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了!中央政法委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部署!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中央政法委长安剑 Author 长安君
这是一次重要会议,提出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总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防范化解市域社会治理难题为突破口,以开展市域社会治理试点为抓手,探索具有中国特色、市域特点、时代特征的社会治理新模式,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切实提高市域社会治理系统化、社会化、精细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努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推动平安中国建设迈上新台阶,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支撑。
12月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出席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并讲话。(摄影 郝帆)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既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战略抓手,又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市域治理做得怎样,事关人民安居乐业、事关社会安定有序、事关国家长治久安。
——市域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特殊定位。市域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支柱,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具有特殊意义。
市域具有承上启下的枢纽作用。市域对上承担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责任,对下指导基层一线工作,是推动基层治理的组织者、领导者。抓住了市域这个关键环节,就可以起到“一子落而满盘活”的效果。
市域具有以城带乡的引擎作用。市域作为城市和农村两种社会形态的结合体,是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有效载体。把市域作为完整的治理单元,能够充分发挥城市辐射带动作用,推进城乡一体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治理成效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城乡居民。
市域具有以点带面的示范作用。与县域相比,市域治理对象更多样、治理问题更典型、治理体系更完备,需要市域层面加强顶层设计、进行宏观指导。与省域相比,市域直面基层一线,直面社会治理各类问题,需要拿出微观层面的操作方案和具体解决办法。
——市域在矛盾风险防范化解中的特殊作用。目前,一些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汇聚在市域,防范化解矛盾最坚实的力量支撑也在市域。
市域是观察矛盾风险走向的晴雨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往往最先在市域显现。分析掌握市域矛盾风险的规律特点,有利于从总体上把握我国现阶段社会矛盾风险态势,提高防范化解风险的预见性、实效性。
市域是守住安全稳定底线的主阵地。当前矛盾风险系统性、跨界性、传导性特点突出,市域越来越成为防范化解矛盾风险的关键层级。这迫切要求以市域为主阵地,充分发挥市域资源手段优势,从事前、事中、事后的整体视角进行防范,从源头、传导、转化的关键环节进行化解,防止矛盾风险向上传导、向外溢出。
市域是满足人民群众新需要的大平台。市域层面对人民新需要感受最直接、最灵敏,同时又有充足的资源和手段及时有效回应人民新期盼。这就要求从主动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历史性转变出发,从防范化解风险、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的高度,扎实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通过市域的平安为全国平安奠定坚实基础。
——市域在社会治理中的特殊优势。市域有自身独特的基础和优势。
市域具有政策制定的自主空间。设区的市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方面享有地方立法权,具有更大、更灵活的自主创新探索政策空间。
市域具有解决问题的资源基础。市域往往具备较为雄厚的物质基础和丰富多样的资源手段,能够统筹各种资源力量,及时有效解决各类突出问题。
市域具有大胆尝试的回旋余地。市域在探索社会治理政策和模式方面有更大的回旋余地,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创新,有利于破难题、开新局,为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不断提供新经验、贡献新方案。
紧紧围绕共建共治共享方向,把握市域社会治理规律特点,突出体制创新、机制完善、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树立科学理念,增强市域社会治理引领力。深刻把握市域社会治理特点规律,树立科学的治理理念。
树立系统融合的理念。系统融合是城市形成发展的关键,也是市域社会治理的目标要求。坚持以系统融合思维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实现治理要素的深度融合,产生治理效能的倍增结果。
树立开放共治的理念。开放共治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的有效途径。市域层面面对的问题跨界性、关联性、复杂性特点突出,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推动政府有形之手、市场无形之手和群众勤劳之手同向发力,形成社会治理共同体。
树立包容协商的理念。市域具有社会结构多样性、利益诉求差异性、社会关系复杂性的特征,凝聚社会治理的最大共识,包容是基本前提,协商是基本方式。丰富“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制度化实践,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把共建共治共享的同心圆越画越大。
树立精细精致的理念。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一个重要标志就是精细化。转变粗放式治理模式,细化治理单元,推进“智慧城市”“城市大脑”建设,通过精巧的制度设计、精确的过程推进和精微的治理技术,达成精准、精细、精致的治理目标。
——理顺纵向架构,增强市域社会治理统筹力。进一步理顺市、县、乡镇(街道)权责关系,完善权责明晰、上下贯通、层层推进的三级纵向治理架构,形成市级统筹协调、县级组织实施、乡镇(街道)强基固本的市域社会治理链条。
市级层面重在统筹协调。将市域社会治理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进行谋划推进,加强顶层设计、整合资源力量、完善政策措施、强化督导考核、推动解决重大问题。
县级层面重在组织实施。不断优化县级机构职能体系,提高协同高效组织实施的能力。围绕市域社会治理的目标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压实各方责任、聚焦解决突出问题、组织推动任务落实。
乡镇(街道)层面重在强基固本。乡镇(街道)是市域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要推动“枫桥经验”由乡村治理向城镇社区治理延伸、由社会治安向各个领域扩展,以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平台为依托,做到信息掌握到位、矛盾化解到位、治安防控到位、服务管理到位。
——完善横向体制,增强市域社会治理聚合力。通过体制创新、机制完善、制度建设,把分散的资源聚起来。
完善党委领导体制。贯彻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根本要求,健全完善党委领导社会治理体制机制,真正促使社会治理各项工作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推进过程中相互促进、在治理成效上相得益彰,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引领、组织引领、机制引领作用。
完善政府负责体制。推进市、县两级政府职能体系优化协同高效,健全完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工作联动机制,实现社会治理资源整合、力量融合、功能聚合、手段综合。积极探索扁平化治理模式,提高快速响应、精准落地能力。进一步厘清上级职能部门与乡镇(街道)之间权责,完善条块协同新机制,推动力量在基层整合、问题在基层解决。
完善社会协同体制。科学界定政府与社会边界,拓宽社会组织发展空间,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推动建立政府和社会的良性互动机制。积极培育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组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让社会组织承接起政府减政放权释放的具体事务。
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完善人民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健全举报奖励、公益反哺、以奖代补等激励机制。创新互联网时代群众工作机制,搭建平行、互动、多样的群众参与网络平台,形成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生动局面。
——推进方式革新,增强市域社会治理驱动力。
发挥政治引领作用。把政治引领贯穿于社会治理全过程和各方面,夯实市域社会治理的共同思想基础。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充分发挥党的组织优势,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更好地强信心、聚民心、暖人心、筑同心。
发挥自治基础作用。健全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借鉴一些地方制定“自治组织依法履职事项清单”和“行政权力限制事项清单”的做法,建立村(社区)工作事项准入机制。探索在“村改居”社区推行“政经分开”和集体产权、公共产品供给制度改革,理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与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全面落实村“两委”换届候选人县级联审机制,坚决把前科劣迹人员和涉黑涉恶问题人员挡在门外。创新基层自治的实现形式和载体,推动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
发挥法治保障作用。推动设区的市用好地方立法权,围绕市域社会治理急需、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必备的制度需求,结合实际制定务实管用、便于操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构建市域社会治理法律规范体系。用法治思维破解治理难题,立“明规则”、破“潜规则”,用法治规范社会行为、引领社会风尚。发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的约束作用,把人民群众实践中广泛认同、操作性强的道德观念及时上升为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
发挥德治先导作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传统文化的滋养作用,发挥身边榜样的示范作用,发挥乡贤能人的带动作用。
发挥科技支撑作用。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科技与市域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打造数据驱动、人机协同、跨界融合、共创分享的智能化治理新模式,实现对城市运行的超强感知、公共资源的高效配置、异常情形的及时预警和突发事件的快速处置,推动设施联通、信息互通、工作联动,建设大整合、高共享、深应用的智能化平台,构建微端融合、服务联动的智慧政务网,提升智能化服务水平。
充分发挥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完善组织保障措施,凝聚各方力量智慧,努力把宏伟蓝图变成美好现实。
——正确处理顶层设计与分层对接的关系,形成工作合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中央、省、市等各个层级,必须同向发力。中央政法委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省级党委政法委发挥组织推动作用,市级党委政法委发挥主体主责作用。
——正确处理统筹推进与分类指导的关系,确保精准实施。处理好统一性与差异性的关系,因地制宜、因情施策。中央政法委将选择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地市进行深入调研,解剖麻雀,总结推出一批适合东中西部各自实际、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社会治理模式,为不同地区提供更加切合实际的样板。
——正确处理试点先行与面上推开的关系,增强示范效应。中央政法委研究制定了《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指引》,既为开展试点工作提供基本遵循,又为试点成效评估提供衡量标准。各地要抓紧抓好试点工作,做到起点高、靶向准、方法新、带动强,。
——正确处理制度创新与制度运行的关系,释放制度威力。在制度思维上再强化,在制度创新上求突破,在制度集成上下功夫,在制度执行上见效果,以制度现代化驱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正确处理治理现代化与各有关工作能力的关系,提升治理能力。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着力提升统筹谋划能力,改革创新能力、政策把握能力、科技应用能力、群众工作能力、舆论引导能力。
——正确处理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的关系,确保善作善成。实行目标化管理,把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分解为可量化、可评价的阶段性目标,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可检验的成果形式。实行项目化推进,每年确定一批重点项目,确保一年一个新进展、积小胜为大胜。实行责任化考核,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综合治理)考评,与全国平安建设(综合治理)表彰挂钩,科学评估各类责任主体工作质效,以责任到位确保落实到位。
来源:中央政法委长安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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