制定了“本科直博”“硕博连读”“免试推荐”等多样化的博士生选拔录取制度,院系及博士生指导教师亦落实了招生自主权。可以肯定,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方式的这一改革已取得很好的成效。但由于我们对博士生培养质量尤其是学位论文质量缺乏高标准要求,博士生教育与本科生、硕士生类似走的也是“严进宽出”路线。为了保证招生方式改革后博士生应有的质量,很多大学尽管实行了“申请-考核”制,但对报考者设计了诸如第一学历、论文成果及外语水平等不考虑考生及学科专业特殊性的、一刀切的、严苛的及刚性的资格条件,由此导致博士招生方式缺乏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及选拔具有创新潜质者的灵活性。

  再次是博士生培养过程中存在知识结构固守传统、课程设置不合理、包括过程考核和质量保障在内的培养制度刻板等一系列问题。随着知识生产模式的转型,知识生产更加注重基于应用情境、异质性、跨学科、社会问责和更广泛的质量控制,这导致传统博士生培养模式受到诸多挑战。很多大学现有的博士生培养固守传统课程结构,或缺乏系统设计,或为达教学指标导致课程设置重复甚至与硕士课程无差别。2015年以来具有知识创新领袖地位的斯坦福大学率先对传统的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提出挑战,在《斯坦福大学2025年计划》(Stanford 2025)中做出了以“开环大学”替代“闭环大学”的改革选择。其对人才培养模式最具颠覆性的是强调学生个性发展的“自定节奏的教育”,体现能力优先教育理念的“轴翻转”,以及旨在对人类社会负责的“有使命的学习”。从国际高等教育发展潮流来看,“能力第一”的人才培养理念逐渐深入人心,更何况本来就是以培养创新型人才为目标的博士生教育。此外,在博士生培养过程中教师把大量自己主讲的教学任务分配给博士生完成,以及课程课业过多却无有效性反馈的做法不仅占用博士生的研学时间,更易滋生敷衍课业的思维习惯。据李明磊等关于博士生对培养过程满意度的调查:总体上博士生满意度水平从高到低依次为导师指导、科研训练、课程与教学、奖助体系、管理与服务,其中,课程与教学、奖助体系、管理与服务三个指标是培养过程的短板和薄弱环节,特别是在课程与教学的满意度方面,博士生对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认可度低。

  最后是高水平导师不足及对博士生培养的精力投入不足。大学教育的本质是人才培养,高质量的博士生培养不仅取决于学生的优秀,更取决于教师的优秀。因此,博士生培养既离不开有创新潜质的博士生,亦不能缺失高水平的教师。世界名校的共同经验无不证明:高素质师资队伍既是决定一所大学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所在,也是培养创新型人才的关键所在。这也是最让耶鲁大学校长自豪,且凡开学典礼都会向新生陈述的事实:在耶鲁教导你们的教师都是各自研究领域中的国际级领先者,他们几十年如一日,为知识的发展做出了开创性的贡献。经济学诺贝尔奖获得者保罗·萨缪尔森发表获奖感言道:我可以告诉你们怎样才能获得诺贝尔奖,诀窍之一就是要有名师的指点。哈里特·朱克曼在其博士学位论文《科学界的精英——美国的诺贝尔奖获得者》研究了1901—1976年间313位获奖人,结果发现多数诺贝尔奖获得者具有师承关系。在她统计的1972年前在美国进行其获奖研究的92位获奖人中,有一半以上即48人曾在前辈获奖者手下当过学生、博士后或研究助手。由此足以证明卓越导师之于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的重要性。如何遴选德才兼备的高水平导师并营造有利于他们自觉于、热爱于和致力于博士生培养的制度及文化环境,是当前我国大学博士生培养面对的严峻挑战。博士生培养质量的保证及提高既取决于导师的高水平高素质,又取决于导师的教学投入,二者缺一不可。当前“非升即走”的教师聘任制度及难以根绝的学术绩效评价导向使得导师尤其是青年导师的科研压力骤增,不得不削减在博士生培养上的时间和精力投入,这也是导致博士生对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认可度低的直接原因。尽管不少大学尤其是研究型大学拥有着年龄结构合理、研究特色突出、科研专长明显的导师队伍,但导师的优秀并不简单等同于博士生培养的高质量,因为博士生培养是需要导师付出足够时间精力参与的艰苦的智力劳动过程。

三、境外及中国香港著名大学之博士生培养模式特征

  自20世纪90年代始,部分发达国家的一些学者、机构和团体对传统的博士生培养模式感到不满,并积极寻求创新性的博士生培养方案。有关调查表明:多数博士生认为自己只是从事教学和研究助理工作的廉价劳动力,在研究型大学谋职的希望越来越渺茫;而大学则不满于博士毕业生不具备基本的教学技能;工商业界的人士抱怨博士毕业生不能运用所学理论来解决实际问题。为此,改革传统博士生培养模式的诉求日益强烈并成为国际高等教育界的共识。为具体了解海外著名大学及受英国办学治校育人理念和模式影响的中国香港高校的博士研究生培养情况,笔者邀请了9位分别在美国哈佛大学、休斯敦大学清湖分校,英国牛津大学、爱丁堡大学,德国柏林自由大学、日本东京大学、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新西兰怀卡托大学以及香港中文大学获得博士学位,现在国内大学任教的教师对他们曾就读大学的博士生培养模式的相关要素进行了书面调查,主要调查要素如下:如何录取博士生;课程设置情况及其学分要求;学习年限;培养过程特别之处;对学位论文选题的要求及是否有开题环节;博士生与导师的主要交流方式;完成学位论文的时间要求及其如何评审;如何答辩及答辩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是否有论文发表的要求。调查结果归纳于表1。

  上述大学的博士生培养模式虽然不尽相同,但在以下方面反映了共同特征:其一,博士生的招生录取实行“申请-审核”制,特别重视报考者已具备的研究基础及由此反映出来的研究能力,以及考察报考者撰写的研究计划是否具有学术创新价值;其二,博士生培养以完成具有知识创新价值的高质量学位论文为目标及质量评价标准,培养体系各要素如课程设置、培养方式、制度设计、文化营造等均以此为目的,鼓励博士生挑战有学术创新意义的博士论文选题并为其提供必要的支持;其三,博士生培养过程注重导师与博士生的交流和指导,但特别强调学生的自主性;其四,博士生在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没有相关论文发表的要求,但会严格把关博士学位论文是否有创新价值。

四、关于我国博士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思考

  由于人才培养质量并非培养体系某单一要素作用的结果,而是培养体系诸要素共同影响的结果,因此旨在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培养模式改革是一项涉及培养目标、培养过程、受教育者及教育者等要素的综合性改革,高等教育普及化时期旨在提升博士生培养质量的培养模式改革亦然,必须以培养拔尖创新型人才为价值理性,如果缺失了这一价值理性的引领,我们大学的博士生培养就会流于平庸,包括研究型大学的教育资源也难于专注和集中于拔尖创新型人才培养,由此导致的结果不仅是大学竞争力的衰微,更严重之后果是国家创新人才不足带来的创新国家建设乏力。博士生培养模式改革的基本逻辑是在清晰的培养目标指导下,通过完善招生录取方式,优化培养过程,建设高素质导师团队等举措形成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体系。

  (一)确立博士生教育拔尖创新型人才培养的目标

  进入高等教育普及化时期后,博士生教育的精英教育地位更加凸显。在高等教育数量规模发展的目标基本实现后,大学特别是研究型大学必须把人才培养的高质量视为改革发展的重点所在,博士生教育则必须以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担当的知识精英为己任。人才培养目标是大学应该培养什么人的一种价值主张和具体要求,是大学人才观的集中反映。人才培养目标设计是人才培养体系中的第一要素,也是大学理想和使命的具体体现,明确的人才培养目标是确保大学人才培养应有质量的逻辑前提。《学位条例》第六条将博士生培养目标规定为: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应在此基础上根据高等教育普及化时期对博士生培养的新要求做出适当的调整与补充。整体而言,应坚持专业型博士和学术型博士的分类培养目标,推进博士生培养供给侧改革,坚定服务国家社会需求和坚持“四个面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打破学科壁垒,促进学科交叉融合;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促进产教融合;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促进研究生教育与社会的融合;面向国际社会,加强各国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具体培养目标上,坚持高质量培养专业性更强、掌握精深知识、具备问题意识、探索精神、创新能力、社会关怀和国家使命、在具有独立从事研究工作能力的基础上,学会多学科合作与共事的拔尖创新型人才。

  (二)建立有利于遴选富有创新潜质博士生录取的招生考试制度

  当博士生教育之创新型人才培养目标确立,传统的以知识积累为考核和录取标准的博士生遴选原则和方法必须让位于有利于发现和遴选具有创新潜质博士生的招生考试制度。2020年《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指出,要健全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选拔机制,扩大直博生招生比例,研究探索在“高精尖缺”领域招收优秀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办法。具有博士生培养权限的大学尤其是研究型大学必须根据上述意见加快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博士生招生考试制度改革进程,建立和完善有利于遴选富有创新潜质博士生录取的招生制度。在招生过程中特别是扩大直博生招生比例方案设计中,在充分考虑本校学科性质和学科特征差异及其人才培养模式差异的基础上,坚持基于申请人学术经历、科研能力、研究计划质量及创新能力的高质量遴选标准,强化导师负责制及“宁缺毋滥”的录取原则,在严把博士生招收“入口关”的前提下,积极探索灵活多元的博士生考试录取方式。

  (三)构建和完善以博士学位论文创新性为价值引领的全要素培养过程

  博士生培养过程是围绕完成一篇有知识贡献有创新价值的学位论文的目的,扩展博士生相关知识、深化博士生相关专业知识及培养博士生创新能力的人才培养过程。在博士生培养过程中,应高度重视“多学科跨学科融合产生的具有全新意义及独特规律的新知识领域”,使博士生在有限的修业年限内能够集中时间和精力于具有知识创新价值的学位论文研究;强化博士生课程选择及培养方式的针对性、灵活性和多样性,尤须满足博士生学术志趣发展和学位论文创新需要的有深度有特色的课程开设和培养方式选择。有关调查表明:课程学习与科研训练关系密切度对博士生学术兴趣、研究伦理、学科知识、方法技能、科学思维与学习能力、研究实施与呈现能力等具有显著正向预测作用,特别是课程学习与论文选题的密切度对博士生学术研究兴趣有较大影响。在为学生提供资源支持、过程性评价与质量监督、合理的分流与退出机制上,均应以支持博士生高质量完成博士学位论文为中心和落脚点。在资源支持方面,提供多样的支持资源类型和灵活的资源支持方式,重点强调对高质量完成学位论文提供的过程性支持;在过程性评价与质量监督方面,淡化论文发表数量的评价导向,摒弃以论文发表数量为参加学位论文答辩和获得学位的前提条件,减少学生“为发表而发表”的压力,避免过程考核的形式主义,重视过程性评价对博士生高质量完成学位论文发挥的引导作用;在分流与退出机制方面,在确保培养质量的理念下适度加大分流力度,可以学习借鉴美国大学在博士生培养过程中实行的博士候选人资格考试制度(设置于博士生相关课程修读完成之后、博士学位论文写作之前),设计围绕明确博士学位选题和完善博士研究计划为目的以相关课程学习为主的博士候选人准备阶段和通过资格答辩后以博士论文研究撰写为目的的博士候选人阶段,在这一过程中进行合理分流。进入博士候选人阶段后必须集中精力于博士学位论文写作,以学位论文的完成质量与创新水平作为参加答辩和通过答辩的依据。此外建议完善卓越人才申请论文博士的制度设计。

  (四)加强德才兼备的高水平博士生导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导师团队力量协同培养博士生

  如前所述,博士生培养是师傅带徒弟的培养过程,所谓“名师出高徒”,导师必须担负起博士培养质量的责任。基于导师对博士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性,大学必须重视对博士生导师遴选、考核制度的建立健全,决不可让不具备博士生导师德才的人滥竽充数。人才培养质量的保障与提高,尤其是杰出人才的培养很大程度取决于教师的高水平高素质和辛勤的教学投入。教育者是大学教师最基本的社会角色,培养人才是大学教师的第一要务,大学教师作为“教育者”,担负着培养人才的重大社会责任与使命。关于研究生导师之于研究生培养质量关系的研究比较丰富,在此不再赘述。在强调导师作用与导师责任的同时,应着力探索更为合理的考核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将育人投入纳入对教师的考核中并增加占比,转变考核唯论文发表是重的局面。此外,随着交叉学科及跨学科博士生培养需要的日益增强及其招生规模的增加,大学必须着力构建专攻领域不同的博士生导师共同体尤其是不同学科博士生导师共同体的构建,以满足交叉学科及跨学科博士生培养的需要。

  (特别致谢鲍威、哈巍、朱剑、韩双淼、简涛、李宝权、许超、阚丽、黄亚婷等博士为本研究资料收集提供的帮助。)

  【本文系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高校内部治理体系创新的理论与实践研究”(16JZD039)的研究成果】

作 者  

眭依凡,浙江大学高教研究所所长、教授,浙江杭州 310058;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第四届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北京 100191

李芳莹,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博士研究生,浙江杭州 310058

栏 目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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