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阜城这四条路载货三轮车限行!两轮电动车遮阳伞、雨蓬将强制拆除……
11月1日,也就是今天起
阜阳市对重点路段
载货三轮车实施限行措施
并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
骑电动车出行的市民一定要注意
闯红灯、横行、逆行、不按车道行驶
电动车加装遮阳雨篷
这些电动车最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
都将成为整治的重中之重
(网络配图)
交警、特警、交通、城管等部门
将组成联合执法队
对颍州路、清河路、颍上路、阜王路等
限行路段的20余个主要路口开展集中整治
各位看仔细了
下面这些地方都是重点整治路段
颍州路:泉北路口、国贸路口、大戏院、电业局路口、文峰路口、白金汉宫;
清河路:莲池路口、博物馆路口、奎星路口、华联大厦、金牛巷、毛家饭店;
颍上路:三里湾路口、青年路路口、商厦路口、红旗中学路口、南站路口;
阜王路:南门口、海阔天空路口、浙商大厦路口。
这四条路段内,早7时至19时期间禁止各类载货三轮车(不包括符合国家关于《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技术要求》的快递三轮车)上道路行驶。
这次集中整治将严查电动车逆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对路段内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内各类违法停车进行清理,还包括整治备受广大市民诟病的电动车加装遮阳雨篷!
很多装遮阳雨篷的市民可能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之处,但是,很多人不知道这些: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1条(一)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再看看视频
非常直观的用科学实验告诉你
交通法规为什么明令禁止加装遮阳伞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q00216oux7a&width=500&height=375&auto=0
今天集中整治就要开始了
平时不遵守交通规则的
抓紧改正吧
电瓶车上装伞的,自己先拆了吧
等到警察蜀黍找到你
就没那么好玩了
对驶入限行路段的各类三轮车,无证驾驶机动、电动等三轮车的按照无证驾驶处罚;对于有驾驶证、闯禁区的行为按照违反禁令进行处罚;
对驶入机动车道的电动自行车进行劝阻、处罚;
责令违法加装遮阳伞、雨篷的市民自行拆除,否则一律收缴。
参与客运的由交通部门对非法营运行为进行处罚;
对于妨碍执行公务的,按照情节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追究其治安、刑事责任。
有小伙伴问,如何才能避免处罚?
小编有一份秘籍告诉大家
↓ ↓ ↓
不违反相关规定就不会被罚哦~
作为城市道路交通参与者中“主力军”
电动车交通代表着城市的面貌
小伙伴们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
文明出行,安全驾驶哦~
来源:阜阳公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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