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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精准施策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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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记者在位于海城经济开发区花溪地公园北侧的原城市综合体项目地块发现,闲置10年的土地已被协议有偿收回。该项目地块经海城市政府重新规划调整进行招商后,正在建设一个集购物、餐饮、居住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新型小区。

盘活闲置土地建设新项目,是海城市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举措之一。海城市始终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把节约集约用地作为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障,通过采取反向倒逼、优化结构、分类处置等措施,积极盘活存量,严控增量,充分激活土地要素。2020年,全市共消化处置批而未供土地106.44公顷,下降率为40%;处置闲置土地50.25公顷,下降率为32%,“双降”指标超额完成省任务要求。


反向倒逼,在机制上动真格


海城市制定了盘活闲置土地推进工作三年行动方案,出台关于“双降”问题处置不力的惩戒措施,对于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任务基数大、盘活力度不到位的经济开发区、镇(街道),不予配置计划用地指标,要求优先使用批而未供的存量宗地,以收回、转租等方式盘活闲置土地用于镇区经济发展,倒逼基层做好土地盘活。同时,分类处置,综合运用制度、行政、市场等手段,积极做好存量文章。


优化结构,在增量上强约束


海城市充分发挥规划对开发建设行为的刚性约束作用,有效实现总量控制。2020年,海城市经省政府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中,建设用地占比与上年度同比增长37.8%,农用地占比与上年度同比减少34.6%,土地用途结构进一步优化,重点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和乡村产业发展用地等均得到有效保障。


源头管控,在供应上严把关


海城市对全部宗地均进行用地标准及产业结构审查,其中,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情况好的项目,优先配置奖励指标;超标准用地的项目进行面积核减;不符合产业结构目录的项目不予供地,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耗地下降率实现16%。同时,防查并举,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构建“网格化”监管体系,共设立1个一级网格节点、27个二级网格节点、402个三级网格节点,将耕地保护责任落实到每一个村屯、地块和个人,有效遏制了违法用地多发的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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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辽宁日报

记者:刘家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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