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全会召开在即,你了解这个“必然要求”吗?
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习近平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习近平作重要讲话。
奉法者强则国强
2017年5月3日,习近平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
——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
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制度化、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不能把坚持党的领导同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对立起来,更不能用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来动摇和否定党的领导。那样做在思想上是错误的,在政治上是十分危险的。
——2014年1月7日,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党大还是法大”是一个政治陷阱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向要正确,政治保证要坚强。古人说:“有道以统之,法虽少,足以化矣;无道以行之,法虽众,足以乱矣。”我说过,“党大还是法大”是一个政治陷阱,是一个伪命题。对这个问题,我们不能含糊其辞、语焉不详,要明确予以回答。
——2015年2月2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
越是强调法治,越是要提高立法质量
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国
——2013年2月23日,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
推进科学立法,关键是完善立法体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
——2014年10月23日,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不能让一些过时的法律条款成为改革的“绊马索”
——2015年2月2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决不允许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2014年9月5日,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六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各级党政组织、各级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上下左右有界受控的,不是可以为所欲为、随心所欲的。要把厉行法治作为治本之策,把权力运行的规矩立起来、讲起来、守起来,真正做到谁把法律当儿戏,谁就必然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引导全体人民遵守法律
要坚持依法办事,让遵法守纪者扬眉吐气,让违法失德者寸步难行。
法治之下,任何人都不能心存侥幸,都不能指望法外施恩,没有免罪的“丹书铁券”,也没有“铁帽子王”。
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
干部在遵纪守法上必须过硬
一些地方和部门还习惯于仅靠行政命令等方式来管理经济,习惯于用超越法律法规的手段和政策来抓企业、上项目推动发展,习惯于采取陈旧的计划手段、强制手段完成收入任务,这些办法必须加以改变。领导干部尤其要带头依法办事,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一个干部能力有高低,但在遵纪守法上必须过硬,这个不能有差别。一个人纵有天大的本事,如果没有很强的法治意识、不守规矩,也不能当领导干部,这个关首先要把住。
——2015年2月2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
新形势下,政法队伍肩负的任务更重,人民群众要求更高。要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锐意改革创新,加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
精选
● 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2次推进会上,这七个省的做法值得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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