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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教育局刚刚下发通知:中小学招生工作安排

2017-07-12 阜阳佰事通便民服务


阜阳市教育局关于切实规范

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有关直属学校:


为了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进一步规范全市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行为,特重申以下纪律和规定,请严格执行。


一、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牢固树立为人民群众服务的观念,增强全局意识、法规意识、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决贯彻省、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相关政策规定,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禁止违规提前招生;严禁违反规定预录学生。


二、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要严格落实免试入学政策。严禁组织直接或变相的招生考试;严禁学校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其他社会机构进行合作,提前选拔、特殊培养学生;不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严禁学校以任何方式向社会宣传本校中考排列名次,一律不准以招收特长生为名违规争抢生源或择优选拔。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可引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等方式招生。


三、严禁超出县级教育局核定的招生人数和超班额招生。不得以举办“实验班”、“双语班”、“重点班”、“国际班”等各种名义违规招揽生源。


四、2011年以来,我市在普通高中录取中明确规定了享受定向生指标的条件为:该校学区内三年在籍在校不间断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各初中学校要认真、广泛宣传普通高中定向生招生政策,向学生及其家长宣传就近入学的规定,择校生不能享受普通高中定向生的招生政策。


五、加大督查和惩处的力度。规范中小学招生工作是涉及基础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大事,各县市区教育局必须高度重视,依法履职,加大督查和惩处的力度。对违反招生纪律的地方和学校,实行责任追究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切实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依法确保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落实到位。市教育局将组织明查暗访组开展专项检查,对明知故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学校领导或教师,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应强烈的学校,将依法依规依纪追究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


阜阳市教育局

2017年7月11日



阜阳市教育局关于严禁中小学校

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各有关直属学:


按照学期安排,全市中小学已经放假。为规范办学行为,使广大师生过一个愉快的暑假,根据教育部《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规定的通知》(教师〔2015〕5号)、《安徽省教育厅等五厅局关于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教办〔2015〕30号)、《阜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治理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阜教人〔2016〕12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严禁中小学和在职教师在暑假中有偿补课、办班等问题重申和明确以下规定,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重申禁令,明确纪律。在职教师在外乱办班乱补课,严重影响了教育的形象,偏离了教育的本质要求,成为群众对教育不满的源头和学生课业负担较重的重要因素。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是广大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呼声。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提高认识,始终保持对有偿补课治理的高压态势和舆论氛围,在暑假期间要通过各种途径把教育部“六个严禁”等文件要求再次传达到每一位教师,让广大教师切实理解禁令内容,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认识到从事有偿补课的危害性及其后果,自觉抵制并杜绝有偿补课、办班等行为。


二、圧实责任,从严治理。各中小学校校长作为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的主要责任人,要带头执行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相关规定,一律不得组织学生占用休息时间(含双休日和寒暑假),在校内外以任何名义集中补课。加强对教师从教行为的管理,坚决杜绝有偿补课。


三、严管严查,履职尽责。各地各校要落实中小学违规补课及其乱收费治理工作责任,强化“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建立压力传导、责任传递的责任落实机制,严守教育收费纪律,继续保持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高压态势,坚决纠正各种违规收费行为和违规补课办班行为。要把治理违规办班补课及其乱收费问题纳入教育督导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范围,将中小学校、在职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违规补课及其乱收费,作为考核评优的重要内容。认真排查当前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与自纠。


四、加强督查,严肃追责。市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大治理暑假期间有偿补课、办班的督查力度,采用明查暗访等方式,严肃查处中小学校和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办班等顶风违纪违规问题。对违规办学的中小学校,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销荣誉称号、削减招生计划等处罚。对于违规从事有偿补课、办班的在职中小学教师,根据情节轻重,及时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降职降级等相应的行政处分。各校校长作为本校治理有偿补课的第一责任人,要积极有为,敢于真查、实查、严查;对学校自查自纠不力,敷衍塞责、瞒报、漏报或其他违反有关规定的,要追究“一把手”责任。同时,市教育局设立规范办学行为工作和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举报电话(2197227),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阜阳市教育局

2017年7月11日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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