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公开招募银龄讲学教师公告(40人)
为进一步支持退休教师继续投身教育,促进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银龄讲学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0〕4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陕西省银龄讲学计划教师招募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20〕13号)要求,现就延安市2020-2021学年银龄讲学教师招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和范围
(一)计划:招募计划共计40名,具体岗位详见《延安市2020-2021学年银龄讲学计划招募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范围:子长市、延川县、志丹县、吴起县。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市内外退休优秀教师,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
(二)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支教期间教育教学工作;政治可靠,师德师风高尚,爱岗敬业,教育教学经验丰富。
(三)职称: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以高级教师为主。本学校返聘的退休教师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
三、招募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县、定校、定岗”原则。
(二)按照公布需求、自愿报名、资格审核、公示公布、签订协议、上岗任教的程序招募讲学教师。
四、岗位职责
(一)按照“需求为本、形式灵活”的原则,招募到的讲学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也可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上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带动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二)讲学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鼓励考核合格者连续讲学。各受援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与拟招募讲学教师签订银龄讲学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讲学教师服务期间,由受援县(市、区)对其进行评价考核,对不履行协议约定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0年8月1日—8月20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申请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任职资格证、退休文件、申报表(附件2)、近6个月体检报告原件到申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报名。
六、人员确定
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择优确定招募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根据公示结果,签订服务协议书,并报市教育局备案,确保讲学教师9月份按时上岗任教,履行岗位职责。
七、保障措施
(一)讲学教师工作经费由中央财政按照年人均2万元标准拨付,按月发放,主要用于向讲学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
(二)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本人医疗关系及有关规定办理。
(三)受援县为讲学教师提供周转宿舍,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教学设备和生活设施。
附件(阅读原文查看):
1.延安市2020-2021学年银龄讲学计划招募岗位需求表
2.延安市2020-2021学年银龄讲学计划招募报名表
来源:延安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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