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市第三季度就业见习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稳就业工作决策部署,提升我市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引导他们积极参与到就业准备活动中来。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陕人社发〔2019〕51号)精神,现就申请2020年第三季度就业见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位申请
(一)申请条件
1.在神木市依法依规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各类用人单位;
2.自愿开展就业见习工作,遵守相关见习政策规定;
3.能够提供适合高校毕业生或16至24岁失业青年就业见习的岗位,安排专人负责见习工作;
4.有完善的见习管理制度、见习工作计划和专业的见习指导老师;
5.能够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
6.能够按规定为见习人员申请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垫付见习生活补贴,及时统计报送见习数据;
7.符合见习工作的其他规定。
(二)申请材料
1.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法定注册登记资质证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陕西省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QQ群文件中下载);
3.陕西省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登记表(QQ群文件中下载);
4.陕西省就业见习指导老师登记表(QQ群文件中下载);
(三)申请程序
1.市内用人单位统一向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见习办”)提交申请材料。(2020年已认定的见习单位无需提交单位申请材料)
2.经市见习办审核并实地考察后确定为见习单位,并由市人社局发文认定。
3.经发文认定的见习单位,在陕西省就业见习管理系统注册(http://1.85.55.147:8017/sxjyjx/gotologin),并发布就业见习岗位、指导老师等信息。
(四)申请时间
2020年8月3日至2020年8月16日
二、见习生申请
(一)申请条件
1.具有神木户籍的2019、2020届国家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未就业毕业生。
2.具有神木户籍的16至24岁失业青年。
3.符合见习单位岗位要求。
(二)申请材料
符合申请条件的2019、2020届毕业生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就业创业证(登记失业)、《陕西省就业见习人员登记表》(登录神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xsm.gov.cn首页>表格下载>下载);失业青年持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创业证(登记失业)、《陕西省就业见习人员登记表》向意向见习单位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三)申请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毕业生及失业青年登陆陕西省就业见习管理系统(http://1.85.55.147:8017/sxjyjx/gotologin)注册并申请。
2.提交申请后,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应主动与所报见习单位进行沟通交流,双向选择,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可重新选择见习单位。
3.见习单位应及时收集本单位选定见习生的见习材料,包括见习人员花名册、就业见习协议书和见习生申请材料,送到市见习办(神木市滨河新区政务服务中心730室)现场审核,审核合格后,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发放入职通知书,审核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5日。
(四)申请时间
2020年8月3日至8月23日
(五)见习期限及见习待遇
1.见习期限6个月,自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
2.符合本通知要求确定的见习人员,可享受就业见习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700元,见习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在政府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发放一定的生活补贴,同见习生活补贴一并按月以银行转账方式垫付。
3.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每月25元,由市见习办于2020年9月1日前统一办理。
三、其他事项
见习单位应在见习结束后1个月内,向市见习办申报见习补贴,市见习办报市人社局审核,市财政局拨付见习资金,由市见习办发放至各见习单位。
见习单位补贴申请材料包括:就业见习补贴申请报告、就业见习协议书、见习人员花名册、见习单位通过银行卡发放见习生活补贴明细账(单)、见习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凭证材料。
联 系 人:李文鹏 韩丽芳
联系电话:0912-8330030
办公地址:神木市滨河新区政务服务中心730室
见习工作QQ群(见习生勿加):102110147
来源:神木市人民政府网