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县2020年度第二批就业见习申报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就业见习工作,开发见习工作岗位,提升就业能力,积累工作经验,促进其尽快就业,依据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榆林市就业见习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榆政人社发〔2018〕522号)的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县2020年第二批就业见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就业见习申报
(一)申报对象
毕业年度(即从毕业当年1月1日起的12个月)和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统招毕业生,中职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及16-24岁失业青年。
(二)申报材料
毕业年度毕业生需提供《榆林市就业见习登记表》、《榆林市就业见习人员报名审核表》、《榆林市就业见习协议书》(一式三份),在校证明、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毕业两年内未就业毕业生需提供《榆林市就业见习登记表》、《榆林市就业见习人员报名审核表》、《榆林市就业见习协议书》(一式三份),人才入库登记卡、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失业青年需提供《榆林市就业见习登记表》、《榆林市就业见习人员报名审核表》、《榆林市就业见习协议书》(一式三份),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创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报时间及程序
1.2020年7月13日至7月17日,参加就业见习人员登陆绥德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rlzy.sxsd.gov.cn,点击“青年就业见习”,进行在线报名,申请成为见习生。
2.申请成功后,见习人员持《榆林市就业见习登记表》和《榆林市就业见习人员报名审核表》到所申报的见习单位面试,面试成功后由见习单位打印并签订《榆林市就业见习协议书》。
3.见习人员持申报材料,于7月22日到绥德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20号人才中心窗口进行现场审核,逾期不参与审核者,视为放弃见习资格。
二、见习期限和见习补贴
(一)见习期限:
见习期限一般为6个月。
(二)见习补贴:
1.经见习管理机构统一办理确认、备案的见习人员按规定参加就业见习,每人可享受就业见习补贴1700元/月,由见习单位先行垫付并使用银行卡按月为见习人员全额发放见习补贴;
2.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5元/人,由见习管理机构统一办理,以保障见习人员在见习期间的人身安全保护;
3.见习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在政府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增发的生活补贴,同见习补贴一并按月发放;
4.见习单位发放补贴时间:次月10日前发放上月补贴;
5.见习人员月出勤时间不满十个工作日的,当月不享受见习补贴。
三、其他事项
(一)2020年7月31日,见习办发放入职通知书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相关文件下载:登陆绥德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在下载专区下载相关文件;
(三)县就业见习管理办公室电话:0912-5622669。
附件(阅读原文下载):
附件1:《榆林市就业见习人员报名审核表》
附件2:《榆林市就业见习人员登记表》
来源:绥德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更多相关信息
点击☞榆林有岗|国家电投陕西新能源公司招聘公告(32人)点击☞榆林招聘1500余人
后台回复“招考”,查看更多招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