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5号)
为落实好《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办公室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通知》(川疫指办发【2020】8号),促进我市餐饮业全面复工复产,现就当前加快餐饮经营复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恢复餐饮营业。以川疫指办发【2020】8号文中的《四川省餐饮业新冠肺炎分区分级防控技术方案》为指导,低风险地区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全面恢复营业。中风险地区有序开放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堂食服务,适当降低同时段餐位密度。低、中风险地区取消原有堂食餐位密度低于50%、中餐大桌间距不低于3米、小餐桌餐椅单向摆放、单侧入座等流量管控措施,但暂缓婚、丧、生、寿和农村自办集体性筵席等大型聚集性用餐活动。消费者佩戴口罩,测温正常,扫描或出示“天府健康码”,即可进店正常消费。
二、全面落实属地责任。各区(市)县政府按照《四川省餐饮业新冠肺炎分区分级防控技术方案》要求,落实属地责任,指导街道、乡镇加快推动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全面复工营业。靠前服务,做好政策宣传落实,促进餐饮业加快复苏。
三、改善餐饮消费环境。在不影响交通和行人通行的前提下,允许适当设置餐饮外摆位。在餐饮相对集中区域,利用各种道路资源和空地,合理设置就餐临时停车位。在餐饮店内外可张贴、摆放海报、易拉宝等宣传广告,吸引客流。
四、提振餐饮消费信心。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加大宣传,引导消费者到店就餐。鼓励餐饮服务经营单位依法开展不同形式的营销推广和宣传,提振消费信心,激活消费潜力。
五、倡导文明用餐方式。践行餐桌文明,推广公筷公勺制、分餐制,开展“美食成都,美在文明”--文明餐桌.公筷公勺行动,守住“舌尖上的健康”。
本通知所指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包含社区、综合体、景区、酒店、特色小镇和农家乐等各类餐饮。
特此通知。
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8日
主 办:彭州市卫生健康局
邮 箱:pzswsjxc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