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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家暴说“NO”!青原公安开出今年首张《家庭暴力告诫书》!
家暴只有0次和N次的区别
靠忍和幻想对方改变是不可能解决的
遭遇家暴千万别忍气吞声
一定要勇敢说“不”
立即报警求助
家暴不是家务事
它是违法行为!
警察蜀黍:
零容忍!零容忍!!零容忍!!!
2月24日17时许,青原公安分局富滩派出所民警接到一女子报警,称遭受丈夫的暴力,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
经了解,报警人因琐事与丈夫发生了矛盾,由于丈夫未能正确处理矛盾,于是发生了肢体冲突,加之双方本来就有矛盾,言语不和之后,丈夫一怒之下对其进行了殴打,而此前,她也曾被丈夫拳脚相向。本着化解矛盾,促进家庭和睦的原则,民警从法律层面和道德方面对当事男子进行了严肃地批评教育,并当场开具了《家庭暴力告诫书》,告诫其若再次实施家庭暴力,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法律小课堂
★《家庭暴力告诫书》是公安机关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轻微家庭暴力或不宜直接作出行政处罚的家庭暴力行为,为督促加害人改正而作出的书面告知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六条规定: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编辑:刘敏骏 来源:富滩派出所、法制大队
校稿:李 婧 审核:张 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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