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昆山:公众评判庭让百余起矛盾纠纷化解在情、理、法之中
江苏省昆山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张月林
自2016年以来,昆山市委政法委参照“模拟法庭”形式,创新推出公众评判庭,每年成功调处物业、邻里、赡养等民生纠纷和疑难复杂矛盾百余起。
我们坚持从实际出发,在市一级,依托市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建立公众评判庭;在各区镇、各城市管理片区及有关部门,通过新建、改建或扩建,完善公众评判庭各功能区域。严格按照标准,分别为两级公众评判庭配齐工作人员、主持人、群众评判员、特邀嘉宾等,逐步建立主持人、特邀嘉宾等人员库。根据公众评判庭开展情况,建立健全会商会办、工作协调、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由综治部门负责公众评判庭的硬件建设、协助司法部门开展群众评判员库的建设等工作,司法部门负责评判工作的组织实施以及群众评判员库、律师库、专家库的建设和群众评判员的培训等工作,法院、基层法庭负责评判工作的业务指导、评判结果的司法确认等工作,各相关部门协助做好评判庭宣传、案件梳理推荐、本部门评判案件的组织实施和专家库的建设等工作。
在试点基础上,逐步总结开庭流程、评判方式、案例选取等方面成功经验,形成了“听、查、议、评、决、固”六字工作流程。
“听”,即倾听当事方诉求,了解其真实意愿;
“查”,即认真调查取证,客观了解矛盾纠纷的真实成因;
“议”,即评议纠纷事实,点出矛盾焦点;
“评”,即由嘉宾和群众评判员依法律、按风俗、遵道德、据实情评论纠纷事项,提出建议;
“决”,即由主持人归纳总结评议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固”,即达成协议后,明确责任单位进行跟踪回访,确保案结事了。
有关部门认真甄选公众评判庭的评判结果,通过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并以通报形式下发至各区镇、村(社区)和相关单位,形成“一村评判、村村可学”的工作模式,达到“评议一件事、普法一群人、教育一大片”的工作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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