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艺术职业学院招聘编制内紧缺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陕西艺术职业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西北地区第一所公办艺术类高等职业院校,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西安,办学历史追溯到1952年,在近七十年的办学历程中,为党和国家培养了大批优秀艺术人才,为地方文化事业繁荣、秦剧艺术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被誉为“西北艺术人才的摇篮”。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稳就业”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学院2020年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紧缺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职业道德,热爱艺术教学事业,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敬业奉献精神;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年龄、身体、心理健康等要求。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陕西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shaanxi.gov.cn/)、陕西艺术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xavc.cn/)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23日至2020年7月15日,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5日(周三)下午17:3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表、个人简历、本科、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2020年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职称证、资质证、获奖证书等材料扫描件,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陕西艺术职业学院干部人事处邮箱,每人限报1个工作岗位。非一次报齐材料者将不予接收,亦不可多次发送。报名邮箱:syzrsczp@163.com。
(3)报名要求:邮件主题及压缩包名称请务必以“姓名-应聘岗位”格式发送(例:张三-会计)。同时以附件形式填写《陕西艺术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紧缺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提交个人简历、个人相关证明材料。附件请务必以“姓名-简历”、“姓名-报名表”和“姓名-证明材料”分别命名。
2.报考相关截止时间
(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3日(若岗位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人员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5年6月23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
(2)相关专业工作经历时间截止为2020年6月23日;
(3)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教
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学历学位要求按照《<陕西艺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陕艺职发〔2018〕32号)(附件2)条件执行。
3.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后,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资格条件,干部人事处将对招聘对象的资格进行初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招聘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或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复审及考试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来校考试前,须携带以下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1.报名登记表1份;
2.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3.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对于符合报名条件的具有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改制前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还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资质证书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收费。资格复审通过后,应聘人员需缴纳考试费,考试费按照每名应聘者50元的标准收取。
(四)笔试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对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结合岗位要求,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参加笔试。
(五)开考比例
报考同一岗位要形成竞争,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并确认的应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3。
(六)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也可根据需要采取其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适应能力,内容可设置为若干测评要素。面试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七)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照百分制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规定比例合成应聘人员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实行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八)体检与考察
按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1.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检由考核办公室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由考核办公室通知拟聘人员。
(2)拟聘人员应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3)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承担。
2.考察。考察工作由考核办公室组织实施。着重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未通过政审的,终止聘用。
(九)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报学院会议确定后,陕西艺术职业学院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经查失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
对于具有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改制前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办理调动手续,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其他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入编手续,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四、防疫须知
应聘人员要自觉服从学院防疫工作安排,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和考核的,要出具个人健康码及相关证明。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29-87882104 029-87816385
附件(阅读原文下载):
附件1:陕西艺术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紧缺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2:关于印发《陕西艺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陕艺职发〔2018〕32号)
来源:陕西艺术职业学院网站
更多相关信息
点击☞查看最新陕西招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