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贤纳士】云南昆华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云南新昆华医院)招聘启事
招贤纳士
--WE WANT YOU--
简 介
云南昆华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由云南省医疗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和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共同出资成立的国有企业,公司投资建设运营的云南新昆华医院为昆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云南新昆华医院位于安宁市太平新区,医院占地面积493.67亩,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立足云南、面向西部、面向全国、面向东南亚”和“小综合、大专科、医康养结合”的办院模式组织建设运营。2017年3月云南新昆华医院正式开业,依托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的整体资源,将建设成为集基本医疗、专科医疗、健康养生、医养结合、教学科研、医疗国际交流与合作为一体的大型三级综合性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有关事项如下:
招聘有关事项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云南昆华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云南新昆华医院)本次公开招聘1个岗位,共招聘工作人员1名,岗位为麻醉手术科医师。
三、招聘范围
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
报名人员要求:
1.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要求为麻醉学;
3.职称要求为初级及以上;
4.岗位要求为执业范围可注册或变更为:外科;
5.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
报名医师岗人员,除计划表内相关要求外,需具备以下要求:一是具有医师资格证;二是2015年及以后毕业者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三是岗位要求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但暂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的,需在办理正式入职资格复核时,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合格成绩单原件或相关文件。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培的非2023年结业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新昆华医院官网直接投递简历
网址:http://www.newkunhua.com
操作步骤:招贤纳士-简历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可不用上传附件)
(二)本次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
(三)现场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条件初审。对于审核过程中发现报名材料有不实情况和不全的,经确认后,将取消其考核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及职称证等原件和复印件,现场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六、应聘考核
(一)考核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主要考查应聘者专业知识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
(二)考核通过后,根据岗位需求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三)医师岗考核方式须包含笔试和面试,另根据科室需要,可增加技能操作考核,但不作强制要求;医师岗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员不低于1: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
(四)综合成绩确定
1.面试成绩(A)和笔试成绩(B)满分各为100分(无技能操作),权重占比为面试成绩占比50%,笔试成绩占比50%,即:综合评分=A*50%+B*50%。
2.面试成绩(A)、笔试成绩(B)和技能操作成绩(C)满分各为100分,权重占比为面试成绩占比35%,笔试成绩占比35%,技能操作成绩占比30%,
即:综合评分=A*35%+B*35%+C*30%。
(五)招聘考核结果应用
1.参加笔试和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单项成绩不得低于60分,以上任何一项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综合评分≤65分,不予录用;综合评分﹥65分,根据招聘人数,择优予以拟录用。
2.参加笔试、面试和技能操作人员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技能操作成绩单项成绩不得低于60分,以上任何一项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综合评分≤65分,不予录用;综合评分﹥65分,根据招聘人数,择优予以拟录用。
招聘考核通过后,根据岗位需求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若综合评分相等,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七、体检
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后,由新昆华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医疗行业的有关执业要求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我院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用。
八、公示
体检合格后,在公司(医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及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该岗位正式录用人员。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九、薪酬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的岗位为正式编制(国企编制)人员,薪酬福利待遇根据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十、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经正式录用后在本人自愿的前提下,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五险一金。
(二)工作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太平新城
(三)经资格审查通过后,对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员发出考核、体检及入职等其他相关通知时,如遇应聘者无法联系或在规定时限内未按通知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填报虚假信息、弄虚作假的应聘者,一经核实,即取消报名、录用资格。
(五)公开招聘过程中,公司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关系的,本人须主动申请回避。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吴老师0871-68658889(转分机8025)
供稿:运营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