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忠文 || 台北近史所藏辛亥前梁启超函札考释
马忠文,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自戊戌八月政变后流亡日本,至辛亥革命爆发的十数年间,康有为、梁启超及其保皇会门徒,一直活跃于海外,从勤王、保皇到立宪,他们不断调整方略,在华侨中展开宣传攻势,并与国内各派力量秘密联络,努力扩大自身影响,时刻准备加入到国内的政治角逐中去。近二十多年来,有关保皇会时期康、梁活动的研究有明显推进,原因在于陆续有新的第一手材料现身:从20世纪90年代发现的谭良藏康有为与保皇会资料, 到近年披露出的南长街54号梁启超档案, 以及康同璧南温莎旧藏文献, 毋庸置疑,这些原始文献的出现,为学界深化这段历史的研究带来了新的契机。
前些年,笔者在台北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访问时,有幸看到一批康有为存札,其中包括梁启超19封亲笔书信,时间均在辛亥前, 其中有些信函虽属残篇断简,依然弥足珍贵,可用以澄清历史疑点,进一步丰富人们对康、梁活动的认识。
一、信札来源之推测
现藏台北中研院近史所档案馆的这批康有为存札,收有清末民初名流梁启超、宋伯鲁、汪大燮、沈曾植、于式枚、章梫、溥伟、龙泽厚、瞿鸿禨等人写给康氏的书信。有关这批存札的来源,台北近史所档案馆未见有相关说明。笔者推断,可能是旅台的康有为之子康同籛(号寿曼,1908~1961)、同籛之子保延(1932~)捐赠或转让给近史所的。
如此推断,理由有二:其一,1994年5月中研院近代史所出版的《康有为手书真迹》一书中,据王尔敏先生所写序言称,所收文献原件均藏近史所,是首任所长郭廷以(字量宇)任期内从康氏子孙处“收购”而来的。其二,中研院近史所档案馆还藏有张荫桓《甲午日记》二册,也曾是康有为的旧藏,其中来源注“康先生”,时间是1968年11月5日,似是指康保延。由此看来,近史所藏这批康氏存札可能也出自康家。
康氏家属向近史所转售或捐赠康有为旧藏文献,有其特殊背景和实际原因。原来,康同籛是一位机电工程师,他的母亲是康有为的第二位夫人梁随觉(1880~1969)。1949年同籛奉母到台,不料,1950年代末母子皆患重病,其子康保延军中服役结束后,为照顾祖母和父亲,也无法外出工作,导致全家生计陷入困顿。这种情况,引起台湾各界人士的关注,很快有人倡议为处境艰难的康南海遗孀和后裔提供经济捐助,康保延并经张其昀介绍,进入中国文化大学工读。1969年7月,梁随觉病逝后,宋美龄还赠予康氏家族一万元作为治丧费。了解康家这段特殊境遇,大致可知这批存札或与《康有为手书真迹》原件一起,同时被“购置”入藏台北近史所,时间应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
此外,台湾学者蒋贵麟在学术研究中也利用过康家携台之部分文献。蒋氏在台长期搜集康有为遗书文稿并加以整理校勘,先后辑印《康南海先生遗著汇刊》22册(台北宏业书局,1976年),《万木草堂遗稿》并《外编》3册(台北宏业书局,1978年),其中就包括康保延提供的部分手稿及抄本“七十余篇”。此外,梁随觉之女、康同籛之姊,定居香港的康同环(1907~1979)也保存着部分康氏家书,后由其婿、香港中文大学李云光教授据以撰写出版了《康有为家书考释——康有为晚年思想及生活新证》一书(香港汇文阁出版社,1979年)。显然,台北近史所藏康氏资料并非康同籛父子携台文献的全部,只是其中部分而已。
当然,大宗的康有为旧藏资料被留在了大陆,由其后裔康同凝、康保庄、康保娥等人于1961年捐献给上海市文物保管委员会,包括康氏遗稿、往来函札、电稿、书籍、图片等,这些遗稿经整理已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分别出版《康有为与保皇会》(1982年)、《戊戌变法前后》(1986年)、《列国游记》(1995年)、《万木草堂诗集》(1996年)等。此外尚有康同璧保存于北京的一部分。目前,散见各处的康氏遗稿相继出版或披露,渐有珠联璧合之势,使得学者能在研究中综合参证,可谓学界之幸事。
笔者所见台北近史所藏康氏存札中的19封梁启超书信,有两通已经由杨天石先生多年前整理引用过, 其他17封(包括8封便笺)皆未刊者,亦未能收录于汤志钧、汤仁泽编新版《梁启超全集》中。兹选取部分函札,对相关史实稍作考订分析,以就教于学界同仁。
二、应对《新学伪经考》参案与评论朝局
康氏存梁启超信札中时间最早的是光绪二十年(1894)八月二十四日写的,原册排序为第九函。当时,甲午战争已经爆发,康氏在粤,梁氏则在京,信中对京城士人所闻战争局势,尤其是对《新学伪经考》参案和朝局动态的描述,都值得再做分析。该信云:
这封信是对康氏七月二十九日来函的复函。
本年七月初四日御史余联沅附片参劾康有为《新学伪经考》,称此书“诋毁前人,煽惑后进,与士习文教大有关系”,当日,光绪帝下旨命两广总督李瀚章“查明”,如该书“确系离经叛道”,“即行销毁,以崇正学而端士习”。因事出紧急,此前康、梁函电往还,已经深入讨论过应对办法。这封信不过再次做了补充申述。梁氏劝康不要吝惜书版的建议还是被乃师接受了。果然,九月二十一日,李瀚章复奏时,表示康有为“本意遵圣,乃至疑经……立言之体,未免乖违,原其好学之心,尚非离叛……不至惑世诬民、伤坏士习”。所以只是谕令“自行焚毁,以免物议”,其他则请“毋庸置议”。
上世纪90年代,杨天石先生首先根据该信抄件,撰写《梁启超为康有为弭祸——近世名人未刊函电过眼录》一文,对信中涉及人物与史实进行考订,缕述梁启超在参案发生后,在京城疏通关节、积极为消弭参案奔走活动之细节。兹接续杨先生的研究,再做分析。
如信中所言,参案发生后,康门弟子忿忿不平,至有进呈御前评理的建议,梁启超认为不可,致电提议接受“自行毁版”的结果,就此罢手,以免因小失大。康有为似乎不甘心,还有“觅人驳奏”的想法,梁氏信中明确告诉老师:“觅人亦不易易,非肝胆交及深明此道者,安肯为力?且政府向无交情。”不仅找不到合适人选,“政府”(军机处)中也没有人帮腔。当时梁启超在京多方努力,设法消弭祸患。从当年梁氏写给夏曾佑的信中看,他曾动员沈曾植给广东学政徐琪(字花农)发电,请曾广钧(字重伯)给李瀚章发电,希图从中缓颊;为了更加稳妥,还通过张謇的关系,请翁同龢致电广东,设法消弭误会。台北所藏此信中说,“季直来云,常熟已允周旋一切,惟日来军务倥偬,常熟又病剧,已请假十日矣,恐未必能十分尽力也。”“季直”即张謇,“常熟”指翁同龢。这说明梁告诉夏请翁援手的信,应写在八月二十四日前;而翁氏是否能真正援手,梁此时仍无把握。梁氏又言:“顷欲俟杨副宪出闱商之,惟太迟耳”。“杨副宪”,即左副都御史杨颐(字蓉浦,广东茂名人),当时充任顺天府乡试副主考,正在闱中。这说明,当时曾设想过多种途径,但都无切实把握。梁虽欲求助杨颐,但杨素不喜康,这里只是梁启超的一厢情愿。倒是此信最后一句,说出了一个实质性的话题:“先生有书来,可以美言谢佛山。”“佛山”即张荫桓,时任户部左侍郎,他是南海县人,世居佛山镇,故以“佛山”代之。当时京城里的粤籍高官有许应骙、李文田、杨颐、张荫桓,只有张与康有为关系稍密,其他三人对康皆有成见。能倾心助康的,只有张一人。致书“以美言谢佛山”,恰恰说明康梁主要是托张荫桓在京消弭祸患的。
信中对朝局的简单点评也透露出一些重要信息。因为战火蔓延,舆情激愤,慈禧被迫宣布停止筹办万寿庆典活动。信中的“高阳”指李鸿藻(系直隶高阳人),据梁氏听到的消息,“初翁、李二人主战,今见一败涂地,翁乃自翻前议而蔽罪于李,两人优劣可见矣。”不知这条消息源自何处,却反映出京城士人对翁氏老于官场、巧于趋避性格的讥讽。翁氏这种首鼠两端的处事风格在第二年的查封强学会事件中再次表现出来。康有为在戊戌年经张荫桓介绍,积极联络翁氏、谋求支持时,翁氏对康这样激进的“危险”人物一直保持警惕,百日维新前受到来自守旧阵营的压力,甚至在光绪帝面前诋毁康氏,这种态度的转变,或与时局变化有关,主要是还是其官僚个性所决定的。
三、宣统元年康党刺杀刘士骥的新证据
梁启超还有两封宣统元年(1909)的信中谈到刘士骥被刺案内幕的情形,虽然是残件,披露的细节,足以解决疑案。
刘士骥,名益彰,字士骥,号铭博,又作铭伯,广东龙门人,以拔贡考取小京官,光绪十九年(1893)中举人,大挑知县,分发广西。庚子后受新任两广总督岑春煊信任,充两广学务处查学委员。光绪三十二年(1906)由闽浙、两广总督联名奏派,前往南洋视学,期间与康有为等保皇会人物交往甚密,双方开始谋求合作兴办实业的计划。次年十月,保皇会派欧榘甲(号云樵)、叶恩(字惠伯)、梁应骝(字少闲)等人到广西,与刘一起会晤广西巡抚张鸣岐,议定创设振华实业公司,开采广西贵县天平山银矿、修筑铁路、置办轮船、开垦荒地、开办银行,并计划从海外集资。三十四年(1908)六月,经张鸣岐奏准清廷,刘士骥一行赴美洲招股,康命各级保皇会劝导华侨认股。当时保皇会经营的中国商务公司、香港华益公司、华墨银行、华益纽约分公司因康独揽大权、用人不当,都经营不善,且有亏损,而振华公司的招股活动却大获成功。康有为、徐勤要求挪用股款投入保皇事业,遭到刘拒绝,而欧渠甲、叶恩等保皇会人士也与康离心离德,另有打算。康有为欲掌控振华的目的彻底落空。宣统元年(1909)三月,刘士骥回到香港,与徐勤晤面不欢而散。四月初九日(1909年5月27日),即在广州寓所遭到刺杀。
案发后,革命党人视其为保皇党人内讧,刘氏家人和广西巡抚张鸣岐则指为康梁和徐勤派人行凶,康党则指称系欧渠甲幕后指使,一时舆论纷然。但是,随着凶手郑敬垣、骆木保的落网,案情大致清晰,此案确与康党大有瓜葛。台北藏梁启超的两封书信,则为康党幕后主使说又添证据。梁氏在宣统元年一封不具时间的信(残)中写道:
夫子大人道鉴:
这封信后页残缺,写信时间不详,但信中提及“公路持节吾乡”,指袁树勋宣统元年(1909)五月署理两广总督之事,“公路”为汉代袁绍的字,这里代指袁树勋。由此,可以推测此信约写于宣统元年六七月份。
信中“振事”指广西振华公司之事;“冀者”与“伯乐”均指刘士骥(字铭伯):“西峰”指广西巡抚张鸣岐(字坚白);“蒲生”,即何其武(字蒲生),他是梁启超的追求者何蕙珍的弟弟,本是檀香山华侨,后随梁到日本读书,并在港为保皇会做事;“秉三”即熊希龄(字秉三),湖南凤凰人,戊戌年曾参与湖南新政,与梁启超十分友善。信中“蒲生所用之人(为伯乐事)今皆走而东,纷纷集此间,此间已风声鹤唳”一句,说明几位凶手事发后躲到了日本,由梁启超负责照料。
同年另有一信,也提及刘案。该信写道:
这封信也无写信时间。不过,根据徐勤(字君勉)在这年八月三十日写给康有为的一封信,大致可以推断梁氏此信写于九月初。徐勤在信中说:“前日已电汇二千元(为办京事)往沪,并着沪汇七百元往远,速遣注《公羊》者即往檀,檀为美地,亦不易提也。” 信中“远”,以汉代班超封为定远侯,借指在日本的梁启超;“注《公羊》者”,即东汉经学家何休,这里指直接指挥刺刘行动的何其武。何在振华案发生后逃往日本,徐勤此时提供旅费,令其返回美属檀香山,避免清廷提出引渡。徐、梁信中均提及“君勉七百汇至上海”,可知梁氏此信当写于宣统元年九月初。
梁启超第二封信中,“安仁”指潘博(字若海),这里以西晋潘岳(字安仁)指代潘博,他奉康梁之命入京秘密联络满洲权贵,谋求推动开党禁;“孺博”即麦孟华;“林兆生”为康有为周游欧洲列国时的随侍人员,后因失去康信任被辞聘。
信中提及康党活动经费开销问题。一方面,从澳洲寄来二千金,派潘博秘密赴京联络满洲权贵,谋求开禁戊戌党案。另一方面,为安置涉案凶手。梁“以七百金遣诸人行,不料彼辈至横滨留三人不肯行(嫌三等舱),而七百金则已尽失。前月又费二百遣去一人,今尚留其二,祸未已也”。看来,至少有三名以上的嫌犯在梁处被“窝藏”过。按,刺刘案发生时,康氏在埃及,梁启超在日本,学界一般认为是徐勤得到康之默许,在香港授意亲信何其武实施刺杀计划,梁并未参与密谋。九月,梁启超还专门写信给张鸣岐,力言“阴险凶戾之事,则非独生平所断不肯为,乃亦其所断不能为者”。从这两封信看,他“窝藏”凶手是迫不得已,是“为爱友受过”,这足以证明,事前他确实对刺杀计划不知情。至于他后来为康有为辩护,将刺杀指控推到欧榘甲身上,则是出于党派利益的需要,已属于另一个问题了。
四、对载沣摄政后局势及保皇党前途的分析
光绪三十三年(1907)八月,为呼应国内的立宪活动,梁启超在日本设立政闻社,试图通过合法途径将保皇党势力渗透到内地,不料,次年七月遭到清廷查禁。同年十月,光绪、慈禧相继病死,载沣摄政。康梁曾积极谋求与醇王建立合作,驱逐袁世凯。到十一月,袁便因“足疾”被开缺回籍。袁之罢官,主要应是当时满洲权贵出于收权而排斥异己的结果,而非康梁暗中活动的成效。然而,康梁仍信心百倍,策划趁势联络肃亲王善耆等人,谋求开放党禁,为回国参政创造条件。不成想却因海外商务接连破产、内部纷争并起及刘士骥案件的发生,康梁一派陷入前所未有的困境。面对困局,梁启超在宣统元年九月初的信中,曾有沉痛反思,足见康梁一派的政治谋略。该信写道:
“北事”指派人入京、联络权贵、策动开禁之事;“兔罝”,以《诗经·周南·兔罝》中“肃肃兔罝,椓之丁丁”一句,暗指肃亲王善耆;“周公”指摄政王载沣;“常熟”指翁同龢,“义宁”指陈宝箴,“叔峤”即杨锐,“漪村”即刘光第,都是戊戌党人;“武王”,周公之兄,这里指光绪皇帝。除暗语代号外,其他内容尚易理解。
本来,由梁启超负责,派潘博在北京秘密联络善耆,希望通过和平途径推动解除戊戌党案,并时时得到来自善耆处的承诺。但是,残酷的现实让他十分沮丧。梁启超对载沣的优柔寡断、善耆的冒躁十分失望,对清廷迟迟不开禁戊戌党案也无可奈何。他对清廷财政濒于崩溃的局面和本党财力捉襟见肘的困境同样忧心忡忡。另一方面,对于自己治理国家的能力却极为自信,至有“吾辈不能于此二三年内执国命,则国之亡必矣。非亡于外而亡于内,非亡于革命而亡于立宪”的判断。实际上,梁氏这种迷茫和焦虑的情绪,一直持续到辛亥革命爆发前夕。
康、梁二人在近代影响至为巨大,而他们之间,由于性格原因和政见分歧,师生情感一再受到考验,有时不免彼此责难。时过境迁,梁启超每能恪守师生之谊,诚恳向师致歉;即使遭到康氏严斥,也能虚心以待,信中至有“弟子之于吾师,若小儿敢一掷,终归慈母之怀也”之表白。康梁之间的私函,事涉机密,无所忌讳,历来是研究近代政治史的珍贵资料,这批梁氏书札同样值得学界进一步发掘和利用。
[责任编辑 陈志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