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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起!阜城这四条路载货三轮车限行!两轮电动车遮阳伞、雨蓬将强制拆除……

2017-11-01 阜阳佰事通便民服务

11月1日,也就是今天起

阜阳市对重点路段

载货三轮车实施限行措施

并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



骑电动车出行的市民一定要注意

闯红灯、横行、逆行、不按车道行驶

电动车加装遮阳雨篷

这些电动车最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

都将成为整治的重中之重

(网络配图)


交警、特警、交通、城管等部门

将组成联合执法队

颍州路、清河路、颍上路、阜王路等

限行路段的20余个主要路口开展集中整治

各位看仔细了

下面这些地方都是重点整治路段

颍州路:泉北路口、国贸路口、大戏院、电业局路口、文峰路口、白金汉宫;

清河路:莲池路口、博物馆路口、奎星路口、华联大厦、金牛巷、毛家饭店;

颍上路:三里湾路口、青年路路口、商厦路口、红旗中学路口、南站路口;

阜王路:南门口、海阔天空路口、浙商大厦路口。

这四条路段内,早7时至19时期间禁止各类载货三轮车不包括符合国家关于《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技术要求》的快递三轮车上道路行驶。

这次集中整治将严查电动车逆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对路段内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内各类违法停车进行清理,还包括整治备受广大市民诟病的电动车加装遮阳雨篷!


很多装遮阳雨篷的市民可能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之处,但是,很多人不知道这些: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1条(一)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再看看视频

非常直观的用科学实验告诉你

交通法规为什么明令禁止加装遮阳伞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q00216oux7a&width=500&height=375&auto=0


今天集中整治就要开始了

平时不遵守交通规则的

抓紧改正吧

电瓶车上装伞的,自己先拆了吧

等到警察蜀黍找到你

就没那么好玩了

对驶入限行路段的各类三轮车,无证驾驶机动、电动等三轮车的按照无证驾驶处罚;对于有驾驶证、闯禁区的行为按照违反禁令进行处罚

对驶入机动车道的电动自行车进行劝阻、处罚;

责令违法加装遮阳伞、雨篷的市民自行拆除,否则一律收缴。

参与客运的由交通部门对非法营运行为进行处罚;

对于妨碍执行公务的,按照情节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追究其治安、刑事责任


有小伙伴问,如何才能避免处罚?

小编有一份秘籍告诉大家

↓ ↓ ↓

不违反相关规定就不会被罚哦~

作为城市道路交通参与者中“主力军”

电动车交通代表着城市的面貌

小伙伴们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

文明出行,安全驾驶哦~

来源:阜阳公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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